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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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悉奏弛之。
知江陰軍,屬縣有利港久廢,立教民濬治,既成,溉田數千頃,及開橫河六十裡,通運漕。
累遷太常少卿,歷知棣、漢、相、潞、兗、鄆、涇七州。
兗州歲大饑,募富人出穀十萬餘石振餓者,所全活者甚衆。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
大中祥符間,帝既封禪,士大夫爭奏上符瑞,獻贊頌,立獨言:「水發徐州,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火,天所以警驕惰、戒淫泆也,區區符瑞,尚何足為治道言哉?」前後上四十餘事。
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遷給事中。
告老,進尚書工部侍郎緻仕,卒。
識韓琦於布衣,以女妻之,人嘗服其鑒雲。
魯有開字元翰,參知政事宗道從子也。
好禮學,通左氏春秋。
用宗道蔭,知韋城縣。
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其名不敢入境。
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其最甚者,遂以無事。
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
富弼守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知金州,有蠱獄,當死者數十人,有開曰:「欲殺人,衷謀之足矣,安得若是衆邪?」訊之則誣。
天方旱,獄白而雨。
知南康軍,代還。
熙寧行新法,王安石問江南如何,曰:「法新行,未見其患,當在異日也。
」以所對乖異,出通判杭州。
知衞州,水災,人乏食,擅貸常平錢粟與之,且奏乞蠲其息。
徙冀州,增隄,或謂:「郡無水患,何以役為?」有開曰:「豫備不虞,古之善計也。
」卒成之。
明年河決,水果至,不能冒隄而止。
朝廷遣使河北,民遮誦有開功狀,召為膳部郎中。
元祐中,歷知信陽軍、洺滑州,復守冀,官至中大夫,卒。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
進士及第,為試祕書省校書郎。
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
知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幾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
」乃奏之。
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
」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
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
」特改大理寺丞。
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
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
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
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裡。
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踰月,灘為徙五裡,時人異之。
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
擢監察禦史,提點益州路刑獄,開封府判官。
使契丹,為兩浙轉運使。
徙陝西,未赴,又徙河東,居數月,復徙陝西。
以龍圖閣待制知梓州。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
有僧求內降免田稅,而逸固執不許。
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
」又言:「頃禁命婦幹禁中恩,比來稍通女謁,願令官司糾劾。
」從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
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
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
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
初,民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
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
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
復其業。
」報可。
未幾,卒于官。
吳遵路字安道。
父淑,見文苑傳。
第進士,累官至殿中丞,為祕閣校理。
章獻太後稱制,政事得失,下莫敢言。
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後意,出知常州。
嘗預市米吳中,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他州流至者亦全十八九。
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權開封府推官,改三司鹽鐵判官,加直史館,為淮南轉運副使。
會罷江、淮發運使,遂兼發運司事。
嘗於真楚泰州、高郵軍置鬥門十九,以畜洩水利。
又廣屬郡常平倉儲畜至二百萬,以待兇歲。
凡所規畫,後皆便之。
知江陰軍,屬縣有利港久廢,立教民濬治,既成,溉田數千頃,及開橫河六十裡,通運漕。
累遷太常少卿,歷知棣、漢、相、潞、兗、鄆、涇七州。
兗州歲大饑,募富人出穀十萬餘石振餓者,所全活者甚衆。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
大中祥符間,帝既封禪,士大夫爭奏上符瑞,獻贊頌,立獨言:「水發徐州,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火,天所以警驕惰、戒淫泆也,區區符瑞,尚何足為治道言哉?」前後上四十餘事。
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遷給事中。
告老,進尚書工部侍郎緻仕,卒。
識韓琦於布衣,以女妻之,人嘗服其鑒雲。
魯有開字元翰,參知政事宗道從子也。
好禮學,通左氏春秋。
用宗道蔭,知韋城縣。
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其名不敢入境。
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其最甚者,遂以無事。
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
富弼守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知金州,有蠱獄,當死者數十人,有開曰:「欲殺人,衷謀之足矣,安得若是衆邪?」訊之則誣。
天方旱,獄白而雨。
知南康軍,代還。
熙寧行新法,王安石問江南如何,曰:「法新行,未見其患,當在異日也。
」以所對乖異,出通判杭州。
知衞州,水災,人乏食,擅貸常平錢粟與之,且奏乞蠲其息。
徙冀州,增隄,或謂:「郡無水患,何以役為?」有開曰:「豫備不虞,古之善計也。
」卒成之。
明年河決,水果至,不能冒隄而止。
朝廷遣使河北,民遮誦有開功狀,召為膳部郎中。
元祐中,歷知信陽軍、洺滑州,復守冀,官至中大夫,卒。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
進士及第,為試祕書省校書郎。
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
知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幾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
」乃奏之。
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
」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
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
」特改大理寺丞。
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
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
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
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裡。
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踰月,灘為徙五裡,時人異之。
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
擢監察禦史,提點益州路刑獄,開封府判官。
使契丹,為兩浙轉運使。
徙陝西,未赴,又徙河東,居數月,復徙陝西。
以龍圖閣待制知梓州。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
有僧求內降免田稅,而逸固執不許。
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
」又言:「頃禁命婦幹禁中恩,比來稍通女謁,願令官司糾劾。
」從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
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
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
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
初,民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
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
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
復其業。
」報可。
未幾,卒于官。
吳遵路字安道。
父淑,見文苑傳。
第進士,累官至殿中丞,為祕閣校理。
章獻太後稱制,政事得失,下莫敢言。
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後意,出知常州。
嘗預市米吳中,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他州流至者亦全十八九。
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權開封府推官,改三司鹽鐵判官,加直史館,為淮南轉運副使。
會罷江、淮發運使,遂兼發運司事。
嘗於真楚泰州、高郵軍置鬥門十九,以畜洩水利。
又廣屬郡常平倉儲畜至二百萬,以待兇歲。
凡所規畫,後皆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