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明修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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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最末一個出場。

    她來後,立即有“四個人”的妙文(黛、钗、湘與玉)。

    湘宿黛處,寶玉戀戀,夜不知歸屋,晨不待其梳洗倩湘雲為他打辮子,透露了押辮珍珠竟送了密友(至于要吃胭脂,被湘雲打落,與前文見了鴛鴦便要吃她唇脂一脈相連,都不遑細論)……。

    這種“無曉夜地和姊妹們厮鬧”,引起了襲人的不悅,掀起了小小一場風波。

    這又純屬明筆。

    若隻認這些“不肖”行徑,便會忽略了别的層次。

    原來這一回并非“初箴”,在第十九回“花解語”時早已“箴”過了一次了。

    那時所箴何條何款?何以要箴他?—— ……襲人自幼見寶玉性格異常,其淘氣憨頑自是出于衆小兒之外;更有幾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兒。

    近來仗着祖母溺愛,父母亦不能十分嚴緊拘管,更覺放蕩弛縱,任性恣情——最不喜務正。

     此皆一個丫鬟的了解與理解。

    她之所箴者: 一,不許說“瘋話”(如願她們永守不離,直到化灰化煙、沒了知覺形質為止……)。

     二,假裝喜歡“讀書”(按:此特指八股文章的事情,不可誤會),不許當衆譏诮“讀書上進”的是“祿蠢”,說前賢之書都不可信,……惹父親生氣、打嘴……。

     三,不許再毀僧謗道。

     四,不許調脂弄粉。

     五,不許吃人嘴上搽的胭脂與那“愛紅的毛病”。

     凡此,盡屬“明”的一面,是“暴露”和“揭發”的性質。

     但是緊跟着下文是什麼呢?是聽曲文,喜得擊節不已,幾乎“唾壺盡碎”。

    又仿作,又作褐,還又“續《莊》”。

    用最簡單的話來說:他何嘗不喜讀書?隻不過“書”是不同的,《西廂》,《牡丹》,《莊》,《騷》,……他簡直入迷了——也就是說:他有一面為俗常人詫訝難容的“不肖形景”,他又另有一面同樣為世人不解的高層次的精神追求探索,審美品味。

    但這一面,總是不用正筆,總帶着“貶詞”,或隻“暗度”,——并且絕無孤芳自賞、罵世嫉俗的任何口鋒,歎惜傷感的氣味。

     在這兩三回書中,方是專寫寶玉性情氣質、天分才華的真正文章,而你已可看得分明,雪芹寫人,畢竟都是怎麼運筆傳照的。

    這就是《紅樓》藝術的一大絕技。

     舊日的欣賞批點者,并不是用今天我們這種語文和方法來表達他們的感受的,他們用的是咱們中華傳統的方式,且引一二則來,似乎也可以佐助浚發今日讀者的靈智。

    第十九回之前有一絕句,寫道是—— 彩筆輝先若轉環,心情魔态幾千般。

     寫成濃淡兼深淺,活現癡人戀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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