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沈君理 王玚 陸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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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理,字仲倫,吳興人也。

    祖僧畟,梁左民尚書。

    父巡,素與高祖相善,梁太清中為東陽太守。

    侯景平後,元帝征為少府卿。

    荊州陷,蕭詧署金紫光祿大夫。

     君理美風儀,博涉經史,有識鑒。

    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

    高祖鎮南徐州,巡遣君理自東陽谒于高祖,高祖器之,命尚會稽長公主,辟為府西曹掾,稍遷中衛豫章王從事中郎,尋加明威将軍,兼尚書吏部侍郎。

    遷給事黃門侍郎,監吳郡。

    高祖受禅,拜驸馬都尉,封永安亭侯。

    出為吳郡太守。

    是時兵革未甯,百姓荒弊,軍國之用,鹹資東境,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悅附,深以幹理見稱。

     世祖嗣位,征為侍中,遷守左民尚書,未拜,為明威将軍、丹陽尹。

    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書,領步兵校尉,尋改前軍将軍。

    四年,侯安都徙鎮江州,以本官監南徐州。

    六年,出為仁威将軍、東陽太守。

    天康元年,以父憂去職。

    君理因自請往荊州迎喪柩,朝議以在位重臣,難令出境,乃遣令長兄君嚴往焉。

    及還,将葬,诏贈巡侍中、領軍将軍,谥曰敬子。

    其年起君理為信威将軍、左衛将軍。

    又起為持節、都督東衡、衡二州諸軍事、仁威将軍、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内史。

    又起為明威将軍、中書令。

    前後奪情者三,并不就。

     太建元年,服阕,除太子詹事,行東宮事,遷吏部尚書。

    二年,高宗以君理女為皇太子妃,賜爵望蔡縣侯,邑五百戶。

    四年,加侍中。

    五年,遷尚書右仆射,領吏部,侍中如故。

    其年有疾,輿駕親臨視,九月卒,時年四十九。

    诏贈侍中、太子少傅。

    喪事所須,随由資給。

    重贈翊左将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谥曰貞憲。

    君理子遵儉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禮為嗣。

     君理第五叔邁,亦方正有幹局,仕梁為尚書金部郎。

    永定中,累遷中書侍郎。

    天嘉中,曆太仆、廷尉,出為鎮東始興王長史、會稽郡丞,行東揚州事。

    光大元年,除尚書吏部郎。

    太建元年,遷為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

    二年卒,時年五十二,贈散騎常侍。

     君理第六弟君高,字季高,少知名,性剛直,有吏能。

    以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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