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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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瑴王庭秀附 仇悆 高登 婁寅亮 宋汝為
鄭瑴字緻剛,建州人。
政和八年舉進士,授安陸府教授,權信陽縣尉,監南康酒稅。
遂召為禦史臺主簿。
張邦昌之僭號也,挺身見高宗于濟州。
既即位,擢監察禦史,遷右司諫,升為諫議大夫。
帝至杭州,瑴奏曰:「陛下南渡出于倉卒,省臺寺監、百司之臣獲濟者鮮,當擢吳中之秀以為用。
況天下賢俊多避地吳、越,宜令守臣體訪境內寄居待闕,及見任宮觀等京朝官以上,各具姓名以聞,簡拔任使,庶幾速得賢才以濟艱厄。
」詔從之。
苗傅、劉正彥等逆亂,瑴庭立面折二兇,且謂逆賊兇燄熾甚,非請外援無可為者。
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見呂頤浩,議興復計,太後降詔不允。
朱勝非言瑴面折二兇事,拜禦史中丞。
時二兇竊威福之柄,肆行殺戮,日至都堂侵紊機政。
瑴言:「黃門宦者之設,本以給事內庭,供掃除而已。
俾與政事,則貪暴無厭,待以兵權,則慘毒無已,皆前世已行之驗也。
故宦官用事于上,則生人受禍于下,匹夫力不能勝,則羣起而攻之。
是以靖康之初,羣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聖皇帝南渡,駐驆未安,羣起而攻之者衆兵也。
今當痛革前弊,並令選擇其人,曾經事任招權納寵者,屏之遠方,俾無浸淫以激衆怒,則賞罰之柄自朝廷出,國勢尊矣。
仍諭軍法便宜,止行于所轄軍伍,其餘當聞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禮而全臣子忠義之節也。
」疏留中不出。
瑴對,請付外行之。
又論:「黃潛善、汪伯彥均于誤國,而潛善之罪居多,今同以散官竄謫湖南;錢伯言與黃願皆棄城,呂源與梁揚祖皆擁兵而逃,今願罷官,揚祖落職,而源、伯言未正典刑,非所以勸懲。
」詔竄削有差。
傅、正彥日至都堂議事,瑴奏:「將帥之臣不可預政。
」及聞以簽書樞密院召呂頤浩,以禮部尚書召張浚,分張俊兵以五百人歸陝西,而浚不受尚書之命,俊不肯分所部兵,遂謫浚居郴州,擢俊以節度知鳳翔。
瑴知出二兇姦謀,具章乞留頤浩知金陵,浚不當貶,不報。
瑴遂遣所親謝嚮變姓名,微服為賈人,徒步如平江見浚等,具言城中事,以為嚴設兵備,大張聲勢,持重緩進,使賊自遁,無驚動三宮,此上策也。
浚聞之,皆感激奮厲為赴難計。
俄詔睿聖皇帝為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幼主為皇太姪,即與大臣進議,以為:「在庭公卿、百司、羣吏皆昔之臣屬也,今則與之比肩事主矣。
稽之于古,則無所法;行之于今,則實逆天。
或者謂大元帥可以任軍旅之大事,臣竊以為不然。
昔舜之禪禹也,猶命禹徂征有苗,則禹雖受禪,而征伐之事舜猶親之也。
唐睿宗傳位皇太子,以聽小事,自尊為太上皇,以聽大事。
如是無不可者,則稽之于古為有法,行之于今為得宜。
」 太後垂簾同聽政,以安人心。
退與禦史王庭秀上疏力爭。
太後召瑴與宰執同對簾前,瑴乞召庭秀,太後諭曰:「今欲令睿聖皇帝總領兵馬爾。
」瑴奏曰:「臣不知其他,但人君位號豈容降改,聞之天下,孰不懷疑。
雖前世衰亂分裂之時,固未有旬日之間易兩君,一朝降兩朝位號者也。
」太後令瑴至都堂,朱勝非出朱昞等所上書以示瑴、庭秀,瑴、庭秀力言昨日詔書不可宣布,必召變。
勝非與執政顏歧、王孝迪、路允迪皆在坐,尚書左丞張澂獨曰:「事勢若此,豈爭此名位耶?」澂欲出,瑴等共止之。
瑴與李邴並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高宗復位,進簽書,執政甫百日而卒。
高宗甚悼之,謂大臣:「朕喪元子,猶能自排遣,于瑴殆不能釋也。
」 庭秀字庭彥,慈溪人。
與黃庭堅、楊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植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
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歷官州縣。
侍禦史李光薦為禦史臺檢法官。
宣和、靖康時,進言皆發于忠義。
禦史中丞言:「偽楚時庶官中如虞謨、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緻為臣而歸,願褒擢之。
