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0九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關燈
書監,屢辭不許,擢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脩官、實錄院檢討官兼侍講。

    進讀之際,每於天命去留之際,人心得失之因,前代治亂之故,祖宗基業之難,必反復陳之。

    兼權工部侍郎,遂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侍講。

    進高宗繫年要錄綱目,帝善之。

    大元軍下襄陽,斯得疏論言事,最為切要,帝嘉納,遷工部侍郎。

    屢求補外,以顯文閣待制、知建寧府。

     度宗崩,陳宜中入相,以權兵部尚書召。

    斯得痛國事之阽危,疏言誅姦臣以謝天下,開言路以回天心,聚人才以濟國事,旌節義以厲懦夫,竭財力以收散亡。

    忠憤激烈,指陳當時之事無所遺。

    擢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同提舉編脩敕令及經武要略。

    大元兵下饒州,江萬裡赴水死,事聞,贈太傅。

    斯得言贈恤之典,所當度越故常,以風厲天下,遂加贈太師。

    又言賞通判池州趙卯發死節太薄,乃加贈待制。

     臺諫徐直方等四人論似道誤國之罪,乞安置嶺表,簿錄其家。

    丞相留夢炎庇護似道,止令散官居住,且謂簿錄擾及無辜。

    斯得謂「散官則安置,追降官分司則居住,祖宗制也。

    」夢炎語塞。

    夢炎乘間直罷去平章事王爚、監察禦史俞浙,併罷斯得,於是宋亡矣。

    所著有詩膚說、儀禮合抄、增損刊正杜佑通典、徽宗長編、孝宗繫年要錄、恥堂文集行世。

     張忠恕字行父,右僕射浚之孫。

    以祖任,監樓店務。

    入府幕,時韓侂冑權勢熏灼,嘗奪民間已許嫁女,夫家以告,忠恕白尹歸其父母,尹不能難。

    再調廣西轉運司主管文字,改通判沅州,主管京湖宣撫司機宜文字,知澧州。

    開禧末,入為籍田令。

    屬太廟鴟吻為雷雨壞,神主遷禦,忠恕因輪對,請廣言路,通下情,寧宗嘉納。

     嘉定五年,遷軍器丞,進太府丞。

    出知湖州。

    遷司農丞、知寧國府。

    夏旱,請于朝,得賜僧牒五十,米十萬七千餘石。

    常平使者欲均濟而勿勸糶,忠恕慮後無以濟,遂核戶口、計歲月,嚴戒諸邑諭大家發蓋藏。

    所見寖異,以言去,主管沖佑觀。

    起知鄂州,改湖北轉運判官兼知鄂州。

    召為屯田郎官,丁內艱。

    免喪,入為戶部郎官。

    入對,極言邊事,其慮至遠。

     理宗即位,忠恕移書史彌遠請取法孝宗,行三年喪,且曰:「孝宗始自踐祚,服勤子職凡二十有七年,今上自外邸入繼大統,未嘗躬一日定省之勞,欲報之德,視孝宗宜有加。

    」既而宰輔率百僚請太母同聽政,忠恕復貽書史彌遠,謂:「英宗以疾,仁、哲以幼,母後垂簾,有不容已,惟欽聖出於勉彊,務從抑損。

    今吾君長矣,若姑援以請,此亦中策爾。

    」詔羣臣集議廟制,忠恕謂:「九廟非古,若升先帝,則十世之廟昉于今日,於禮無稽。

    」 寶慶初,詔求直言,忠恕上封事,陳八事: 一曰天人之應,捷於影響。

    自冬徂春,雷雪非時,西霅、東淮,狂悖洊興。

    客星為妖,太白見晝,正統所係,不宜諉之分野。

     二曰人道莫先乎孝,送死尤為大事。

    孝宗朝衣朝冠,皆以大布,迨寧考以適孫承重,光宗雖有疾,未嘗不服喪宮中也。

    洎光宗上賓,權燄方張,莫有言者。

    去秋禮寺受成胥吏,未嘗以義折衷。

    慶元間,再期而祥,百僚始純服吉。

    今若甫經練祭,雖朝臣一帶之微,不復有兇吉之別,則是三年之喪降而為期,害理滋甚。

    況人主執喪于內,而羣工之服無異常日,是有父子而無君臣也。

     三曰太母方卻垂簾之請,而慶壽前期,陛下吉服稱觴,播為詩什,此世俗之見,非所以表儀於天下也。

     四曰陛下斬然在疚,大昏之期,固未暇問,然非豫講夙定,恐俚說乘間而入。

    臣所望於今日者,亦曰嚴取舍而正法度,廣詢謀而協公議爾。

     五曰陛下於濟王之恩,自謂彌縫曲盡矣。

    然不留京師,徙之外郡,不擇牧守,混之民居,一夫奮呼,闔城風靡,尋雖弭患,莫副初心。

    謂當此時,亟下哀詔,痛自引咎,優崇恤典,選立嗣子,則陛下所以身處者,庶幾無憾,而造訛騰謗者,靡所緻力。

    自始至今,率誤於含糊,而猶不此之思,臣所不解也。

     六曰近世憸佞之徒,凡直言正論,率指為好名歸過;夫好名歸過,其自為者非也,若首萌逆億厭惡之心,則自今言者望風見疑,此危國之鴆毒。

     七曰當今名流雖已褒顯,而搜羅未廣,遺才尚多。

    經明行修如柴中行、陳孔碩、楊簡,識高氣直如陳宓、徐僑、傅伯成,僉論所推;史筆如李心傳,何惜一官,不俾與聞。

    況邇來取人,以名節為矯激,以忠讜為迂疏,以介潔為不通,以寬厚為無用,以趣辦為彊敏,以拱默為靖共,以迎合為適時,以操切為任事。

    是以正士不遇,小人見親。

     八曰士習日異,民生益艱。

    第宅之麗,聲伎之美,服用之侈,餽遺之珍,自來宗戚、閹官猶或間見,今縉紳士大夫殆過之。

    公家之財,視為己物。

    薦舉、獄訟,軍伎、吏
0.0916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