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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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祭仲與之,亦重宗廟;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

    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帝之命耳。

    難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荀息曼姑非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

    ”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大夫立,則書。

    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為義也。

    ” 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

    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

    又曰:君子不避外難。

    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臣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避難乎!”曰:“賢者不為是。

    是故托賢于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

    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代諱,避緻王也;詭莒子号,謂之人,避隐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

    然則說春秋者,入則詭辭,随其委曲,而後得之。

    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一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

    春秋之于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

    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

    故告籴于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于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與紀季;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曰:“齊将複雠,紀侯自知力不加,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于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

    ’率一國之衆,以衛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

    春秋賢死義且得衆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 精華第五 春秋慎辭,謹于名倫等物者也。

    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

    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于相臣之辭也。

    是故大小不踰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大●者何?旱祭也。

    難者曰:“大旱●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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