」拜監察禦史,奏:「乞威斷當出於人主,而所遣宣諭官,當令舉廉吏。
」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
」遷殿中侍禦史,論黃潛善賣官售寵,罷之。
既與鄭瑴力爭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
政和八年舉進士,授安陸府教授,權信陽縣尉,監南康酒稅。
遂召為禦史臺主簿。
張邦昌之僭號也,挺身見高宗于濟州。
既即位,擢監察禦史,遷右司諫,升為諫議大夫。
帝至杭州,瑴奏曰:「陛下南渡出于倉卒,省臺寺監、百司之臣獲濟者鮮,當擢吳中之秀以為用。
況天下賢俊多避地吳、越,宜令守臣體訪境內寄居待闕,及見任宮觀等京朝官以上,各具姓名以聞,簡拔任使,庶幾速得賢才以濟艱厄。
」詔從之。
苗傅、劉正彥等逆亂,瑴庭立面折二兇,且謂逆賊兇燄熾甚,非請外援無可為者。
乃上章待罪求去,退見呂頤浩,議興復計,太後降詔不允。
朱勝非言瑴面折二兇事,拜禦史中丞。
時二兇竊威福之柄,肆行殺戮,日至都堂侵紊機政。
瑴言:「黃門宦者之設,本以給事內庭,供掃除而已。
俾與政事,則貪暴無厭,待以兵權,則慘毒無已,皆前世已行之驗也。
故宦官用事于上,則生人受禍于下,匹夫力不能勝,則羣起而攻之。
是以靖康之初,羣起而攻之者庶民也;睿聖皇帝南渡,駐驆未安,羣起而攻之者衆兵也。
今當痛革前弊,並令選擇其人,曾經事任招權納寵者,屏之遠方,俾無浸淫以激衆怒,則賞罰之柄自朝廷出,國勢尊矣。
仍諭軍法便宜,止行于所轄軍伍,其餘當聞之朝廷,付之有司,明正典刑,所以昭尊君之禮而全臣子忠義之節也。
」疏留中不出。
瑴對,請付外行之。
又論:「黃潛善、汪伯彥均于誤國,而潛善之罪居多,今同以散官竄謫湖南;錢伯言與黃願皆棄城,呂源與梁揚祖皆擁兵而逃,今願罷官,揚祖落職,而源、伯言未正典刑,非所以勸懲。
」詔竄削有差。
傅、正彥日至都堂議事,瑴奏:「將帥之臣不可預政。
」及聞以簽書樞密院召呂頤浩,以禮部尚書召張浚,分張俊兵以五百人歸陝西,而浚不受尚書之命,俊不肯分所部兵,遂謫浚居郴州,擢俊以節度知鳳翔。
瑴知出二兇姦謀,具章乞留頤浩知金陵,浚不當貶,不報。
瑴遂遣所親謝嚮變姓名,微服為賈人,徒步如平江見浚等,具言城中事,以為嚴設兵備,大張聲勢,持重緩進,使賊自遁,無驚動三宮,此上策也。
浚聞之,皆感激奮厲為赴難計。
俄詔睿聖皇帝為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幼主為皇太姪,即與大臣進議,以為:「在庭公卿、百司、羣吏皆昔之臣屬也,今則與之比肩事主矣。
稽之于古,則無所法;行之于今,則實逆天。
或者謂大元帥可以任軍旅之大事,臣竊以為不然。
昔舜之禪禹也,猶命禹徂征有苗,則禹雖受禪,而征伐之事舜猶親之也。
唐睿宗傳位皇太子,以聽小事,自尊為太上皇,以聽大事。
如是無不可者,則稽之于古為有法,行之于今為得宜。
」 太後垂簾同聽政,以安人心。
退與禦史王庭秀上疏力爭。
太後召瑴與宰執同對簾前,瑴乞召庭秀,太後諭曰:「今欲令睿聖皇帝總領兵馬爾。
」瑴奏曰:「臣不知其他,但人君位號豈容降改,聞之天下,孰不懷疑。
雖前世衰亂分裂之時,固未有旬日之間易兩君,一朝降兩朝位號者也。
」太後令瑴至都堂,朱勝非出朱昞等所上書以示瑴、庭秀,瑴、庭秀力言昨日詔書不可宣布,必召變。
勝非與執政顏歧、王孝迪、路允迪皆在坐,尚書左丞張澂獨曰:「事勢若此,豈爭此名位耶?」澂欲出,瑴等共止之。
瑴與李邴並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高宗復位,進簽書,執政甫百日而卒。
高宗甚悼之,謂大臣:「朕喪元子,猶能自排遣,于瑴殆不能釋也。
」 庭秀字庭彥,慈溪人。
與黃庭堅、楊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植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
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歷官州縣。
侍禦史李光薦為禦史臺檢法官。
宣和、靖康時,進言皆發于忠義。
禦史中丞言:「偽楚時庶官中如虞謨、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緻為臣而歸,願褒擢之。
」拜監察禦史,奏:「乞威斷當出於人主,而所遣宣諭官,當令舉廉吏。
」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
」遷殿中侍禦史,論黃潛善賣官售寵,罷之。
既與鄭瑴力爭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