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地下黑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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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問謝漢全:“你當時為什麼不問‘我犯了什麼罪把我關這麼久’?” 謝說:“一聽說放人,我高興都來不及,還敢問話嗎?再問的話,說不定又弄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把我再關起來。

    ” 謝給我們講述了蔡維漣的故事——他在看守所裡同蔡關在一起,本來就是同鄉,現在同病相憐成為好朋友,蔡有一個親戚在公安局裡當個小官,勸蔡說:“你隻要承認那天喝了酒或者讓你的家人舉幾個實例說明你精神有點毛病,就不會判死刑。

    ” 蔡的回答非常堅決:“我沒有毛病,也從不喝酒,我就是恨死這個殺人魔王!我要是能找到他就拿包炸藥把他炸死、跟他同歸于盡!” 有一天早晨看守所來了幾個人對蔡說:“你的死期到了。

    ”把他五花大綁、往喉嚨中插了一個竹管(怕他在刑場上呼喚“反動口号”)押去槍斃了,真可憐。

     陳“狗頭”當上鎮革委會副主任兼竹器廠廠長,其他“紅聯”成員也大都“官複原職”。

    而“紅總”的頭頭們本來全部是“無業青年”,這一次徹底失業了,又不能“重操舊業”當小商小販,但每人都有一群“小喽羅”願意跟着自己“幹一番事業”,就利用各個居委會的名義辦了幾個“集體所有制”的小化工廠——東街辦了個蠟燭廠,我的同學黃家喆是廠裡的技術頭;南街把原來的鞭炮廠恢複起來;北街生産蚊香和“臭丸”(樟腦丸);西街想做肥皂,請我當廠裡唯一的技術員。

     我教會工人們制造純堿、燒堿、泡花堿,再用這些堿和各地收購來的廢雜油脂(“地溝油”)、松香等原料熬煮做出了質量相當高的洗衣皂,銷路極好,在臨近許多地方要“憑票供應”或“開後門”才能買到。

     幾個化工廠全都生意興隆、财源滾滾,掌權的“八派”哪能容許昔日的敵人在他們眼皮底下過好日子!于是動用“無産階級專政工具”把廠長們通通抓起來判刑,罪名是“辦地下黑工廠”、“複辟資本主義”、“挖社會主義牆腳”,侯“司令”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人有的被判三年、有的被判兩年。

    我因為年齡太小逃過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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