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三部古抄本

關燈
”改用“——”(破折号)也無不可,總之,不是不通。

    個人文字習慣,是允許的,也能讓人讀懂的。

     但到此本以外的抄本,就一律改成“……已往所賴天恩祖德……”了。

     問題就顯露出來了—— 如果原是“……所賴天恩祖德”為最“早”句法,那麼“脂硯後加”的《凡例》一定化簡變繁,非寫成“……已往所賴——上賴天恩,下承祖德”雲雲。

    有這種情理嗎? 恐怕常情是不習慣重複“賴”字,這才将句法改造,字數減了,文句簡潔了——這該是晚出的現象。

     在我看來,本來是“早”的簡捷句法,沒有什麼不好不妥,絕沒有把它變為羅嗦的不為人習慣的句法之必要;反過來,隻能說原先“羅嗦”,整理者才托它簡化起來。

     還有,甲戌《凡例》以外的“作者自雲”的結尾都有“故曰甄士隐雲雲”“賈雨村雲雲”,初讀再讀,皆莫知何義,十分糊塗。

    及閱《凡例》,方知此是解說回目,本來是“甄士隐夢幻識通靈,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全句分明,了無令人納悶之處。

    這又可知,整記者、抄錄者,為了省事,方将回目全文略去不寫,以“雲雲”代之。

     我的推理看法和她的意見哪個符合事實?料想各有同意與反對者。

    但如果是她對了,就是《甲戌本》上《凡例》是最“晚”的添加物,至今發現的所有抄本開卷的“作者自雲”的形式,倒掃數是采用的舊樣子——本子都晚,而開卷這一“自雲”,卻那麼一律的“最早”。

    這合理嗎? 詩曰: 書賈新加為哪般?不然脂硯又生瀾? 如今來測當年意,自信探骊恐亦難。

    
0.0605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