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金庸小說的生活化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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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可能“逢上了前輩高人”,就撕下半隻雞給了這個饞涎欲滴的乞丐。

    這個中年叫化子風卷殘雲般吃得幹幹淨淨,一面吃,一面不住贊美:“妙極,妙極,連我叫化祖宗,也整治不出這般了不起的叫化雞。

    ”黃蓉見他吃得高興,就把手裡剩下的半邊雞也遞給了他。

    他一口氣把兩個年輕人的食物吃光了,心裡有了歉意,又見郭靖不肯收受東西,不免神色尴尬,覺得憑空受了人家恩惠,不知怎樣報答。

    郭靖笑着說:“小小一隻雞算什麼恩惠?不瞞你說,這隻雞我們也是偷來的。

    ”黃蓉接口說:“我們是順手牽雞,你老人家再來順口吃雞,大家得個‘順’字。

    ”那乞丐哈哈大笑,道:“你們兩個娃娃挺有意思,可合了我脾胃啦。

    ”(頁459—460) 郭黃二人最初與洪七公結識的這段文字,寫得多麼生動,多麼風趣!它們仍然注意刻畫着性格,卻又同時推動情節向高處發展。

     接下去,洪七公讓他們說出各自的心願。

    郭靖仍是搖頭不求報答,機靈乖巧的黃蓉卻覺得求他教武藝的火候尚未到來,隻說自己“還有幾樣拿手好菜”,逗洪七公高興得合不攏嘴。

    三人到一個小鎮上找客店住了下來。

    黃蓉真的親自采辦,動手做出了一菜一湯。

    菜叫“玉笛誰家聽落梅”,湯叫“好逑湯”,名字就雅得不得了,而且色香味俱全。

    那碗湯的樣子是:“碧綠的清湯中浮着數十顆殷紅的櫻桃,又飄着七八片粉紅色的花瓣,底下襯着嫩筍丁子,紅白綠三色輝映,鮮豔奪目,湯中泛出荷葉的清香”(頁462),而且那些櫻桃核已經剜出,嵌進了斑鸠肉做餡,真讓人讀着都要流口水。

    再看小說怎樣寫洪七公品嘗那道菜時的情景:洪七公哪裡還等她說第二句,也不飲酒,抓起筷子便挾了兩條牛肉條,送入口中,隻覺滿嘴鮮美,絕非尋常牛肉,每咀嚼一下,便有一次不同滋味,或膏腴嫩滑,或甘脆爽口,諸味紛呈,變幻多端,直如武學高手招式之層出不窮,人所莫測。

    洪七公驚喜交集,細看之下,原來每條牛肉都是由四條小肉條拼成。

    洪七公閉了眼辨别滋味,道: “嗯,一條是羊羔坐臀,一條是小豬耳朵,一條是小牛腰子,還有一條.. 還有一條..”黃蓉抿嘴笑道:“猜得出算你厲害..”她一言甫畢,洪七公叫道:“是獐腿肉加兔肉揉在一起。

    ”黃蓉拍手贊道:“好本事,好本事。

    ” (頁462) 原來,“肉隻五種,但豬羊混咬是一般滋味,獐牛同嚼又是一般滋味”,搭配起來,總計有二十五種變化,“合五五梅花之數,又因肉條形如笛子,因此這道菜有個名目,叫做‘玉笛誰家聽落梅’。

    ”(頁463)吃完這頓飯,洪七公自然更是贊不絕口,更不好意思不教郭靖、黃蓉武藝了。

    就這樣,聰明的黃蓉讓洪七公将“降龍十八掌”中十五掌教給了郭靖。

    而郭靖一學會這套本事,先是在歸雲莊上對付完顔康、裘千尺、梅超風等人初顯威力,後又在桃花島主招婿時與歐陽克相鬥獲勝,不但接連闖過幾個大關,而且定下了與黃蓉的夫妻情分,可以說這件事關系到他一生的幸福,也關系到全書故事的發展。

    它真是一段為全書墊底,完全生活化而且寫得極其精彩的筆墨,稱之為“絕品”,我都覺得并不算誇張。

     還可以舉《俠客行》主人公的故事做例子。

    這位主人公,原先是個流浪街頭、連姓名都沒有的小乞丐,後來卻被武林中的大幫——長樂幫擁立為幫主,其經曆真是奇極!然而這份極奇特的經曆,要化成合情合理的小說情節,就得靠日常的生活化筆墨為之墊底。

    金庸正是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

    作者寫小乞丐碰巧撿到了武林超級強手謝煙客的一塊玄鐵令,于是玄鐵令的主人按照自己當年所發的毒誓,必須用滿足對方要求的方式予以報答。

    誰知這小乞丐偏偏不肯提什麼要求。

    謝煙客怕他受什麼人指使,故意給自己出難題,就試問他各種事情。

    小說第三章有這樣一段描述:謝煙客凝視小丐,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小丐道:“我..我叫狗雜種。

    ”謝煙客大奇,問道:“什麼?你叫狗雜種?”小丐道:“是啊,我媽媽叫我狗雜種。

    ” 謝煙客一年之中也難得笑上幾次,聽小丐那麼說,忍不住捧腹大笑,心想:“世上替孩子取個賤名,盼他快快長大,以免鬼妒,那也平常,什麼阿狗、阿牛、豬屎、臭貓,都不稀奇,卻哪裡有将孩子叫為狗雜種的?是他媽媽所叫,可就更加奇了。

    ” 那小丐見他大笑,便也跟着他嘻嘻而笑。

    謝煙客忍笑又問:“你爸爸叫什麼名字?” 小丐搖頭道:“我爸爸?我..我沒爸爸。

    ”謝煙客道:“那你家裡還有什麼人?”小丐道:“就是我,我媽媽,還有阿黃。

    ”謝煙客道:“阿黃是什麼人?”小丐道:“阿黃是一條黃狗。

    我媽媽不見了,我出來尋媽媽,阿黃跟在我後面,後來它肚子餓了,走開去找東西吃,也不見了,我找來找去找不到。

    ”(頁63—64) 到這裡,謝煙客以為小乞丐是個傻小子,就想讓他“來求我一件小事”,馬虎打發了事。

    再下去,當小丐連“賊”、“鄰居”這些概念全不懂時,謝煙客甚至感到不耐煩,懷疑他是否裝傻。

    就是這樣一個小乞丐,無論謝煙客怎樣誘導,卻總是不求人。

    吃了饅頭,居然由小丐來付錢;遇見棗樹,小丐主動上樹采集棗子,拿來兩人共食;小丐還為謝煙客編樹葉帽,以遮烈日;完全不像謝煙客在照護他,倒像他在照護謝煙客。

    這一切,既顯出小丐的傻裡傻氣,全不懂事,又表明他的淳厚善良,天真坦誠,不但把謝煙客弄得啼笑皆非,連讀者也常常為之啞然失笑。

    在這樣一個小乞丐面前,在一系列生活瑣事的感染之下,生性暴戾的謝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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