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辦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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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居委會派人到各家各戶收(實際上是搶奪)鐵鍋、鐵門、鐵窗、鐵床,連牆上的鐵釘、屋頂上的鐵鈎等等全都搬到小高爐邊,同柴草、木炭、鐵砂一起投入到小高爐裡,由公社黨委書記親自點火,火光熊熊燒了幾天,晚上把整個鎮子都照亮了,煞是壯觀。

     “鐵水”出爐的那一天上午,我趕到西街的小高爐旁邊看熱鬧,沒有看到“鐵水”,隻見到幾個工人用長鐵鈎勾出一塊一塊的大鐵渣。

    慶祝的隊伍還沒等到鐵渣充分冷卻,就用繩子綁了一塊,幾個人擡着,敲鑼打鼓、呼喊着“總路線萬歲!”、“大躍進萬歲!”、“人民公社萬歲!”“萬萬歲!”到公社“報喜”了。

     我們家的損失不算大,幾套紅木家具被奶奶“奉獻”出來燒掉了,隻有一個小鐵鍋是唯一的鐵器也被端走,後來有一段時間隻能用陶罐煮稀飯,鄰居們也都一樣。

     鎮上辦起了“大食堂”,幾百号人吃一鍋“大鍋飯”,其實從來就沒有吃過一頓幹飯,煮的都是稀飯,稀得可以照見人影,這還好些,煮稠一點的話一定有讓人咽不下去的焦糊味——你想象一下,幾百人吃的大鍋稀飯怎麼煮?幾個炊事員的手臂都被大鐵鍋的蒸汽燙傷過。

     我和哥哥每一頓都要去大食堂門口排隊半小時以上才能取到稀飯,起初還配有一點鹹菜,後來菜也沒有了,灑一點鹽就灌到肚子裡算一頓。

    聽說“外地”的大食堂“不吃飯要插白旗”——就是說糧食已經太多了,不吃幹飯的話别人就會來嘲笑、插白旗,但都僅僅是“聽說”而已。

     我們的語文老師張思良念過初中,經常給我們講一些古代文人們的“閑情轶事”,還會教我們猜謎語、對對子,寫詩,畫畫,跟同學們關系都很好。

    有一次我到他家裡讨教幾個問題,看到班上幾個女同學都在那裡打鬧玩耍,我并不在意——也不會在意。

    不久後的一天,我們全校同學到一個水庫遠足(春遊),突然來了十幾個警察把張帶走。

    我和幾個男同學紛紛議論,說張老師這麼好,為什麼抓他?要抓也應該抓範××(另一個語文老師,講課時一闆一眼的太過嚴肅,跟我們關系不太好)才對! 又過了幾天,古鎮影劇院召開“公審大會”,我們才知道張老師犯了“猥亵未成年人罪”被判了八年“勞教”。

    我對“猥亵”兩個字不能理解,問了好幾個大人都不回答我的問題,有的還對我扮着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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