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刑法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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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宵天地之貌,懷五常之性,聰明精粹,有生之最靈者也。

    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趨走不足以避利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将役物以為養,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為貴也。

    故不仁愛則不能群,不能群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

    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聖卓然先行敬讓博愛之德者,衆心說而從之。

    從之成群,是為君矣;歸而往之,是為王矣。

    《洪範》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

    ”聖人取類以正名,而謂群為父母,明仁、愛、德、讓,王道之本也。

    愛待敬而不敗,德須威而久立,故制禮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

    聖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

    故曰:先王立禮,“則天之明,因地之性”也。

    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殺戮也;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也。

    《書》雲“天秩有禮”,“天讨有罪”。

    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讨而作五刑。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撲。

    大者陳諸原野,小者緻之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

     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颛顼有共工之陳以定水害。

    唐、虞之際,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讙兜,竄三苗,殛鲧,然後天下服。

    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

    天下既定,戢臧幹戈,教以文德,而猶立司馬之官,設六軍之衆,因井田而制軍賦。

    地方一裡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裡;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裡;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裡。

    有稅有賦。

    稅以足食,賦以足兵。

    故四井為邑,四邑為丘。

    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

    四丘為甸。

    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幹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

    一同百裡,提封萬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四百匹,兵車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謂百乘之家。

    一封三百一十六裡,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

    天子畿方千裡,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之主。

    戎馬、車徒、幹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閱以狩,皆于農隙以講事焉。

    五國為屬,屬有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為州,州有牧。

    連師比年簡車,卒正三年簡徒,群牧五載大簡車、徒,此先王為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齊桓公任用管仲,而國富民安。

    公問行伯用師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将修之,而小國設備,則難以速得志矣。

    ”于是乃作内政而寓軍令焉,故卒伍定虖裡,而軍政成虖郊。

    連其什伍,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共之,故夜戰則其聲相聞,晝戰則其日相見,緩急足以相死。

    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諸夏。

    齊桓既沒,晉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廬之法,總帥諸侯,疊為盟主。

    然其禮已頗僣差,又随時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

    二伯之後,浸以陵夷,至魯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賦,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

    《春秋》書而譏之,以存王道。

    于是師旅亟動,百姓罷敝,無伏節死難之誼。

    孔子傷焉,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故稱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

    ”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國,攝虖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馑,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治其賦兵教以禮誼之謂也。

     春秋之後,滅弱吞小,并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視。

    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禮沒于淫樂中矣。

    雄桀之士因勢輔時,作為權詐以相傾覆,吳有孫武,齊有孫膑,魏有吳起,秦有商鞅,皆擒敵立勝,垂著篇籍。

    當此之時,合縱連衡,轉相攻伐,代為雌雄。

    齊愍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秦昭以銳士勝。

    世方争于功利,而馳說者以孫、吳為宗。

    時唯孫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孫、吳者,上勢利而貴變詐;施于暴亂昏嫚之國,君臣有間,上下離心,政謀不良,故可變而詐也。

    夫仁人在上,為下所卬,猶子弟之衛父兄,若手足之扞頭目,何可當也?鄰國望我,歡若親戚,芬若椒蘭,顧視其上,猶焚灼仇雠。

    人情豈肯為其所惡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猶有巧拙;以桀詐堯,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詩》曰:‘武王載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則莫我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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