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十七 列傳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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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以逼之,夷夏萬餘戶並來內附。

     二年,率眾築平隴、衛壁、統戎等鎮戍十有三所。

    周柱國枹罕公普屯威、柱國韋孝寬等,步騎萬餘,來逼平隴,與光戰於汾水之北,光大破之,俘斬千計。

    又封中山郡公,增邑一千戶。

    軍還,詔復令率步騎五萬出平陽道,攻姚襄、白亭城戍,皆克之,獲其城主儀同、大都督等九人,捕虜數千人。

    又別封長樂郡公。

    是月,周遣其柱國紇幹廣略圍宜陽。

    光率步騎五萬赴之,大戰於城下,乃取周建安等四戍,捕虜千餘人而還。

    軍未至鄴,敕令便放兵散。

    光以為軍人多有勳功,未得慰勞,若即便散,恩澤不施,乃密通表請使宣旨,軍仍且進。

    朝廷發使遲留,軍還,將至紫陌,光仍駐營待使。

    帝聞光軍營已逼,心甚惡之,急令舍人追光入見,然後宣勞散兵。

    拜光左丞相,又別封清河郡公。

     光入,常在朝堂垂簾而坐。

    祖珽不知,乘馬過其前。

    光怒,謂人曰:「此人乃敢爾!」後珽在內省,言聲高慢,光適過,聞之,又怒。

    珽知光忿,而賂光從奴而問之曰:「相王瞋孝徵耶?」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歎曰:『盲人入,國必破矣!』」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許。

    帝賜提婆晉陽之田,光言於朝曰:「此田,神武帝以來常種禾,飼馬數千匹,以擬寇難,今賜提婆,無乃闕軍務也?」由是祖、穆積怨。

     周將軍韋孝寬忌光英勇,乃作謠言,令間諜漏其文於鄴,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樹不扶自豎」。

    祖珽因續之曰:「盲眼老公背上下大斧,饒舌老母不得語。

    」令小兒歌之於路。

    提婆聞之,以告其母令萱。

    萱以饒舌,斥己也,盲老公,謂珽也,遂相與協謀,以謠言啟帝曰:「斛律累世大將,明月聲震關西,豐樂威行突厥,女為皇後,男尚公主,謠言甚可畏也。

    」帝以問韓長鸞,鸞以為不可,事寢。

    祖珽又見帝請間,唯何洪珍在側。

    帝曰:「前得公啟,即欲施行,長鸞以為無此理。

    」珽未對,洪珍進曰:「若本無意則可,既有此意而不決行,萬一洩露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

    」猶豫未決。

    會丞相府佐封士讓密啟雲:「光前西討還,敕令放兵散,光令軍逼帝京,將行不軌,事不果而止。

    家藏弩甲,奴僮千數,每遣使豐樂、武都處,陰謀往來。

    若不早圖,恐事不可測。

    」啟雲「軍逼帝京」,會帝前所疑意,謂何洪珍雲:「人心亦大聖,我前疑其欲反,果然。

    」帝性至怯懦,恐即變發,令洪珍馳召祖珽告之。

    又恐追光不從命。

    珽因雲:「正爾召之,恐疑不肯入。

    宜遣使賜其一駿馬,語雲『明日將往東山遊觀,王可乘此馬同行』,光必來奉謝,因引入執之。

    」帝如其言。

    頃之,光至,引入涼風堂,劉桃枝自後拉而殺之,時年五十八。

    於是下詔稱光謀反,今已伏法,其餘家口並不須問。

    尋而發詔,盡滅其族。

     光性少言剛急,嚴於禦下,治兵督眾,唯仗威刑。

    版築之役,鞭撻人士,頗稱其暴。

    自結髮從戎,未嘗失律,深為鄰敵所懾憚。

    罪既不彰,一旦屠滅,朝野痛惜之。

    周武帝聞光死,大喜,赦其境內。

    後入鄴,追贈上柱國、崇國公。

    〔一二〕指詔書曰:「此人若在,朕豈能至鄴。

    」 光有四子。

    長子武都,歷位特進、太子太保、開府儀同三司、梁兗二州刺史。

    所在並無政績,唯事聚斂,侵漁百姓。

    光死,遣使於州斬之。

    次須達,中護軍、開府儀同三司,先光卒。

    次世雄,開府儀同三司。

    次恒伽,假儀同三司。

    並賜死。

    光小子鍾,年數歲,獲免。

    周朝襲封崇國公。

    隋開皇中卒於驃騎將軍。

     羨,字豐樂,少有機警,尤善射藝,高祖見而稱之。

    世宗擢為開府參軍事。

    遷征虜將軍、中散大夫,加安西將軍,進封大夏縣子,除通州刺史。

    顯祖受禪,進號征西,別封顯親縣伯。

     河清三年,轉使持節,都督幽、安、平、南、北營、東燕六州諸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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