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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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記》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開始在《明報》連載,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

    一共連載了兩年另十一個月。

     我撰寫連載的習慣向來是每天寫一續,次日刊出,所以這部小說也是連續寫了兩年另十一個月。

    如果沒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遠有特殊的意外),這是我最後的一部武俠小說。

     然而《鹿鼎記》已經不太像武俠小說,毋甯說是曆史小說。

    這部小說在報上刊載時,不斷有讀者寫信來問:“《鹿鼎記》是不是别人代寫的?”因為他們發覺,這與我過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

    其實這當然完全是我自己寫的。

    很感謝讀者們對我的寵愛和縱容,當他們不喜歡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個段落時,就斷定:“這是别人代寫的。

    ”将好評保留給我自己,将不滿推給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筆人”。

     《鹿鼎記》和我以前的武俠小說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

     一個作者不應當總是重複自己的風格與形式,要盡可能的嘗試一些新的創造。

     有些讀者不滿《鹿鼎記》,為了主角韋小寶的品德,與一般的價值觀念太過違反。

    武俠小說的讀者習慣于将自己代入書中的英雄,然而韋小寶是不能代入的。

    在這方面,剝奪了某些讀者的若幹樂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說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

    小說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創造人物;好人、壞人、有缺點的好人、有優點的壞人等等,都可以寫。

    在康熙時代的中國,有韋小寶那樣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作者寫一個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這樣的典型。

    哈姆萊特優柔寡斷,羅亭能說不能行,《紅字》中的牧師與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隻是描寫有那樣的人物,并不是鼓勵讀者模仿他們的行為。

    《水浒》的讀者最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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