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十 列傳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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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府儀同三司、司空、太尉。

    皇建初,為太傅,與彭城、河間王並給仗身、〔四〕羽林百人。

    大寧元年,遷太宰。

    性沉謹,以寬厚稱。

    河清三年,薨於晉陽,或雲酖終。

    還葬鄴,贈假黃鉞、太宰、錄尚書事。

    子德素嗣。

     彭城景思王浟,字子深,神武第五子也。

    元象二年,拜通直散騎常侍,封長樂郡公。

    博士韓毅教浟書,見浟筆跡未工,戲浟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

    」浟正色答曰:「昔甘羅幼為秦相,未聞能書。

    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動誇筆跡。

    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時年蓋八歲矣。

    毅甚慚。

     武定六年,出為滄州刺史,為政嚴察,部內肅然。

    守令參佐,下及胥吏,行遊往來,皆自賚糧食。

    浟纖介知人間事。

    有濕沃縣主簿張達嘗詣州,夜投人舍,食雞羹,浟察知之。

    守令畢集,浟對眾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

    」達即伏罪。

    合境號為神明。

    又有一人從幽州來,驢馱鹿脯。

    至滄州界,腳痛行遲,偶會一人為伴,遂盜驢及脯去。

    明旦,告州。

    浟乃令左右及府僚吏分市鹿脯,不限其價。

    其主見脯識之,推獲盜者。

    轉都督、定州刺史。

    時有人被盜黑牛,背上有白毛。

    長史韋道建謂中從事魏道勝曰:「使君在滄州日,擒姦如神,若捉得此賊,定神矣。

    」浟乃詐為上府市牛皮,〔五〕倍酬價直,使牛主認之,因獲其盜。

    建等歎服。

    又有老母姓王,孤獨,種菜三畝,數被偷。

    浟乃令人密往書菜葉為字,明日市中看菜葉有字,獲賊。

    爾後境內無盜,政化為當時第一。

    天保初,封彭城王。

    四年,徵為侍中,人吏送別悲號。

    有老公數百人相率具饌曰:「自殿下至來五載,人不識吏,吏不欺人,百姓有識已來,始逢今化。

    殿下唯飲此鄉水,未食此鄉食,聊獻疏薄。

    」浟重其意,為食一口。

    七年,轉司州牧,選從事皆取文才士明剖斷者,當時稱為美選。

    州舊案五百餘,浟未期悉斷盡。

    別駕羊脩等恐犯權戚,乃詣閤諮陳。

    浟使告曰:「吾直道而行,何憚權戚,卿等當成人之美,反以權戚為言。

    」脩等慚悚而退。

    後加特進,兼司空、太尉,州牧如故。

    太妃薨,解任,尋詔復本官。

    俄拜司空,兼尚書令。

    濟南嗣位,除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大宗正卿。

    皇建初,拜大司馬,兼尚書令,轉太保。

    武成入承大業,遷太師、錄尚書事。

    浟明練世務,果於斷決,事無大小,鹹悉以情。

    趙郡李公統預高歸彥之逆,其母崔氏即禦史中丞崔昂從父子,兼右僕射魏收之內妹也。

    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

    崔增年陳訴,所司以昂、收故,崔遂獲免。

    浟摘發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自車駕巡幸,浟常留鄴。

    河清三年三月,〔六〕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謀劫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

    浟大呼不從,遂遇害,時年三十二,朝野痛惜焉。

    初浟未被劫前,其妃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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