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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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溪峒諸蠻上
古者帝王之勤遠略,耀兵四裔,不過欲安內而捍外爾,非所以求逞也。
西南諸蠻夷,重山複嶺,雜廁荊、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
乃欲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之地。
疲易使之衆而得梗化之氓,誠何益哉!樹其酋長,使自鎮撫,始終蠻夷遇之,斯計之得也。
然無經久之策以控馭之,狌鼯之性便於跳梁,或以讎隙相尋,或以饑饉所逼,長嘯而起,出則衝突州縣。
入則負固山林,緻煩興師討捕,雖能殄除,而斯民之荼毒深矣。
宋恃文而略武衞,亦豈先王制荒服之道哉! 西南溪峒諸蠻皆盤瓠種,唐虞為要服。
周世,其衆彌盛,宣王命方叔伐之。
楚莊既霸,遂服於楚。
秦昭使白起伐楚,略取螿夷,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
後漢建武中,大為寇鈔,遣伏波將軍馬援等至臨沅擊破之,渠帥飢困乞降。
歷晉、宋、齊、梁、陳,或叛或服。
隋置辰州,唐置錦州、溪州、巫州、敘州,皆其地也。
唐季之亂,蠻酋分據其地,自署為刺史。
晉天福中,馬希範承襲父業,據有湖南,時蠻猺保聚,依山阻江,殆十餘萬,至周行逢時,數出寇邊,逼辰、永二州,殺掠民畜無寧歲。
太祖既下荊、湖,思得通蠻情、習險阨、勇智可任者以鎮撫之。
有辰州猺人秦再雄者,長七尺,武健多謀,在行逢時,屢以戰鬥立功,蠻黨伏之。
太祖召至闕下,察其可用,擢辰州刺史,官其子為殿直,賜予甚厚,仍使自辟吏屬,予一州租賦。
再雄感恩,誓死報效。
至州日訓練土兵,得三千人,皆能被甲渡水,歷山飛塹,捷如猿猱。
又選親校二十人分使諸蠻,以傳朝廷懷來之意,莫不從風而靡,各得降表以聞。
太祖大喜,復召至闕,面加奬激,改辰州團練使,又以其門客王允成為辰州推官。
再雄盡瘁邊圉,五州連袤數千裡,不增一兵,不費帑庾,終太祖世,邊境無患。
又有溪州刺史彭士愁等以溪、錦、奬州歸馬氏,立銅柱為界。
建隆四年,知溪州彭允林、前溪州刺史田洪贇等列狀歸順,詔以允林為溪州刺史,洪贇為萬州刺史。
允林卒,以其子師皎代為刺史。
四月,水鬥都虞候林抱義上辰、敘二州圖。
乾德二年四月,溪、敘、奬等州民相攻劫,遣殿直牛允齎詔諭之,乃定。
三年七月,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五溪團練使、洽州刺史田處崇上言:「湖南節度馬希範建敘州潭陽縣為懿州,署臣叔父萬盈為刺史。
希範卒,其弟希萼襲位,改為洽州,願復舊名。
」詔從其請。
十二月,詔溪州宜充五溪團練使,刻印以賜之。
四年,南州進銅鼓內附,下溪州刺史田思遷亦以銅鼓、虎皮、麝臍來貢。
五年冬,以溪州團練使彭允足為濮州牢城都指揮使,溪州義軍都指揮使彭允賢為衞州牢城都指揮使,珍州錄事參軍田思曉為博州牢城都指揮使,允足等溪峒酋豪據山險,持兩端,故因其入朝而置之內地。
開寶元年,珍州刺史田景遷言,本州連歲災沴,乞改為高州,從之。
八年,景遷卒,其子衙內都指揮使彥伊來請命,即以為刺史。
九年,奬州刺史田處達以丹砂、石英來貢。
太平興國二年,懿州刺史、五溪都團練使田漢瓊以其子、弟、女夫、大將、五溪統軍都指揮使田漢度而下十二人來貢,詔並加檢校官以奬之。
三年,夷州蠻任朗政等來貢。
七年,詔辰州不得移部內馬氏所鑄銅柱。
溪州刺史彭允殊上言:「刺史舊三年則為州所易,望朝廷禁止。
」賜敕書安撫之。
八年,錦、溪、敘、富四州蠻相率詣辰州,言願比內郡輸租稅。
詔長吏察其謠俗情偽,并按視山川地形圖畫來上,卒不許。
懿州刺史田漢瓊、錦州刺史田漢希上言,願兩易其地,詔從之。
又以知敘州舒德郛為刺史。
雍熙元年,黔南言溪峒夷獠疾病,擊銅鼓、沙鑼以祀神鬼,詔釋其銅禁。
淳化二年,知晃州田漢權言,本管砂井步夷人粟忠獲古晃州印一鈕來獻。
因請命以漢權為晃州刺史。
又以五溪諸州統軍、鶴州刺史向通漢為富州刺史,從其請也。
是年,荊湖轉運使言,富州向萬通殺皮師勝父子七人,取五藏及首以祀魔鬼。
