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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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見天功也;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且以和政,且以興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樂者,盈于内而動發于外者也,應其治時,制禮作樂以成之,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

    是故作樂者,必反天下之所始樂于己以為本。

    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時,民樂其三聖相繼,故夏,夏者,大也;湯之時,民樂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

    四者天下同樂之,一也,其所同樂之端,不可一也。

    作樂之法,必反本之所樂,所樂不同事,樂安得不世異!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頀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于己也,吾見其效矣。

    詩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豐。

    ’樂之風也。

    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纣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歌詠之也。

    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為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雲爾。

    故凡樂者,作之于終,而名之以始,重本之義也。

    由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制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二者離而複合,所為一也。

    ” 玉杯第二 春秋譏文公以喪取。

    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

    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謂之喪取?”曰:“春秋之論事,莫重于志。

    今取必納币,納币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取也。

    且文公秋祫祭,以冬納币,皆失于太蚤,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之情也,雖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于心,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譏不出三年,于首而已譏以喪取也,不别先後,賤其無人心也。

    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志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志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

    故曰非虛加之,重志之謂也。

    志為質,物為文,文着于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甯有質而無文,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盧來是也;有文無質,非直不予,乃少惡之,謂州公寔來是也。

    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雲朝雲,辭令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引而後之,亦宜曰:喪雲喪雲,衣服雲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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