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回 義律霸阻夷船入口 英皇怒派軍艦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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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卸貨。

    他們入口,必經查驗,如今皆不能開進虎門口子,都寄泊在伶仃洋尖沙嘴等洋面;例不能開艙驗貨,皆算未入口的夷船,由各夷商将夾帶私貨,自行放舢舨出去兜售。

     林公因私售鴉片的流弊,正在于此,随專折奏請,将“入口”二字,改為“來内地”三字,稍示渾涵,使奸夷無可藉口。

    并拟定通知英吉利國王的照會底稿,呈請鑒核谕遵。

    奏折驿遞去後,旋奉上谕,如議辦理。

    于是将谕知英王的照會,托正當英商帶回英國轉送政府。

    向例由該國領事轉遞;現在義律避不見面,隻好托歸國英商轉交。

    檄文甚長,茲将該文内容緊要之處,摘錄如下:中國所行于外國者,無一非利人之物,如系茶、大黃等利于食,利于用,并利于轉賣,可得三倍之利,何忍再以害人之鴉片,恣無厭之求乎?倘别國人販賣鴉片至貴國,圖賣害人,貴國王必深惡而痛絕之也。

    今天朝特定新例,凡華民賣鴉片者死罪,吸食者亦論死罪,試思夷人若無鴉片帶來,則華民何由轉變?何由吸食?是奸夷實陷華民于死,豈能獨予以生。

    凡害人一命者,尚須以命抵之,況鴉片之害人,何止一命已乎?故新律于帶鴉片來内地之夷人,定以斬絞之罪,所謂為天下去害者也。

     檄文到達英政府,由外相巴馬斯統進呈英王禦覽。

    那英王确為舉世獨一無二英明之主,自當國以來,國勢日強,幾幾乎要執海上的霸權了。

    當下把檄文披閱一過,指着夷人的夷字,詢問外相這字是不是英吉利三字的譯音?外相巴馬斯統因受了颠地的運動,有心要從中挑動,就趁此機會,奏道:不是譯音。

    這是極壞的字,本與狄字相連。

    夷狄兩字,當作野蠻國解,夷人猶言野蠻人。

    女皇聽了大怒道:“本國向以法禮對待中國,不料中國來文,竟以野蠻國相稱,隻此一夷字,就是野蠻人的意思,如此稱呼,未免欺人太甚。

    他們既如此無理,我們對付他們,也不宜十分示弱。

    若一味遷就,将來的壓迫,更要不堪設想了!現在中國欺侮我商民太甚,所受損失達二千四百萬元之巨,必須以兵力示威,方能責成中國,如數賠償商民損失。

    ”英王準奏,于是就鬧出兵戎相見的大亂子來了。

     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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