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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駭人聽聞的事,絕不能公開。

    ” 我自然也可以想像得出,像那樣的事,如果公開的話,會引起甚麼樣的混亂。

     人類的知識是漸進的,一點一點在進步,雖然進步的幅度愈來愈快,但仍然不是躍進的,而博新的叔叔,卻超越了人類的知識不知多少年,他會被人目為瘋子,甚至被人目為妖巫!博新又道:“恰,那天晚上,你走了之後不久,我叔叔就回來了,我将你的事和他說了一遍,他和我合力,将書房和儲物室對調,我們自然沒有進行得那麼快,你第一次偷進來的時候,我叔叔是知道的,他幾乎想将事實告訴你,你看到他曾伏在桌上寫字,是不是?但是他卻不知該如何下筆才好,是以終于又沒有寫,而你所得到的,自然不是那細菌大小的狐狸。

    ” 我點了點頭,我自然記得那天晚上的情形。

     博新繼續道:“當你又一次前來時,對調工作已經完成,所以你查不出甚麼來了!” 他講到這裡,靜了很久,我也好一會不說話。

     我們一直維持着沉寂,足足有十分鐘之久,我才忍不住問道:“博新,你還沒有說出最主要的一點,為甚麼你殺死了他?” 博新的身子,陡地一震,他忽然笑了起來,笑得十分怪異。

     他笑了好一會,才道:“為甚麼?你知道為了甚麼?那天晚上,他忽然對我說:‘博新,我已經找到關鍵的所在了,你可要試試回到昨天去?’一聽到這句話,我實在沒有法子控制自己,我雙手突然伸出,緊緊地扼住他的頸,直到将他扼死,然後,我放了一把火,燒了屋子,逃走了!” 我呆了半晌,在聽得博新那樣說之後,我呆住了,實在不知該怎麼說才好! 我心中在責備博新,他竟沒有勇氣去試一試回到昨天去,那是多麼有趣的事,但是我立即又自已問自己:我有這勇氣麼?那要冒每天縮小一半的危險! 博新站了起來,歎了一聲:“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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