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智者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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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破綻”讓張女士“抓住”?雪芹的靈心慧性縱使不及愛玲,難道就那麼粗疏愚笨起來? 三,作詩時記了一個“绛”字,她就以為是前文已“删”的遺痕力證。

    更是笑話。

    第八回,寶玉已自題“绛芸軒”齋名,晴雯張貼,黛玉贊好;再到入住園内,他作《秋夜即事詩》,首句就是“绛芸軒裡絕喧譁”。

    張女士如何定知署名一個“绛”字,就非指“删文”不可? 她的這種“考證方法”與“推理邏輯”,實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曉,隻好疑而請教吧。

     殊不知,“補遺法”的叙事技巧是雪芹的一個專擅乃至獨創。

    拙著《石頭記鑒真》書中早已論及。

    今引于此—— 第二十六回開頭寫佳蕙來找紅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寫正文,偏有許多閑文,卻是補遺。

     佳蕙說到給林姑娘送茶葉,“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有批雲: 是補寫否? 說到“林姑娘生的弱,時常他吃藥”,有批雲: 是補寫否? 又說,“就像昨兒老太太因寶玉病了這些日子”,有批: 是補文否? “各處還完了願”,有批: 是補文否? “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兒賞他們”,有批: 是補文否? “昨兒寶玉還說,明兒怎麼樣收拾房子”,有批: 還是補文。

     “前兒一支筆放在那裡了?”有批: 是補文否? “是了,前兒晚上莺兒拿了去了”,有批: 還是補文。

     這種“補文”,真是“得空便入”,随處生文,串前伏後。

    一般說書唱戲補叙前面情節,叫“倒插筆”,那指的大段回溯。

    像雪芹這種零勾碎抹的巧妙補筆,實在是他人望塵莫及的絕活,不經脂硯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為意了。

     此書原系我與家兄祜昌合著,而這段出自他手,試看他的考《紅》心思之細,也不太低于張女士。

    我要問的是:我們舉的這種叙事筆法之特長,她都能判為早有前文,後本已删的“遺痕”或“漏網之魚”? 我們舉的隻限第五回,别回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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