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上 離婁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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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也。

    又荀卿所謂表正則影正,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

    ”(若禮而非禮,陳質娶婦而長拜之也。

    若義而非義,藉交報雠是也。

    此皆大人之所不為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禮義,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為中,是以大人疑禮。

    孟子謂有所為禮,有所為非禮,有所為義,有所為非義。

    如非禮非義,惟大夫能弗為之也。

    ○注“陳質娶婦,藉交報雠”者。

    ○正義曰:此蓋史傳之文而雲然。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

    (中者,履中和之氣所生,謂之賢。

    才者,是謂人之有俊才者。

    有此賢者,當以養育教誨不能,進之以善,故樂父兄之賢以養己也。

    )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如使賢者棄愚,不養其所以當養,則賢亦近愚矣。

    如此,賢不肖相覺,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訓導也。

    )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

    ○正義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賢,子弟既頑,教而不改,乃歸自然也。

    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養滅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養滅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樂得其賢父兄而教養也。

    如君子有賢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養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養人之不才,是棄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

    如此,則賢不肖,惡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賢矣。

    蓋中者,性之德也。

    才,性之能也。

    賢父兄者,所以對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謂曾子居武城而謂之為師也、父兄也,是其意也。

    ○注“中者履中和之氣”至“養己也”。

    ○正義曰:“中和之氣”者,蓋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陰陽之秀氣,莫非所謂中和也。

    《中庸》雲:“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賢以德言。

    雲俊才者,俊智過千人曰俊,則知才能有過于千人之才能,是為俊才也。

    一雲:俊,敏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人不為苟得,乃能有讓千乘之志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貴賤廉恥,乃有不為,不為非義,義乃可由也。

    孟子言人之有不為非義之事,然後可以有為其義矣。

    又所謂人皆有所不為,達之于其所為義也,亦是意也。

    以此推之,則仁也,禮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人之有惡,惡人言之。

    言之,當如後有患難及己乎。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惡,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

    ”孟子謂人有好談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難及之矣。

    故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如?《莊子》雲:“?人者人必反?之。

    ”《論語》雲:“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與此同意。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仲尼彈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為已甚泰過也。

    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論》曰:“疾之已甚,亂也。

    ”故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也。

    孟子言孔子凡所為,不為已甚泰過者也,如《論語》雲“疾之已甚,亂也”,同意。

    ○注雲“孟子所以譏逾牆距門者”,蓋謂如段幹木逾垣而避文侯,洩柳閉門而拒缪公,是為已甚者。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果,能也。

    大人仗義,義有不得必信其言,子為父隐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義或重于信:故曰惟義所在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義也。

    孟子言大人者,其于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義之所在,可以信則信,可以行則行耳。

    如言必信、行必果,則所謂??然小人哉矣,豈大人肯如是邪?蓋孔子與蒲人盟,不?衛而終?衛,是言不必信也。

    佛?召,子欲往而終不往,是行不必果也。

    ○注“子為父隐”,“以其身許友也”。

    ○正義曰:此案《論語》、《禮記》雲也。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大人謂君。

    國君視民,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

    一說曰:赤子,嬰兒也,少小之子,專一未變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時心,則為貞正大人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所愛,莫過赤子,視民則然,民懷之張。

    大人之行,不過是也。

    孟子言世之所謂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嬰兒之時心也,故謂之大人,如《老子》所謂“常德不離,複歸于嬰兒”之意同。

     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

    ”(孝子事親緻養,未足以為大事,送終如禮,則為能奉大事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

    哀死送終,行之高者,事不違禮,可謂難矣,故謂之大事。

    孟子言人奉養父母于其生日,雖昏定晨省,冬溫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當其大事也。

    惟父母終,能?辟踴哭泣,哀以送之,蔔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當之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

    (造,緻也。

    言君子學問之法,欲深緻極竟之以知道意,欲使己得其原本,如性自有之然也。

    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

    )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

    資,取也。

    取之深,則得其根也。

    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願本也。

    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 [疏]“孟子”至“得之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學必根源,如性自得,物來能名,事來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習,道所以臻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學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奧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

    己之所自有,則居之安。

    居之安者,是使權利不能移,群衆不能傾,天下不能蕩是也。

    居之安則資質以深,則自本自根,取之不殚,酌之不竭是也。

    資之既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

    左右逢其願者,則理與萬物得,性與萬物明,取之左則左,取之右則右,無非自本自根也,故雲取之左右逢其原。

    如此,故君子所以學道,欲其自得之也。

    如莊生所謂黃帝遺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不得,使契诟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

    蓋玄珠譬則道也;智有待于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離朱有待于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诟有待于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則無所待矣,唯無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謂自得也。

     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将以反說約也。

    ”(博,廣。

    詳,悉也。

    廣學悉其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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