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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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思麻宣慰司,防守陝州。

    諸王、駙馬入覲者,非奉旨不許給驛。

    以中書參知政事趙仁榮為太子詹事。

    以阿保功,授明裡大司徒,封其妻梅仙為順國夫人。

    賜床兀兒軍士鈔六萬錠、幣帛二萬匹。

    遣肥兒牙兒迷的裡及鐵肐膽詣西域取佛鉢、舍利,肥兒牙兒迷的裡遙授宣政使,鐵肐膽遙授平章政事。

    以並命太傅右丞相哈剌哈孫荅剌罕、太保左丞相塔剌海綜理中書庶務,詔諭中外。

    己巳,太陰犯亢。

    置宮師府,設太子太師、少師、太傅、少傅、太保、少保,賓客,左、右諭德,贊善,庶子,洗馬,率更令、丞,司經令、丞,中允,文學,通事舍人,校書,正字等官。

    壬申,命禦史大夫鐵古疊兒、中書平章政事床兀兒、樞密副使孛蘭奚,以即位祗謝太廟。

    以安西、平江、吉州三路為皇太子分地,越州路為越王禿剌分地。

    賜諸王八不沙鈔萬錠。

    癸酉,罷和林宣慰司,置行中書省及稱海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和林緫管府。

    以太師月赤察兒為和林行省右丞相,中書右丞相哈剌哈孫荅剌罕為和林行省左丞相,依前太傅、錄軍國重事。

    江浙水,民饑,詔賑糧三月,酒醋、門攤、課程悉免一年。

    乙亥,以永平路為皇妹魯國長公主分地,租賦及土產悉賜之。

    賜越王禿剌鈔萬錠,諸王兀都思不花所部三萬五千二百二十錠。

    丙子,以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塔失海牙、知樞密院事床兀兒,並為中書平章政事。

    丁醜,封諸王八不沙為齊王,朶列納為濟王,疊裡哥兒不花為北寧王,太師月赤察兒為淇陽王。

    加平章政事脫虎脫太尉。

    以中書左丞相塔剌海為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禦史大夫塔思不花為中書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教化、河南江北行省平章政事法忽魯丁並為中書平章政事,平章政事鐵木疊兒為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戊寅,以儀鳳司大使火失海牙、鐵木兒不花、教坊司達魯花赤沙的,並遙授平章政事,為玉宸樂院使。

    己卯,以集賢院使別不花為中書平章政事。

    庚辰,以禦史中丞隻兒合郎為禦史大夫。

    辛巳,加封至聖文宣王為大成至聖文宣王。

    右丞相塔剌海、左丞相塔思不花言:「中書庶務,同僚一二近侍,往往不俟公議,即以上聞,非便。

    今後事無大小,請共議而後奏。

    」帝曰:「卿等言是。

    自今庶政,非公議者勿奏。

    」置行工部於旺兀察都。

    以遙授左丞相、同知樞密院事也兒吉尼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王壽、江浙行省左丞郝天挺,並為中書左丞。

    壬午,熒惑犯南鬥。

    命禦史大夫鐵古疊兒、知樞密院事塔魯忽帶、中書平章政事床兀兒,以即位告社稷。

    癸未,陞利用監為利用院,秩從二品。

    甲申,遣贍思丁使西域,遙授福建道宣慰使。

    乙酉,賜壽寧公主鈔萬錠。

    丙戌,以內郡歲歉,令諸王衛士還大都者柬汰以入。

    從和林省臣請,乞如甘肅省例,給鈔二千錠,歲收子錢,以佐供給,仍以網罟賜貧民。

    禦史大夫月兒魯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禦史臺、宣政院許得自選其人,他司悉從中書銓擇,近臣不得輒奏。

