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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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住址到下星期也許就不能用了。
另一方面,他以前多半日子是在這樣一些地方度過的:不是在那一類的住所,就是在一家雞毛旅店,再不然,要是一個去處也沒有的話,就宿在街頭。
父母:他把姓名說了。
姓是不一樣的,因為他的父母沒有結過婚,也從來沒有同居過。
接見人員沒有說什麼;這原是很平常的事。
羅利也沒有作這樣的補充:他所以知道他的父親,是因為他母親告訴過他父親是誰,他還模模糊糊記得見過一次,是個魁偉的人,下颚寬厚,眉頭緊蹙,險上有個疤痕,對兒子既不親切,又沒興趣。
幾年前,他聽說他父親判了無期徒刑,關在牢裡。
如今是不是還在牢裡,或者已經死了,他都不知道。
至于他母親,倒是多少一起生活過一陣,他直到十五歲那年才離開家,流浪街頭。
他相信她眼下不是在克利夫蘭就是在芝加哥。
已經有好幾年,沒有見到她的面,也沒有接到她的信了。
學曆:念完小學八年級。
他上學那時,頭腦又聰明又靈活,現在遇到新鮮事物,仍舊是這樣,可是他明白,如果黑人要搞垮臭白佬的罪惡制度,就少不得學會不少知識,可現在他再也學不到了。
工作經曆:他拚命回想起一些名稱和地點。
離開學校後,也曾幹過一些粗活——跑堂啊,鏟雪啊,洗車啊。
後來在一九五七年,底特律受到全國經濟衰退的襲擊,什麼活都沒有了,他吊兒郎當,不幹事,偶爾也擲擲骰子賭錢,摸摸人家的口袋,随後就是第一次判罪:偷竊汽車。
接見人員問:“你在警察局有犯罪檔案嗎,奈特先生?” “有。
” “恐怕得讓我知道詳細情況。
我想我也應當告訴你,事後我們還要去核對,因此,如果我們先從你那兒了解到正确的情況,事情就好辦些。
” 羅利聳聳肩。
這幫婊子養的當然要核對啰。
不來那套花言巧語,他也知道。
他先把偷竊汽車案的詳細經過告訴了招工處這個人。
當時他十九歲。
結果判處緩刑一年。
現在可用不着去管這件事是怎麼發生的了。
誰來關心事情真相呢?當時另外幾個人坐在汽車裡,叫他搭車,他跟着去了,坐在後座當個乘客,鬧着玩的,後來巡警攔住了他們,把坐在車上的六個人統統告上偷竊罪。
第二天出庭前,有人跟他做了筆交易:隻要服罪,就會得到緩刑。
他又着慌又害怕,同意了。
這筆交易說到做到了。
他到法庭上一進一出隻花了幾秒鐘的工夫。
到後來他才弄明白,如果當時找個律師給他出個主意——白人小夥子就會這樣做的——隻要不服罪,大概會讓他開脫罪名,最多也不過是由法官給他一次警告罷了。
人家也沒有告訴他,一服罪,管保就會作為一次犯罪,列入檔案,就會象妖魔鬼怪一樣,一輩子騎在他的肩上了。
這一來,碰到下次犯案判罪,處罰也就重得多。
接見人員問:“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進了監獄。
”那是在一年以後。
又是偷竊汽車。
這一次是實有其事的,另外還有過兩次,但都沒有給逮住。
判刑:兩年。
“另外還有别的嗎?” 這下子可把人“将”死了。
一講出來,他們總是合上登記簿——不走運,沒工作。
好吧,讓他們去釘死在他們那個臭活上吧;羅利還是弄不懂自己為什麼要到這兒來。
“持械搶劫。
我被判五年到十五年徒刑,在傑克遜監獄關了四年。
” 一家珠寶商店。
他們兩個人趁黑夜破門進去。
隻搞到幾隻不值錢的表,一出門,就給逮住了。
他蠢得竟然帶着一支22口徑的手槍。
