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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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易與而縱其欲。

    莫若遲留小使,督責邊備,假以歲月,當知真偽。

    設復大舉,則民固已怨矣,欲進而我已戒嚴,欲退而彼有叛兵,決勝可期矣。

    」尋提舉湖北常平,權知鄂州兼湖廣總領,改提點刑獄,遷湖南轉運判官。

     時盜羅世傳、李元礪、李新等相繼竊發,桂陽、茶陵、安仁三縣皆破,環地千裡,莽為盜區。

    彥約至攸督運,人心始定。

    遷直祕閣、知潭州、湖南安撫。

    時江西言欲招安李元礪,朝命下湖南議招討之宜,彥約言:「今不行討捕,曲徇招安,失朝廷威重。

    若元礪設疑詞以款重兵,則兵不可撤戍,民不得安業。

    」元礪果不可降,彥約及督諸將逼賊巢而屯,擊破李新於〈靈阝〉洣,新中創死,衆推李如松為首,如松降,遂復桂陽。

    世傳素與元礪有隙,至是密請圖元礪以自效,彥約錄賞格報之,且告于朝,又予萬緡錢犒其師。

    世傳遂禽元礪。

    彥約還長沙,未幾,復出督戰,餘黨悉平。

     世傳既自以為功,遲留以邀重賂,彥約諭以不宜格外邀求。

    時池州副都統許俊駐兵吉之龍泉,厚賂以結世傳,超格許轉官資,世傳遂以元礪解江西。

    胡榘為右司,欲以世傳盡統諸峒而為之帥,悉徹江西、湖南戍兵,彥約固爭之,榘不悅,然世傳終桀驁不肯出峒。

    彥約密遣羅九遷為間,誘胡友睦,許以重賞,友睦遂殺世傳。

    江西來爭功,不與校。

    擢侍右郎官,以右正言鄭昭先言,寢其命。

     久之,以為利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

    關外乏食,彥約悉發本司所儲減價遣糶,勸分免役,通商蠲稅,民賴以濟。

    時沔州都統制王大才驕橫,制置使董居誼既不得其柄,反曲意奉之。

    彥約以蜀之邊面諸司並列,兵權不一,微有小警,紛然奏議,理財者歸怨於兵弱,握兵者歸咎於財寡,乃作病夫議,獻之廟堂,曰: 古之臨邊,求一賢者而盡付之兵權,兵權正則事體重,兵權專則號令一。

    今廟堂之上,患士大夫不奉行詔令,惡士大夫不恪守忠實。

    故雖信而用之,又以人參之;雖以事權付之,又從中禦以繫維之。

    緻使知事者不敢任事,畏事者常至失事,卒有緩急,各持己見,兵權財計,互相歸咎。

     昔秦、隴之俗,以知兵善戰聞天下。

    自吳氏世襲以來,握兵者志在於怙勢,不在於尊上;用兵者志在於誅貨,不在於息民。

    本原一壞,百病間出,至有世將已叛而宣威不覺,四郡已割而諸將不知。

    更化之後,逆黨既誅,而土俗人心其實未改。

    任軍官而領州事者,易成藩鎮之權;起行伍而立微効者,漸無階級之分。

    由皁郊以至宕昌,即隴西天水之地,其忠義民兵利在戰鬥,緩急之際固易鼓率,若其恃勇貪利,犯上作亂,則又不止於大軍而已。

    苟不正其本原,磨之以歲月,漸之以禮義,未見其可也。

     今日之領帥權者,必當近邊境,必當擁親兵;有兵權者,必當領經費,必當寬用度。

    至於忠義之兵,又須有德者以為統率,擇知書者以為教導,如古人所謂教民而後用之也。

    今議不出此,乃欲幸勝以為功,苟安以求免,誤天下者必此人也。

     時朝論未以為然。

     差知寧國府,又改知隆興府、江西安撫。

    居亡何,蜀邊被兵,內有張福、莫簡之變,彥約之言無一不驗。

    遷大理少卿,又權戶部侍郎,以寶謨閣待制知成都。

    彥約乞赴闕奏事,不允,又申省乞入對,不報。

    改知福州,又改知潭州,彥約力辭,提舉明道觀,尋以煥章閣待制提舉崇福宮。

     理宗即位,擢兵部侍郎兼國史院同修撰。

    寶慶元年入對,勸帝講學,防近習。

    次言:「當以慶曆、元祐聽言為法,以紹聖、崇、觀諱言為戒。

    比年以來,有以賣直好名之說見於奏對者,願陛下倚忠直如蓍龜,去邪佞若蟊賊,其有沮撓讜言者,必加斥逐。

    」 會下詔求言,彥約上封事曰:「陛下謹定省以事長樂,開王社以篤天倫,孝友之行,宜足以取信於天下。

    然兄弟至親,猶誤於狂妄小人之手,道路異說,猶襲於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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