    如此則紀綱不紊。

    」帝嘉納之。

    以同知宣徽院事孛羅荅失為中書左丞,中書參知政事欽察為四川行省左丞。

    江浙、湖廣、江西屬郡饑,詔行省發粟賑之。

    丁亥,使完澤偕乞兒乞帶亦難往徵乞兒吉思部禿魯花、騬馬、鷹鷂。

    山東、河北蒙古軍告饑,遣官賑之。

    賜晉王部貧民鈔五萬錠。

    己醜,塔剌海、塔思不花言:「前乃顏叛,其繫虜之人,奉世祖旨俱隸版籍。

    比者,近臣請以歸之諸王脫脫,彼即遣人拘括。

    臣等以為此事具有先制,今已歸脫脫所部,宜令遼陽省臣薛闍幹等往諭之,已拘之人悉還其主。

    」從之。

    安西等郡旱饑,以糧二萬八千石賑之。

    庚寅,置延福司,秩正三品。

    辛卯,詔唐兀禿魯花戶籍已定,其入諸王、駙馬各部避役之人及冒匿者,皆有罪。

    發卒二千人為晉王也孫鐵木兒治邸舍。

    是月,江浙、湖廣、江西、河南、兩淮屬郡饑,於鹽茶課鈔內折粟,遣官賑之。

    詔富家能以私粟賑貸者,量授以官。

    保定、河間、晉寧等郡水。

    德州蝗。

     八月甲午,中書省臣言:「內降旨與官者八百八十餘人,已除三百,未議者猶五百餘。

    請自今越奏者勿與。

    」帝曰:「卿等言是。

    自今不由中書奏者,勿與官。

    」又言:「外任官帶相銜非制也,請勿與。

    」制可。

    又言:「以朝會應賜者,為鈔緫三百五十萬錠,已給者百七十萬,未給猶百八十萬,兩都所儲已虛。

    自今特奏乞賞者,宜暫停。

    」有旨:「自今凡以賞為請者,勿奏。

    」禦史臺臣言:「中書省、樞密院、禦史臺、宣政院得自選官,具有成憲。

    今監察禦史、廉訪司官非本臺公選,而從諸臣所請,自內降旨,非祖宗成法。

    」帝曰:「凡若此者,卿等其勿行。

    」浙東、浙西、湖北、江東郡縣饑,遣官賑之。

    賜山後驛戶鈔,每驛五百錠。

    置掌儀署,秩五品,設令、丞各一員。

    乙未,賜諸王按灰、阿魯灰、北寧王疊裡哥兒不花金三百五十兩、銀三千七百兩。

    以治書侍禦史烏伯都剌為中書參知政事。

    戊戌,禦史大夫脫脫封秦國公。

    辛醜,迤北之民新附者,置傳輸粟以賑之。

    癸卯,改也裡合牙營田司為屯田運糧萬戶府。

    甲辰,以納蘭不剌所儲糧萬石,賑其旁近饑民。

    丙午,建佛閣於五臺寺。

    江南饑,以十道廉訪司所儲贓罰鈔賑之。

    己酉,從皇太子請,陞詹事院從一品,置參議斷事官如樞密院。

    辛亥,中書左丞孛羅鐵木兒以國字譯孝經進,詔曰:「此乃孔子之微言,自王公達於庶民,皆當由是而行。

    其命中書省刻版模印,諸王而下皆賜之。

    」癸醜,唐兀禿魯花軍乏食,發粟賑之。

    丙辰,陞闌遺監秩三品。

    丁巳,以中書左丞王壽為禦史中丞。

    戊午,中書平章政事乞台普濟、床兀兒、別不花並加太尉,中書右丞塔海加太尉、平章政事,以中書左丞孛羅鐵木兒為中書右丞。

    東昌、汴梁、唐州、延安、潭、沅、歸、澧、興國諸郡饑,發粟賑之。

    冀寧路地震。

    河間、真定等郡蝗。

    隆平、文水、平遙、祁、霍邑、靖海、容城、束鹿等縣水。

     九月甲子,車駕至自上都。

    乙醜,請諡皇考皇帝、大行皇帝于南郊,命中書右丞相塔剌海攝太尉行事。

    庚午,陞禦史臺從一品。

    辛未,加塔剌海、塔思不花並太尉。

    壬申,命塔剌海奉玉冊、玉寶,上皇考及大行皇帝尊諡、廟號;又上先元妃弘吉烈氏尊諡,祔于成宗廟室。

    陞尚舍監秩正三品。

