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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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末,以兵部尚書召。
紹聖初,哲宗親政,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
遂拜尚書左丞。
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
」無何,暴卒,年六十八。
輟視朝二日。
以嘗掌均邸牋奏,優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安惠。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
舉進士,調涇縣主簿,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
神宗朝,同知太常禮院。
皇後父喪,太常議服淺素,希奏:「禮,後為父降服期。
今服淺素,不經。
」及遣使高麗,希聞命,懼形於色,辭行。
神宗怒,責監杭州樓店務。
歲餘,通判秀州,復知太常禮院,遷著作佐郎、禮部郎中。
元豐六年,詔修兩朝寶訓,上之。
元祐初,歷祕書少監、起居舍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
言者疏其行誼浮偽,士論羞薄,不足以玷從列。
以集賢殿修撰知蘇州,更宣、湖、潤、杭、亳五州,加天章閣待制。
紹聖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道闕下,會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
」或曰:「希可。
」惇欲使希典書命,逞毒於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
希亦以久不得志,將甘心焉,遂留行。
復為中書舍人,修神宗實錄兼侍讀。
哲宗問:「神宗殿曰宣光,前代有此名乎?」希對曰:「此石勒殿名也。
」乃更為顯承。
時方推明紹述,盡黜元祐羣臣,希皆密豫其議。
自司馬光、呂公著大防、劉摯、蘇軾轍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
一日,希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了名節矣。
」 遷禮部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擢同知樞密院。
始,惇疑曾布在樞府間己,使希為貳,以相伺察。
希日為布所誘,且怨惇不引為執政,遂叛惇。
會邢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罷知亳州,移杭州,布不能救也。
旋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徽宗立,徙大名。
上河東邊計三策,朝廷以其詞命醜正之罪,奪職知揚州,徙舒州。
未幾卒,年六十七。
追贈資政殿學士,謚曰文節。
弟旦。
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
居臺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
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
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
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禦史。
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
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
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幹譽,終之,以必行黜罰以恐懼之。
於是人人相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聰。
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
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
」遂論呂惠卿、鄧綰,謂「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
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
」詔並降支郡營校。
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
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蔣之奇字穎叔,常州宜興人。
以伯父樞密直學士堂蔭得官。
擢進士第,中春秋三傳科,至太常博士;又舉賢良方正,試六論中選,及對策,失書問目,報罷。
英宗覽而善之,擢監察禦史。
神宗立,轉殿中侍禦史,上謹始五事:一曰進忠賢,二曰退姦邪,三曰納諫諍,四曰遠近習,五曰閉女謁。
神宗顧之曰:「斜封、墨敕必無有,至於近習之戒,孟子所謂『觀遠臣以其所主』者也。
」之奇對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何憂不治。
」 初,之奇為歐陽脩所厚,制科既黜,乃詣脩盛言濮議之善,以得禦史。
復懼不為衆所容,因脩妻弟薛良孺得罪怨脩,誣脩及婦吳氏事,遂劾脩。
神宗批付中書,問狀無實,貶監道州酒稅,仍榜朝堂。
至州,上表哀謝,神宗憐其有母,改監宣州稅。
新法行,為福建轉運判官。
時諸道免役推行失平,之奇約僦庸費,隨算錢高下均取之,民以為便。
遷淮東轉運副使。
歲惡民流,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
如揚之天長三十六陂,宿之臨渙橫斜三溝,尤其大也,用工至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千。
歷江西、河北、陝西副使。
之奇在陝西,經賦入以給用度,公私用足。
比其去,庫緡八十餘萬,邊粟皆支二年。
移淮南,擢江、淮、荊、浙發運副使。
元豐六年,漕粟至京,比常歲溢六百二十萬石,錫服三品。
請鑿龜山左肘至洪澤為新河,以避淮險,自是無覆溺之患。
詔增二秩,加直龍圖閣,升發運使。
凡六年,其所經度,皆為一司故事。