雖然他沒有從口袋裡取出來過,可是就憑在他身上搜到槍這一事實,罪名就加重了。
“把你釋放出獄,是為了你守規矩嗎?” “不。
看守眼紅了。
他要我住的那間牢房。
” 那個中年黑人接見人員擡眼一看。
“我懂得笑話。
笑話總使陰天豁然晴朗。
不過,那總是為了守規矩吧?” “随你怎麼說。
” “好吧,我就這麼說。
”接見人員把這寫下來了。
“你現在守規矩嗎,奈特先生?我的意思是說,你跟警察局又找上什麼麻煩嗎?” 羅利搖搖頭表示沒有。
他不想把昨天夜裡的事告訴這位湯姆大叔①,說他要是躲不掉那個給他吓唬過的白人臭豬,那就有麻煩了,那個家夥隻要撈到半點機會,就會利用臭白佬那套鬼法律,好歹把他狠揍一頓。
這個念頭又使他想起早先的恐懼,現在,這種恐懼又回到他心上來了:害怕坐牢,這就是到這兒來的真正原因。
接見人員一面又問了些問題,一面比狗咬跳蚤還要忙着寫下回答。
羅利真沒有想到,怎麼還沒完沒了的,他弄不明白,自己怎麼還沒到外面街上,換做過去,每逢他大聲說出“持械槍劫”這句話,不是往往就被攆出門外嗎。
①十九世紀美國女作家斯陀夫人的長篇小說《湯姆大叔的小屋》的主人公。
現泛指逆來順受的黑人,也指白人的奴才。
困難戶招雇計劃對坐過牢的人也采取一種不太嚴格的新态度,這是他不知道的事,因為一則沒有人想到告訴他,再則他也不看報紙雜志。
他被打發到另一間屋子去。
就在那裡,他脫光衣服,檢查體格。
醫生是個年輕白人,不關痛癢,檢查得很快,卻騰出工夫來挑針打眼地打量着羅利那一把骨頭的身體、那張瘦削的臉。
“不管你弄到什麼活,總得把付給你的錢花一點來改善夥食,增點體重,要不你就支持不下去。
大多數人都從這裡派到翻砂廠,要你在翻砂廠裡幹活,你可怎麼也支持不下去。
說不定會把你安排在裝配廠。
回頭我來推薦一下。
” 羅利一臉不屑地聽着,他已經憎恨這個制度,憎恨裡頭的這班人。
這個自鳴得意的白小子,到底拿他當什麼來看待啊?當作天神之流嗎?他要不急于混口飯吃,找個活幹一陣子,
另一方面,他以前多半日子是在這樣一些地方度過的:不是在那一類的住所,就是在一家雞毛旅店,再不然,要是一個去處也沒有的話,就宿在街頭。
父母:他把姓名說了。
姓是不一樣的,因為他的父母沒有結過婚,也從來沒有同居過。
接見人員沒有說什麼;這原是很平常的事。
羅利也沒有作這樣的補充:他所以知道他的父親,是因為他母親告訴過他父親是誰,他還模模糊糊記得見過一次,是個魁偉的人,下颚寬厚,眉頭緊蹙,險上有個疤痕,對兒子既不親切,又沒興趣。
幾年前,他聽說他父親判了無期徒刑,關在牢裡。
如今是不是還在牢裡,或者已經死了,他都不知道。
至于他母親,倒是多少一起生活過一陣,他直到十五歲那年才離開家,流浪街頭。
他相信她眼下不是在克利夫蘭就是在芝加哥。
已經有好幾年,沒有見到她的面,也沒有接到她的信了。
學曆:念完小學八年級。
他上學那時,頭腦又聰明又靈活,現在遇到新鮮事物,仍舊是這樣,可是他明白,如果黑人要搞垮臭白佬的罪惡制度,就少不得學會不少知識,可現在他再也學不到了。
工作經曆:他拚命回想起一些名稱和地點。
離開學校後,也曾幹過一些粗活——跑堂啊,鏟雪啊,洗車啊。
後來在一九五七年,底特律受到全國經濟衰退的襲擊,什麼活都沒有了,他吊兒郎當,不幹事,偶爾也擲擲骰子賭錢,摸摸人家的口袋,随後就是第一次判罪:偷竊汽車。
接見人員問:“你在警察局有犯罪檔案嗎,奈特先生?” “有。
” “恐怕得讓我知道詳細情況。
我想我也應當告訴你,事後我們還要去核對,因此,如果我們先從你那兒了解到正确的情況,事情就好辦些。
” 羅利聳聳肩。
這幫婊子養的當然要核對啰。
不來那套花言巧語,他也知道。