    癸酉,太白犯右執法。

    甲戌,改太常寺為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

    陞侍儀司秩正三品。

    丙子,置皇太子位典牧監,秩正三品。

    中書省臣言:「內外選法,向者有旨一遵世祖成制。

    兩宮近侍遷敘,惟上所命。

    比有應入常調者,夤緣驟遷;其已仕廢黜及未嘗入仕者,亦復請自內降旨。

    臣等奏請禁止,蒙賜允從。

    是後所降內旨復有百餘,臣等已嘗銓擇奉行。

    第中書政務,他人又得輒請,責以整飭,其效實難。

    自今銓選、錢穀,請如前制,非由中書議者,毋得越奏。

    」制從之。

    又言:「比怯來木丁獻寶貨,敕以鹽萬引與之,仍許市引九萬。

    臣等竊謂,所市寶貨,既估其直,止宜給鈔,若以引給之,徒壞鹽法。

    」帝曰:「此朕自言,非臣下所請,其給之。

    餘勿視為例。

    」江浙饑,中書省臣言:「請令本省官租,於九月先輸三分之一,以備賑給。

    又兩淮漕河淤澀,官議疏濬,鹽一引帶收鈔二貫為傭費,計鈔二萬八千錠,今河流已通,宜移以賑饑民。

    杭州一郡,歲以酒糜米麥二十八萬石,禁之便。

    河南、益都諸郡,亦宜禁之。

    」制可。

    塔剌海言:「比蒙聖恩,賜臣江南田百頃。

    今諸王、公主、駙馬賜田還官,臣等請還所賜。

    」從之。

    仍諭諸人賜田,悉令還官。

    命張留孫知集賢院事,領諸路道教事。

    丁醜,中書省臣言:「比議省臣員數,奉旨依舊制定為十二員,右丞相塔剌海,左丞相塔思不花,平章床兀兒、乞台普濟如故,餘令臣等議。

    臣等請以阿沙不花、塔失海牙為平章政事,孛羅荅失、劉正為右丞,郝天挺、也先鐵木兒為左丞,于璋、兀伯都剌為參知政事。

    其班朝諸司冗員,並宜柬汰。

    」從之。

    己卯,太白犯左執法。

    壬午,改尚乘寺為衛尉院,秩從二品。

    甲申,詔立尚書省,分理財用。

    命塔剌海、塔思不花仍領中書。

    以脫虎脫、教化、法忽魯丁任尚書省,仍俾其自舉官屬。

    命鑄尚書省印。

    敕弛江浙諸郡山澤之禁。

    丙戌,陞掌謁司秩三品。

    皇太子建佛寺,請買民地益之,給鈔萬七百錠有奇。

    戊子,陞延慶司秩從二品。

    己醜,遣使錄囚。

    晉王也孫鐵木兒以詔賜鈔萬錠、止給八千為言,中書省臣言:「帑藏空竭,常賦歲鈔四百萬錠,各省備用之外,入京師者二百八十萬錠,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餘萬錠。

    自陛下即位以來,已支四百二十萬錠,又應求而未支者一百萬錠。

    臣等慮財用不給,敢以上聞。

    」帝曰:「卿之言然。

    自今賜予宜暫停,諸人毋得奏請。

    可給晉王鈔千錠,餘移陝西省給之。

    」以中書平章政事別不花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辛卯,禦史臺臣言:「至元中阿合馬綜理財用,立尚書省,三載併入中書。

    其後桑哥用事,復立尚書省,事敗又併入中書。

    粵自大德五年以來,四方地震水災,歲仍不登,百姓重困,便民之政,正在今日。

    頃又聞為緫理財用立尚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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