朝廷以其遠俗,令勿問。
三年,晃州刺史田漢權、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來貢。
五年,以舒德言為元州刺史,奬、晃、敘、懿、元、錦、費、福等州皆來貢,上親視器幣以賜之。
至道元年,高州
西南諸蠻夷,重山複嶺,雜廁荊、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
乃欲揭上腴之征以取不毛之地。
疲易使之衆而得梗化之氓,誠何益哉!樹其酋長,使自鎮撫,始終蠻夷遇之,斯計之得也。
然無經久之策以控馭之,狌鼯之性便於跳梁,或以讎隙相尋,或以饑饉所逼,長嘯而起,出則衝突州縣。
入則負固山林,緻煩興師討捕,雖能殄除,而斯民之荼毒深矣。
宋恃文而略武衞,亦豈先王制荒服之道哉! 西南溪峒諸蠻皆盤瓠種,唐虞為要服。
周世,其衆彌盛,宣王命方叔伐之。
楚莊既霸,遂服於楚。
秦昭使白起伐楚,略取螿夷,置黔中郡,漢改為武陵。
後漢建武中,大為寇鈔,遣伏波將軍馬援等至臨沅擊破之,渠帥飢困乞降。
歷晉、宋、齊、梁、陳,或叛或服。
隋置辰州,唐置錦州、溪州、巫州、敘州,皆其地也。
唐季之亂,蠻酋分據其地,自署為刺史。
晉天福中,馬希範承襲父業,據有湖南,時蠻猺保聚,依山阻江,殆十餘萬,至周行逢時,數出寇邊,逼辰、永二州,殺掠民畜無寧歲。
太祖既下荊、湖,思得通蠻情、習險阨、勇智可任者以鎮撫之。
有辰州猺人秦再雄者,長七尺,武健多謀,在行逢時,屢以戰鬥立功,蠻黨伏之。
太祖召至闕下,察其可用,擢辰州刺史,官其子為殿直,賜予甚厚,仍使自辟吏屬,予一州租賦。
再雄感恩,誓死報效。
至州日訓練土兵,得三千人,皆能被甲渡水,歷山飛塹,捷如猿猱。
又選親校二十人分使諸蠻,以傳朝廷懷來之意,莫不從風而靡,各得降表以聞。
太祖大喜,復召至闕,面加奬激,改辰州團練使,又以其門客王允成為辰州推官。
再雄盡瘁邊圉,五州連袤數千裡,不增一兵,不費帑庾,終太祖世,邊境無患。
又有溪州刺史彭士愁等以溪、錦、奬州歸馬氏,立銅柱為界。
建隆四年,知溪州彭允林、前溪州刺史田洪贇等列狀歸順,詔以允林為溪州刺史,洪贇為萬州刺史。
允林卒,以其子師皎代為刺史。
四月,水鬥都虞候林抱義上辰、敘二州圖。
乾德二年四月,溪、敘、奬等州民相攻劫,遣殿直牛允齎詔諭之,乃定。
三年七月,珍州刺史田景遷內附,五溪團練使、洽州刺史田處崇上言:「湖南節度馬希範建敘州潭陽縣為懿州,署臣叔父萬盈為刺史。
希範卒,其弟希萼襲位,改為洽州,願復舊名。
」詔從其請。
十二月,詔溪州宜充五溪團練使,刻印以賜之。
四年,南州進銅鼓內附,下溪州刺史田思遷亦以銅鼓、虎皮、麝臍來貢。
五年冬,以溪州團練使彭允足為濮州牢城都指揮使,溪州義軍都指揮使彭允賢為衞州牢城都指揮使,珍州錄事參軍田思曉為博州牢城都指揮使,允足等溪峒酋豪據山險,持兩端,故因其入朝而置之內地。
開寶元年,珍州刺史田景遷言,本州連歲災沴,乞改為高州,從之。
八年,景遷卒,其子衙內都指揮使彥伊來請命,即以為刺史。
九年,奬州刺史田處達以丹砂、石英來貢。
太平興國二年,懿州刺史、五溪都團練使田漢瓊以其子、弟、女夫、大將、五溪統軍都指揮使田漢度而下十二人來貢,詔並加檢校官以奬之。
三年,夷州蠻任朗政等來貢。
七年,詔辰州不得移部內馬氏所鑄銅柱。
溪州刺史彭允殊上言:「刺史舊三年則為州所易,望朝廷禁止。
」賜敕書安撫之。
八年,錦、溪、敘、富四州蠻相率詣辰州,言願比內郡輸租稅。
詔長吏察其謠俗情偽,并按視山川地形圖畫來上,卒不許。
懿州刺史田漢瓊、錦州刺史田漢希上言,願兩易其地,詔從之。
又以知敘州舒德郛為刺史。
雍熙元年,黔南言溪峒夷獠疾病,擊銅鼓、沙鑼以祀神鬼,詔釋其銅禁。
淳化二年,知晃州田漢權言,本管砂井步夷人粟忠獲古晃州印一鈕來獻。
因請命以漢權為晃州刺史。
又以五溪諸州統軍、鶴州刺史向通漢為富州刺史,從其請也。
是年,荊湖轉運使言,富州向萬通殺皮師勝父子七人,取五藏及首以祀魔鬼。
朝廷以其遠俗,令勿問。
三年,晃州刺史田漢權、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來貢。
五年,以舒德言為元州刺史,奬、晃、敘、懿、元、錦、費、福等州皆來貢,上親視器幣以賜之。
至道元年,高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