他先把偷竊汽車案的詳細經過告訴了招工處這個人。
當時他十九歲。
結果判處緩刑一年。
現在可用不着去管這件事是怎麼發生的了。
誰來關心事情真相呢?當時另外幾個人坐在汽車裡,叫他搭車,他跟着去了,坐在後座當個乘客,鬧着玩的,後來巡警攔住了他們,把坐在車上的六個人統統告上偷竊罪。
第二天出庭前,有人跟他做了筆交易:隻要服罪,就會得到緩刑。
他又着慌又害怕,同意了。
這筆交易說到做到了。
他到法庭上一進一出隻花了幾秒鐘的工夫。
到後來他才弄明白,如果當時找個律師給他出個主意——白人小夥子就會這樣做的——隻要不服罪,大概會讓他開脫罪名,最多也不過是由法官給他一次警告罷了。
人家也沒有告訴他,一服罪,管保就會作為一次犯罪,列入檔案,就會象妖魔鬼怪一樣,一輩子騎在他的肩上了。
這一來,碰到下次犯案判罪,處罰也就重得多。
接見人員問:“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進了監獄。
”那是在一年以後。
又是偷竊汽車。
這一次是實有其事的,另外還有過兩次,但都沒有給逮住。
判刑:兩年。
“另外還有别的嗎?” 這下子可把人“将”死了。
一講出來,他們總是合上登記簿——不走運,沒工作。
好吧,讓他們去釘死在他們那個臭活上吧;羅利還是弄不懂自己為什麼要到這兒來。
“持械搶劫。
我被判五年到十五年徒刑,在傑克遜監獄關了四年。
” 一家珠寶商店。
他們兩個人趁黑夜破門進去。
隻搞到幾隻不值錢的表,一出門,就給逮住了。
他蠢得竟然帶着一支22口徑的手槍。
雖然他沒有從口袋裡取出來過,可是就憑在他身上搜到槍這一事實,罪名就加重了。
“把你釋放出獄,是為了你守規矩嗎?” “不。
看守眼紅了。
他要我住的那間牢房。
” 那個中年黑人接見人員擡眼一看。
“我懂得笑話。
笑話總使陰天豁然晴朗。
不過,那總是為了守規矩吧?” “随你怎麼說。
” “好吧,我就這麼說。
”接見人員把這寫下來了。
“你現在守規矩嗎,奈特先生?我的意思是說,你跟警察局又找上什麼麻煩嗎?” 羅利搖搖頭表示沒有。
他不想把昨天夜裡的事告訴這位湯姆大叔①,說他要是躲不掉那個給他吓唬過的白人臭豬,那就有麻煩了,那個家夥隻要撈到半點機會,就會利用臭白佬那套鬼法律,好歹把他狠揍一頓。
這個念頭又使他想起早先的恐懼,現在,這種恐懼又回到他心上來了:害怕坐牢,這就是到這兒來的真正原因。
接見人員一面又問了些問題,一面比狗咬跳蚤還要忙着寫下回答。
羅利真沒有想到,怎麼還沒完沒了的,他弄不明白,自己怎麼還沒到外面街上,換做過去,每逢他大聲說出“持械槍劫”這句話,不是往往就被攆出門外嗎。
①十九世紀美國女作家斯陀夫人的長篇小說《湯姆大叔的小屋》的主人公。
現泛指逆來順受的黑人,也指白人的奴才。
困難戶招雇計劃對坐過牢的人也采取一種不太嚴格的新态度,這是他不知道的事,因為一則沒有人想到告訴他,再則他也不看報紙雜志。
他被打發到另一間屋子去。
就在那裡,他脫光衣服,檢查體格。
醫生是個年輕白人,不關痛癢,檢查得很快,卻騰出工夫來挑針打眼地打量着羅利那一把骨頭的身體、那張瘦削的臉。
“不管你弄到什麼活,總得把付給你的錢花一點來改善夥食,增點體重,要不你就支持不下去。
大多數人都從這裡派到翻砂廠,要你在翻砂廠裡幹活,你可怎麼也支持不下去。
說不定會把你安排在裝配廠。
回頭我來推薦一下。
” 羅利一臉不屑地聽着,他已經憎恨這個制度,憎恨裡頭的這班人。
這個自鳴得意的白小子,到底拿他當什麼來看待啊?當作天神之流嗎?他要不急于混口飯吃,找個活幹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