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學洋文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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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絕非如此。

     以上不過随手拈舉小例。

    必有專家指責說:名、動二詞不分形式,在英文裡何嘗沒有,如rain既是“雨”的名詞,也可說Itrains,就是動詞了,與中文無異。

    我說:不然。

    rain雖可作為動詞用,但它不能“及物”(transitive)。

    漢語卻能說“春風風人,夏雨雨人”。

    我們的“動詞”不必分别拘定什麼“及物”、“不及物”(intransitive)。

     你或奇之而難信,果真是如此的嗎? 佳例也多得很。

    比如,我們說“蜀犬吠日”、“吳牛喘月”,皆為名言俊句,脍炙人口,這是地地道道的中文,人人都懂。

    但是請問:在英文裡,bark(狗叫)的後面能接一個“賓詞(也叫‘受事’)”嗎?“喘”理亦同。

     說到這裡,我不禁要列出一大串來:“虛堂坐雨,空庭步月”,“人睡腿,狗睡嘴”(俗諺,謂人須腿暖方眠熟,狗則睡時先将嘴藏入體中暖處)。

    這些“動詞”,哪個能在洋文裡這麼用法?用了誰能懂得?可在中文,它們都能接一個“賓詞”(object)。

    這在歐洲人聽來恐怕會驚奇或“茫然不知所雲”吧? 其實,就是“及物動詞”,在中文裡所能接的賓詞也不同于西文,例如我們常說“擔風袖月”、“栉風沐雨”、“戴月披星”…… 這些,洋人聽了,都不僅僅是“不可想象”,簡直是“不堪設想”! 因此,連有些中國人自己也認為漢文“不科學”。

    他們不能領會這就是中華民族的“詩的語言”,一大特色,可賞可愛之至!你拿“洋語法”來“套”我們的民族精神創造和審美境界,那行嗎?! 至于洋語法中必須有“主語”、“謂語”等一串死規矩,也與中國詩的語言格格不入。

    我最愛舉的一二小例就是: 亂山雪燭夜,孤獨異鄉人。

     雞聲茅店月,人迹闆橋霜。

     前例寫孤身他鄉自度除夕,後例寫遊子未曉啟程趕路,其情其景,打動了曆代的讀者,為之擊節,為之心折……我要請問一句:你看看這裡頭哪個是主語,何者是“動詞”,什麼都沒有!在洋文,這根本“不成話”;在我們,這是絕妙好詞! 何也?何也?分别在哪兒? 思之思之,悟之悟之。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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