元祐初,進天章閣待制、知潭州。
禦史韓川孫升、諫官朱光庭皆言之奇小人,不足當斯選。
改集賢殿修撰、知廣州。
妖
紹聖初,哲宗親政,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
遂拜尚書左丞。
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
」無何,暴卒,年六十八。
輟視朝二日。
以嘗掌均邸牋奏,優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安惠。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
舉進士,調涇縣主簿,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
神宗朝,同知太常禮院。
皇後父喪,太常議服淺素,希奏:「禮,後為父降服期。
今服淺素,不經。
」及遣使高麗,希聞命,懼形於色,辭行。
神宗怒,責監杭州樓店務。
歲餘,通判秀州,復知太常禮院,遷著作佐郎、禮部郎中。
元豐六年,詔修兩朝寶訓,上之。
元祐初,歷祕書少監、起居舍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
言者疏其行誼浮偽,士論羞薄,不足以玷從列。
以集賢殿修撰知蘇州,更宣、湖、潤、杭、亳五州,加天章閣待制。
紹聖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道闕下,會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
」或曰:「希可。
」惇欲使希典書命,逞毒於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
希亦以久不得志,將甘心焉,遂留行。
復為中書舍人,修神宗實錄兼侍讀。
哲宗問:「神宗殿曰宣光,前代有此名乎?」希對曰:「此石勒殿名也。
」乃更為顯承。
時方推明紹述,盡黜元祐羣臣,希皆密豫其議。
自司馬光、呂公著大防、劉摯、蘇軾轍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
一日,希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了名節矣。
」 遷禮部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擢同知樞密院。
始,惇疑曾布在樞府間己,使希為貳,以相伺察。
希日為布所誘,且怨惇不引為執政,遂叛惇。
會邢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罷知亳州,移杭州,布不能救也。
旋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徽宗立,徙大名。
上河東邊計三策,朝廷以其詞命醜正之罪,奪職知揚州,徙舒州。
未幾卒,年六十七。
追贈資政殿學士,謚曰文節。
弟旦。
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
居臺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
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
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
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禦史。
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
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
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幹譽,終之,以必行黜罰以恐懼之。
於是人人相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聰。
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
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
」遂論呂惠卿、鄧綰,謂「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
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
」詔並降支郡營校。
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
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蔣之奇字穎叔,常州宜興人。
以伯父樞密直學士堂蔭得官。
擢進士第,中春秋三傳科,至太常博士;又舉賢良方正,試六論中選,及對策,失書問目,報罷。
英宗覽而善之,擢監察禦史。
神宗立,轉殿中侍禦史,上謹始五事:一曰進忠賢,二曰退姦邪,三曰納諫諍,四曰遠近習,五曰閉女謁。
神宗顧之曰:「斜封、墨敕必無有,至於近習之戒,孟子所謂『觀遠臣以其所主』者也。
」之奇對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何憂不治。
」 初,之奇為歐陽脩所厚,制科既黜,乃詣脩盛言濮議之善,以得禦史。
復懼不為衆所容,因脩妻弟薛良孺得罪怨脩,誣脩及婦吳氏事,遂劾脩。
神宗批付中書,問狀無實,貶監道州酒稅,仍榜朝堂。
至州,上表哀謝,神宗憐其有母,改監宣州稅。
新法行,為福建轉運判官。
時諸道免役推行失平,之奇約僦庸費,隨算錢高下均取之,民以為便。
遷淮東轉運副使。
歲惡民流,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
如揚之天長三十六陂,宿之臨渙橫斜三溝,尤其大也,用工至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千。
歷江西、河北、陝西副使。
之奇在陝西,經賦入以給用度,公私用足。
比其去,庫緡八十餘萬,邊粟皆支二年。
移淮南,擢江、淮、荊、浙發運副使。
元豐六年,漕粟至京,比常歲溢六百二十萬石,錫服三品。
請鑿龜山左肘至洪澤為新河,以避淮險,自是無覆溺之患。
詔增二秩,加直龍圖閣,升發運使。
凡六年,其所經度,皆為一司故事。
元祐初,進天章閣待制、知潭州。
禦史韓川孫升、諫官朱光庭皆言之奇小人,不足當斯選。
改集賢殿修撰、知廣州。
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