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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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以為不可動,豈非今之實患歟!沿習牽制,非一時矣。

    講利害,明虛實,斷是非,決廢置,在陛下所為耳。

    」讀未竟,帝蹙額曰:「朕比苦目疾,此志已泯,誰克任此,惟與卿言之耳。

    」及再讀,帝慘然久之。

     除太常博士兼實錄院檢討官。

    嘗薦陳傅良等三十四人於丞相,後皆召用,時稱得人。

    會朱熹除兵部郎官,未就職,為侍郎林栗所劾。

    適上疏爭曰:「栗劾熹罪無一實者,特發其私意而遂忘其欺矣!至於其中『謂之道學』一語,利害所係不獨熹。

    蓋自昔小人殘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

    近創為『道學』之目,鄭丙倡之,陳賈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慕潔修者,輒以道學之名歸之,以為善為玷闕,以好學為己愆,相與指目,使不得進。

    於是賢士惴慄,中材解體,銷聲滅影,穢德垢行,以避此名。

    栗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志慮,而更襲用鄭丙、陳賈密相付授之說,以道學為大罪,文緻語言,逐去一熹,自此善良受禍,何所不有!伏望摧折暴橫,以扶善類。

    」疏入不報。

     光宗嗣位,由秘書郎出知蘄州。

    入為尚書左選郎官。

    是時,帝以疾不朝重華宮者七月,事無鉅細皆廢不行。

    適見上力言:「父子親愛出於自然。

    浮疑私畏,似是而非,豈有事實?若因是而定省廢於上,號令愆於下,人情離阻,其能久乎!」既而帝兩詣重華宮,都人懽悅。

    適復奏:「自今宜於過宮之日,令宰執、侍從先詣起居。

    異時兩宮聖意有難言者,自可因此傳緻,則責任有歸。

    不可復使近習小人增損語言,以生疑惑。

    」不報。

    而事復浸異,中外洶洶。

     及孝宗不豫,羣臣至號泣攀裾以請,帝竟不往。

    適責宰相留正曰:「上有疾明甚。

    父子相見,當俟疾瘳。

    公不播告,使臣下輕議君父可乎?」未幾,孝宗崩,光宗不能執喪。

    軍士籍籍有語,變且不測。

    適又告正曰:「上疾而不執喪,將何辭以謝天下?今嘉王長,若預建參決,則疑謗釋矣。

    」宰執用其言,同入奏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

    俄得禦批,有「歷事歲久,念欲退閑」之語,正懼而去,人心愈搖。

    知樞密院趙汝愚憂危不知所出,適告知閤門事蔡必勝曰:「國事至此,子為近臣,庸坐視乎?」蔡許諾,與宣贊舍人傅昌朝、知內侍省關禮、知閤門事韓侂冑三人定計。

    侂冑,太皇太後甥也。

    會慈福宮提點張宗尹過侂冑,侂冑覘其意以告必勝。

    適得之,即亟白汝愚。

    汝愚請必勝議事,遂遣侂冑因張宗尹、關禮以內禪議奏太皇太後,且請垂簾,許之,計遂定。

    翌日禫祭,太皇太後臨朝,嘉王即皇帝位,親行祭禮,百官班賀,中外晏然。

    凡表奏皆汝愚與適裁定,臨期取以授儀曹郎,人始知其預議焉。

    遷國子司業。

     汝愚既相,賞功將及適,適曰:「國危効忠,職也。

    適何功之有?」而侂冑恃功,以遷秩不滿望怨汝愚。

    適以告汝愚曰:「侂冑所望不過節鉞,宜與之。

    」汝愚不從。

    適嘆曰:「禍自此始矣!」遂力求補外。

    除太府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

    及汝愚貶衡陽,而適亦為禦史胡絃所劾,降兩官罷,主管沖佑觀,差知衢州,辭。

     起為湖南轉運判官,遷知泉州。

    召入對,言於寧宗曰:「陛下初嗣大寶,臣嘗申繹卷阿之義為獻。

    天啟聖明,銷磨黨偏,人才庶幾復合。

    然治國以和為體,處事以平為極。

    臣欲人臣忘己體國,息心既往,圖報方來可也。

    」帝嘉納之。

    初,韓侂冑用事,患人不附,一時小人在言路者,創為「偽學」之名,舉海內知名士貶竄殆盡。

    其後侂冑亦悔,故適奏及之,且薦樓鑰、丘崈、黃度三人,悉與郡。

    自是禁網漸解矣。

     除權兵部侍郎,以父憂去。

    服除,召至。

    時有勸侂冑立蓋世功以固位者,侂冑然之,將啟兵端。

    適因奏曰:「甘弱而幸安者衰,改弱而就彊者興。

    陛下申命大臣,先慮預算,思報積恥,規恢祖業,蓋欲改弱以就彊矣。

    竊謂必先審知彊弱之勢而定其論,論定然後修實政,行實德,弱可變而為彊,非有難也。

    今欲改弱以就彊,為問罪驟興之舉,此至大至重事也。

    故必備成而後動,守定而後戰。

    今或謂金已衰弱,姑開先釁,不懼後艱,求宣和之所不能,為紹興之所不敢,此至險至危事也。

    且所謂實政者,當經營瀕淮沿漢諸郡,各為處所,牢實自守。

    敵兵至則阻於堅城,彼此策應,而後進取之計可言。

    至於四處禦前大軍,練之使足以制敵,小大之臣,試之使足以立事,皆實政也。

    所謂實德者,當今賦稅雖重而國愈貧,如和買、折帛之類,民間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輸納者。

