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閩世家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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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臠食立盡。

    明日,鏻使者至,赦之,已不及。

    初,文傑為鏻造檻車,以謂古制疏闊,乃更其制,令上下通,中以鐵芒內嚮,動輒觸之,旣成,首被其毒。

     龍啟三年,改元永和。

    王仁達為鏻殺延稟有功,而典親兵,鏻心忌之,甞問仁達曰:「趙高指鹿為馬,以愚二世,果有之邪?」仁達曰:「秦二世愚,故高指鹿為馬,非高能愚二世也。

    今陛下聦明,朝廷官不滿百,起居動靜,陛下皆知之,敢有作威福者,族滅之而已。

    」鏻慚,賜與金帛慰安之。

    退而謂人曰:「仁達智略,在吾世可用,不可遺後世患。

    」卒誣以罪殺之。

     鏻妻早卒,繼室金氏賢而不見荅。

    審知婢金鳳,姓陳氏,鏻嬖之,遂立以為後。

    初,鏻有嬖吏歸守明者,以色見倖,號歸郎,鏻後得風疾,陳氏與歸郎奸。

    又有百工院使李可殷,因歸郎以通陳氏。

    鏻命錦工作九龍帳,國人歌曰:「誰謂九龍帳,惟貯一歸郎?」 鏻婢春鷰有色,其子繼鵬蒸之,鏻已病,繼鵬因陳氏以求春鷰,鏻怏怏與之。

    其次子繼韜怒,謀殺繼鵬,繼鵬懼,與皇城使李倣圖之。

    是歲十月,鏻饗軍于大酺殿,坐中昏然,言見延稟來,倣以為鏻病已甚,乃令壯士先殺李可殷于家。

    明日晨朝,鏻無恙,問倣殺可殷何罪,倣懼而出,與繼鵬率皇城衛士而入。

    鏻聞鼓噪聲,走匿九龍帳中,衛士刺之不殂,宮人不忍其苦,為絕之。

    繼韜及陳後、歸郎皆為倣所殺。

    鏻立十年見殺,謚曰惠皇帝,廟號太宗。

     繼鵬,鏻長子也。

    旣立,更名昶,改元通文,以李倣判六軍諸衛事。

     倣有弒君之罪,旣立昶,而心常自疑,多養死士以為備。

    昶患之,因大享軍,伏甲擒倣殺之,梟其首于市。

    倣部曲千人叛,燒啟聖門,奪倣首,奔於錢塘。

     晉天福二年,昶遣使朝貢京師,高祖遣散騎常侍盧損冊昶閩王,拜其子繼恭臨海郡王。

    損至閩,昶稱疾不見,令繼恭主之。

    又遣中書舍人劉乙勞損于館,乙衣冠偉然,騶僮甚盛。

    佗日損遇乙于塗,布衣芒屩而已,損使人誚之曰:「鳳閣舍人,何偪下之甚也!」乙羞媿,以手掩面而走。

    昶聞之,怒損侵辱之,損還,昶無所荅。

    而其子繼恭遣其佐鄭元弼隨損至京師貢方物,緻書晉大臣,述昶意求以敵國禮相往來,高祖怒其不遜,下詔暴其罪,歸其貢物不納。

    兵部員外郎李知損上書請籍沒其物而禁錮使者,於是以元弼下獄。

    獄具引見,元弼俯伏曰:「昶,夷貊之君,不知禮義,陛下方示大信,以來遠人,臣將命無狀,願伏斧鑕,以贖昶罪。

    」高祖乃赦元弼,遣歸。

     昶亦好巫,拜道士譚紫霄為正一先生,又拜陳守元為天師,而妖人林興以巫見幸,事無大小,興輒以寶皇語命之而後行。

    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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