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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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不忍離開。

     随後,二哥忽萌一念,可以說是本無可能的“妄想”。

    原來,我家一位老表親劉子登,在吉林經營木行,他有一年慨贈爺叔(我父親)一對鹿,養在我們小院裡的西北角上木欄裡。

    那鹿是用巨大木籠運來。

    因他隻買到雄梅花鹿,配了一個不相稱的高大的母麋鹿,而且在路上傷了後腿,成了瘸子——這不成“對”的夫妻無法生養小鹿。

    二哥的奇想是:向樂家主人洽商要一個小母鹿,不知能成與否。

    反正不成也無妨,他就讓我寫信去“撞”一回試試。

     于是我得到了“弄文”的機會,依囑寫好付郵。

     這本來是“異想天開”的事,也未敢真抱什麼希望。

    誰知,樂家主人對一名初中學生的如此一份不情之請,竟然很快回信,慨然願贈小鹿,囑派人前去領取。

     二哥高興極了,馬上信函報告于父親。

    這一新聞性消息在敝鄉傳為罕聞的盛事佳話。

     幼年往事,尚非真正本領;等到升高中,直到入大學,因家境不豐,難支費用,皆是靠成績及一份獎學金申請書來辦大事。

     我的年級,不算小學的多次停課耽誤,單說中學,本應是1937年畢業生,隻因日寇侵擾,我到1939年方得投考燕京大學,次年入學,文學院長是周學章先生,批準了“全免”的獎學金數額。

    抗戰勝利後1947年才又以“插班”身份再次考入燕大。

    這次入學,則周院長早已作古——我回燕大,先是向他夫人聯系尋求協助的。

    重到燕大時文學院長是梅贻寶先生(巧極了,周、梅二公皆津沽人也)。

    手續逐一辦畢後,方見院長,呈上各種單據、選修課表請審核簽字(方能交注冊課,算是正式入學,否則無效)。

    我見梅院長時,他問了我兩句話,用眼打量我,似有所思,然後簽了字,我緻謝而退。

     以後,有同學張光裕兄者,為梅先生作助理工作,一見我,必然先說:“梅院長誇你是個才子!”我問梅先生從未看過我的文字呀!他說:“梅先生說你的申請書寫得最好,怎麼說沒見過你的文筆?” 此言張兄特别津津樂道,僅是向我重複講說,就不止再三了。

     那時的文字,仍很幼稚,但能獲梅先生的青鑒,卻感很大光榮,至今難忘。

     詩曰: 書生弄筆似尋常,獎學年年賴主張。

     更有奇情兼盛事,梅花乞鹿樂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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