    況欲規恢,宜有恩澤。

    乞詔有司,審度何名之賦害民最甚,何等橫費裁節宜先。

    減所入之額,定所出之費。

    既修實政於上,又行實德於下。

    此其所以能屢戰而不屈,必勝而無敗也。

    」 除權工部侍郎。

    侂冑欲藉其草詔以動中外,改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以疾力辭兼職。

    會詔諸將四路出師,適又告侂冑宜先防江,不聽。

    未幾,諸軍皆敗,侂冑懼,以丘崈為江、淮宣撫使;除適寶謨閣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

    適謂三國孫氏嘗以江北守江,自南唐以來始失之,建炎、紹興未暇尋繹。

    乃請于朝,乞節制江北諸州。

     及金兵大入,一日,有二騎舉旗若將渡者,淮民倉皇爭斫舟纜,覆溺者衆,建康震動。

    適謂人心一搖,不可復制,惟劫砦南人所長,乃募市井悍少并帳下願行者,得二百人,使采石將徐緯統以往。

    夜過半,遇金人,蔽茅葦中射之,應弦而倒;矢盡,揮刀以前,金人皆錯愕不進。

    黎明,知我軍寡來追,則已在舟中矣。

    復命石跋、定山之人劫敵營,得其俘馘以歸。

    金解和州圍,退屯瓜步,城中始安。

    又遣石斌賢渡宣化,夏侯成等分道而往,所向皆捷。

    金自滁州遁去。

    時羽檄旁午,而適治事如平時,軍須皆從官給,民以不擾。

    淮民渡江有舟,次止有寺,給錢餉米,其來如歸。

    兵退,進寶文閣待制,兼江、淮制置使,措置屯田,遂上堡塢之議。

     初,淮民被兵驚散,日不自保。

    適遂於墟落數十裡內,依山水險要為堡塢,使復業以守,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處。

    又度沿江地創三大堡:石跋則屏蔽采石,定山則屏蔽靖安,瓜步則屏蔽東陽、下蜀。

    西護歷陽,東連儀真,緩急應援,首尾聯絡,東西三百裡,南北三四十裡。

    每堡以二千家為率,教之習射。

    無事則戍,以五百人一將;有警則增募新兵及抽摘諸州禁軍二千人,并堡塢內居民,通為四千五百人,共相守戍。

    而制司於每歲防秋,別募死士千人,以為劫砦焚糧之用。

    因言堡塢之成有四利,大要謂:「敵在北岸,共長江之險,而我有堡塢以為聲援,則敵不敢窺江,而士氣自倍,戰艦亦可以策勳。

    和、滁、真、六合等城或有退遁,我以堡塢全力助其襲逐,或邀其前,或尾其後,制勝必矣。

    此所謂用力寡而收功博也。

    」三堡就,流民漸歸。

    而侂冑適誅,中丞雷孝友劾適附侂冑用兵,遂奪職。

    自後奉祠者凡十三年,至寶文閣學士、通議大夫。

    嘉定十六年,卒,年七十四,贈光祿大夫,謚文定。

     適志意慷慨,雅以經濟自負。

    方侂冑之欲開兵端也,以適每有大讎未復之言重之,而適自召還,每奏疏必言當審而後發,且力辭草詔。

    第出師之時,適能極力諫止,曉以利害禍福,則侂冑必不妄為,可免南北生靈之禍。

    議者不能不為之歎息焉。

     戴溪字肖望,永嘉人也。

    少有文名。

    淳熙五年,為別頭省試第一,監潭州南嶽廟。

    紹熙初,主管吏部架閣文字,除太學錄兼實錄院檢討官。

    正錄兼史職自溪始。

    升博士,奏兩淮當立農官,若漢稻田使者,括閑田,諭民主出財,客出力,主客均利,以為救農之策。

    除慶元府通判,未行,改宗正簿。

    累官兵部郎官。

     開禧時,師潰于符離,溪因奏沿邊忠義人、湖南北鹽商皆當區畫,以銷後患。

    會和議成,知樞密院事張巖督師京口,除授參議軍事。

    數月,召為資善堂說書。

     由禮部郎中凡六轉為太子詹事兼祕書監。

    景獻太子命溪講中庸、大學,溪辭以講讀非詹事職,懼侵官。

    太子曰:「講退便服說書,非公禮,毋嫌也。

    」復命類易、詩、書、春秋、論語、孟子、資治通鑑,各為說以進。

    權工部尚書,除華文閣學士。

    嘉定八年,以宣奉大夫、龍圖閣學士緻仕。

    卒,贈特進、端明殿學士。

    理宗紹定間,賜謚文端。

     溪久於宮僚,以微婉受知春宮,然立朝建明,多務秘密,或議其殊乏骨鯁雲。

     蔡幼學字行之,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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