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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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
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
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
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馳縱,故月行遲也。
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
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
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
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
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
順亡所制茲謂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
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
弱而有任,茲謂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
辟愆公行,茲謂不伸,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
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
”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
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
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複。
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
”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
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
聞善不予,茲謂失知,厥異日黃。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群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耀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
色不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
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衆星,萬民之類也。
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衆星隕墜,民失其所也。
夜中者,為中國也。
不及地而複,象齊桓起而救存之地。
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絕矣。
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
或曰象其叛也。
言當中道叛其上也。
天垂象以視下,将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
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複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
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于君臣乖離,上下交怨。
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弑,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于宋,蔡獲于楚,晉相弑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
《左氏傳》曰:“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
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
“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
《洪範》曰:“庶民惟星。
”《易》曰:“雷雨作,‘解’。
”是歲,歲在玄枵,齊分野也。
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
雨以解過施,複從上下,象齊桓行伯,複興周室也。
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
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
魯公子溺颛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
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
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于魯,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
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迩幽隐靡不鹹睹。
星辰附離于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
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
《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
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于酒。
《書》雲:‘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
’《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
’‘颠覆厥德,荒沈于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
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鬥”。
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
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
北鬥,大國象。
後齊、宋、魯、莒、晉皆弑君。
劉向以為,君臣亂于朝,政令虧于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赢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
北鬥,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
《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
”又曰“孛星見北鬥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
”一曰魁為齊、晉。
夫彗星較然在北鬥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
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鹹弑其君,齊再弑焉。
中國既亂,夷狄并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
晉外滅二國,内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于鞍,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
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
《星傳》又曰:“彗星入北鬥,有大戰,其流入北鬥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
”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于鄭,傳舉其效雲。
《左氏傳》曰有星孛北鬥,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
”劉歆以為,北鬥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
鬥,天之三辰,綱紀星也。
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
鬥七星,故曰不出七年。
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齊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弑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
後王室大亂,三王分争,此其效也。
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
其前星,太子;後屋,庶子也。
尾為君臣乖離。
”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分争也。
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
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
子晁,楚出也。
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
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
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
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
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左氏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
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
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
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
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馳縱,故月行遲也。
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
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
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
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
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
順亡所制茲謂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
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
弱而有任,茲謂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
辟愆公行,茲謂不伸,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
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
”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
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
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複。
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
”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
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
聞善不予,茲謂失知,厥異日黃。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群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耀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
色不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
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衆星,萬民之類也。
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衆星隕墜,民失其所也。
夜中者,為中國也。
不及地而複,象齊桓起而救存之地。
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絕矣。
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
或曰象其叛也。
言當中道叛其上也。
天垂象以視下,将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
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複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
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于君臣乖離,上下交怨。
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弑,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于宋,蔡獲于楚,晉相弑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
《左氏傳》曰:“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
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
“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
《洪範》曰:“庶民惟星。
”《易》曰:“雷雨作,‘解’。
”是歲,歲在玄枵,齊分野也。
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
雨以解過施,複從上下,象齊桓行伯,複興周室也。
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
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
魯公子溺颛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
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
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于魯,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
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迩幽隐靡不鹹睹。
星辰附離于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
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
《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
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于酒。
《書》雲:‘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
’《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
’‘颠覆厥德,荒沈于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
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鬥”。
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
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
北鬥,大國象。
後齊、宋、魯、莒、晉皆弑君。
劉向以為,君臣亂于朝,政令虧于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赢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
北鬥,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
《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
”又曰“孛星見北鬥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
”一曰魁為齊、晉。
夫彗星較然在北鬥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
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鹹弑其君,齊再弑焉。
中國既亂,夷狄并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
晉外滅二國,内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于鞍,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
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
《星傳》又曰:“彗星入北鬥,有大戰,其流入北鬥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
”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于鄭,傳舉其效雲。
《左氏傳》曰有星孛北鬥,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
”劉歆以為,北鬥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
鬥,天之三辰,綱紀星也。
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
鬥七星,故曰不出七年。
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齊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弑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
後王室大亂,三王分争,此其效也。
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
其前星,太子;後屋,庶子也。
尾為君臣乖離。
”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分争也。
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
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
子晁,楚出也。
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
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
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
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
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左氏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
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