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康熙朝的機密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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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受到皇帝委托,保證絕對不敢洩漏。

    他在密折中說: “臣一介豎儒,曆蒙聖恩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

     茲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禦批并封内密谕,其時蔡查二臣未曾到。

    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

    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天恩,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于萬一。

    至蒙恩谕諄誨,慮臣稍露風聲,關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

    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随時于恭請聖安帖内繕寫小折,密達禦覽。

    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複。

    謹奉。

    ” (康熙批:是。

    )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于錢糧、馬政、鑄錢、鹽政等等财政經濟事務。

    他對财經事務特别感興趣,所以後來長期做工部尚書和戶部尚書。

    本來這些财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本奏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

     除财經弊端外,王鴻緒的密奏性質十分廣泛。

     有幾個密折與“陳汝弼案”有關。

    這案子起因于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後來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

    王鴻緒參與會審,将審案經過詳細密奏康熙,其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争辯: “……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

    李振裕與臣說:定罪未有口供,大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劄是什麼東西。

    臣又雲:不是隐藏得的。

    滿大人因令司官取來,念與衆大人聽……滿大人說,沒有關系,不必入在口供内。

    漢大人說:‘假裝身死’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

    因删四字。

    屠粹忠說:藏匿案卷及犯贓,得無‘立斬’之條。

    議政大人說:改了罷。

    舒辂因改‘立絞’。

    科道說: 仍照三法司監候絞罷。

    滿班大人未有應者。

    又陳汝弼令家人遞親筆口供,滿大人不收。

    李錄予說:以前三法司不曾取陳汝弼親筆口供,今日伊家人來遞,又不收,如何使得呢?…… 今本内所定口供,寥寥數語,乃舒辂所做也……從來問官改供及捏供,拟罪處分,條例甚重……滿大人皆怕惹怨,有話不肯發出。

    議政大臣亦唯聽舒辂作主裁定而已……” 康熙批語:“此奏帖甚好,深得大臣體,朕已明白了。

    ” 奏帖的主要内容,是說“滿大人”有冤枉犯人的情況。

     “漢大人”則力為開脫。

    這案子後來如何結案不明,相信康熙會有較寬大的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滿洲官員傳統上雖較有權勢,但康熙并未偏袒滿官。

    同時又可看到,當時處人死刑十分鄭重,不能由有權勢的大臣一言而決。

     王鴻緒的密奏中偶然也有若幹無關緊要的小事,今日讀來,頗有興味: 有一個奏折是長篇奏告馬政的,最後一段卻說:“……李秀、殷德布二人,不知何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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