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的棉花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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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美好如常。

    弦清的肚子按部就班地發展。

    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我日複一日地做一些極重要而又仿佛沒有"屁用"的事情。

    "屁用"這兩個字必須用上引号,我轉引了弦清的話。

    "屁用"這一說法從漢語意義上考證一番是極尴尬的。

    明明是說"用",而一"屁"便沒用了。

    漢語習慣于用生理意義上的東西表示肯定或否定。

     每個晚上總要看電視,看看電視裡各國領袖們參加各種會議,為世界人民的幸福與和平而微笑,而幹杯。

    當然,每天都有戰争,感覺上又茫然又遙遠與我們生活比鄰若天涯。

    沒有人振奮與同情。

    戰争仿佛是少不得的,歌舞升平裡總要一些點綴,這也是人類通往神聖的方式與途徑。

    電視裡的戰争都是具有"美學意義"的,正如大街上肝腦塗地的車禍,總是有人看的,隻要死者不是自己,正如一個孩子掉進老虎的籠子在虎齒之間掙紮,也是有人看的,隻是千萬别是自己的孩子。

    看完了就有了傳說,有了童話,有了神奇,就有了藝術,就有了"美"。

     無聊的日子裡我多次拿起該死的鋼筆,提起鋼筆我就情不自禁地,也可以說不由自主地往紅豆的身上聯想。

    這個卑鄙的念頭令我興奮而神往。

    我的想像力如亞力牌啤酒泡在紅豆的那邊升騰橫溢。

    我終于弄清了為什麼一次又一次聽他講那場戰争。

    人一不小心就讓自己騙走了。

    我就是這樣的。

     在許多夜裡我都做那種啟示錄式的遐想,如乞丐,如猶大,如聖徒先知、施洗者約翰。

    我的手放在弦清的腹部,靠手感、靠播種者的直覺傾聽自己小生命的律動。

    我做這種撫摸時腦子裡想着那塊綠色雨林,雨林下面的雷場和生與死。

    我的許多偉大思想就是在手掌下面的律動中萌生的,我一次又一次看見上帝的下巴與指尖,看見魔鬼的峭厲牙齒與瞳孔,看見行腳僧人的腳趾,那些腳趾在草鞋裡對前方的泥路微笑,在溪水中和上帝的指尖嬉戲。

    上帝給僧人們洗腳,僧人們吻上帝的下巴。

    我想寫一部創世紀式的巨著,書名都想好了:《腳趾與下巴一起歌唱》。

    後來想得太遠了,我就收住,一覺醒來又是一個"屁用"的日子,紅彤彤地像日出一樣美好。

    那些思想及下巴和腳趾們就沒有了,不可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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