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脫胎·攝神·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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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

    俗本又以“作神傳”難懂、少見,遂又改為“作奇傳”。

    殊不知,“傳神寫照”,正是雪芹一心要為他親見親聞的“幾個異樣女子”、“閨友”們作藝術傳記的宗旨本懷與藝術境界。

    另一古鈔本,在俗本皆作“為閨閣昭傳”句處,卻清楚寫作“照傳”,此“照”非誤,正是“傳神寫照”的同一語義(應校訂為“為閨閣傳照”)。

     這就重要極了!這也就連上了張新之所提出的“攝神”的問題。

     當然,“作神傳”“為閨閣傳照”,也許主要是指對人物角色的傳寫而言,而“攝神”卻指此部書“攝”取了另部書的“神”而言,是個“整體”精神的意思,略有不同。

    但蛻形而取神,這個藝術領悟,是通于一切,不分整體與個别的原則命題。

     “傳照”誤倒為“照傳”,又誤改為“昭傳”,遂成俗筆俗義——舊時的貞女烈婦,要受皇家的“旌表”,立“節孝牌坊”,地方官員禮敬……,這才叫“昭”傳。

    雪芹是沒有那種思想的(那倒是程、高一流的“理想境界”)。

    那麼,一講到“傳神寫照”的真義,不能不與中國的丹青繪事發生聯系。

    而雪芹的上世與本人,都是精于畫藝的,他寫小說人物,其手法意境重“神”而略“形”,便定然是理會《紅樓》藝術的一大環節,這環節與上一章标出的“奇書文體”是并駕齊驅的“雙絕”,堪稱奇迹! 前章隻借浦安迪教授的論文而提出文體、結構的美學概念與命題,我自己的具體申論有待于後文再列。

    同樣,本章首先是要标出“傳神寫照”這個中華藝術中“傳人”的原則性理論問題,舉例闡釋,也是隻能留待後文。

    為什麼要分這個“先”“後”?因為多年流行的講《紅樓》藝術如何寫人的文章,絕大多數還是“形象鮮明”、“性格突出”以及如何“塑造”如何“刻劃”的理解與措詞,——這些,似乎根源總沒離開西方藝術理論,而于中華文境,關涉無多。

    這種情況,恐怕未必即屬全然足以取法的唯一途徑。

    因此,“返本”于中國自家的“敝帚”、“青氈”,倒可以增添一些自信自豪自尊之感。

     依據古人品第,中華繪事題材甚繁,而“人物”總列首位。

    如唐人朱景玄《唐朝名畫錄序》〔1〕,即明白标列:夫畫者,以人物居先。

    禽獸次之。

    山水次之。

    樓殿屋木次之。

     在他之前,唐人裴孝源《貞觀公私畫史序》說:及吳、魏、晉、宋,世多奇人,皆心目相授,斯道始興。

    其于忠臣孝子,賢愚美惡,莫不圖之屋壁,以訓将來:或想功烈于千年,聆英威于百代,乃心存懿迹,默匠儀形。

     六朝梁、陳時姚最《續畫品》自序雲:……故九樓之上,備表仙靈四門之墉,廣圖賢聖。

    雲閣興拜伏之感,掖庭緻聘遠之列(誤作“别”)。

     在他之後,如宋人劉道醇《五代名畫補遺》,《聖朝名畫評》,皆開卷即列“人物門第一”類。

    徐者無煩多舉。

    這就是常言能聞的“畫鬼易,畫人難”,而畫人确是自古以來繪畫中最重要的題材與功夫造詣,昭然于中華藝史,不必争議了。

     那麼,畫人的難處與奧秘,究竟何在呢?上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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