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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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
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悉禁止之。
於是交阯益貳,大集兵丁謀入寇。
蘇緘知邕州,以書抵起,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
起不聽,劾緘沮議,起坐邊議罷。
命劉彜代之以守廣,日遏絕其表疏,於是交人疑懼,率衆犯境,連陷廉、白、欽、邕四州,死者數十萬人。
事聞,貶起團練使,安置郢州,徙越,又徙秀而卒。
起生平喜談兵,嘗以兵法謁範仲淹,仲淹器其材,注孫武書以自見,卒用此敗。
劉彜字執中,福州人。
幼介特,居鄉以行義稱。
從胡瑗學,瑗稱其善治水,凡所立綱紀規式,彜力居多。
第進士,為邵武尉,調高郵簿,移朐山令。
治簿書,恤孤寡,作陂池,教種蓺,平賦役,抑姦猾,凡所以惠民者無不至。
邑人紀其事,目曰「治範」。
熙寧初,為制置三司條例官屬,以言新法非便罷。
神宗擇水官,以彜悉東南水利,除都水丞。
久雨汴漲,議開長城口,彜請但啟楊橋鬥門,水即退。
為兩浙轉運判官。
知虔州,俗尚巫鬼,不事醫藥。
彜著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
加直史館,知桂州。
禁與交人互市,交阯陷欽、廉、邕三州,坐貶均州團練副使,安置隨州。
又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
元祐初,復以都水丞召還,病卒于道,年七十。
著七經中義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陽集三十卷。
論曰:兵,兇器也,雖聖人猶曰未學。
輕敵寡謀,鮮有不自焚者。
永樂之陷,安南之畔,死者百萬,罹禍甚慘,良由數人者不自量度,以開邊釁。
禧、稷、永能之死,宜矣。
起執議益堅,妄意輕舉,雖貶官莫贖其責。
彜不能行所學,而規規然蹈前車之轍,以濟其過,烏得無罪? 熊本字伯通,番陽人。
兒時知學,郡守範仲淹異其文。
進士上第,為撫州軍事判官,稍遷秘書丞、知建德縣。
縣令頃包魚池為圭田,本弛以與民。
熙寧初,上書言:「陛下師用賢傑,改修法度,得稷、禼、臯、夔之佐。
」由是提舉淮南常平、檢正中書禮房事。
六年,瀘州羅、晏夷叛,詔察訪梓、夔,得以便宜治夷事。
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鄉導爾。
」以計緻百餘人,梟之瀘川,其徒股栗,願矢死自贖。
本請于朝,寵以刺史、巡檢之秩,明示勸賞,皆踴躍順命,獨柯陰一酋不至。
本合晏州十九姓之衆,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賈昌言率以進討。
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
柯陰窘乞降,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公上,受貢職。
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從風而靡,願世為漢官奴。
遷刑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
神宗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焉。
」賜三品服。
西南用兵蠻中始此。
蔡京時為秀州推官,本言其學行純茂,練習新法,薦為幹當公事。
河、湟初復,本為秦鳳路都轉運使。
熙河法禁闊略,蓄積不支歲月,本奏省冗官百四十員,歲減浮費數十萬。
渝州南川獠木鬥叛,詔本安撫。
本進營銅佛垻,抗其亢,焚積聚,以破其黨。
木鬥氣索,舉溱州地五百裡來歸,為四砦九堡,建銅佛垻為南平軍。
初,熟獠王仁貴以木鬥親繫獄,本釋其縛置麾下,至是推鋒先登。
大臣議加本天章閣待制,帝曰:「本之文,朕所自知,當典書命。
」遂知制誥。
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
又上疏雲:「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趣時適治而已。
議者猥用持盈守成之說,文苟簡因循之治,天下之吏因以安常習故為俗,奮言納忠者,悠悠之徒相與蹙額盱衡而詆罵之。
陛下出大號,發大政,可謂極因革之理。
然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羣圜視四起,交驩而合譟,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
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
願陛下深念之,勿使譟讙之衆有以窺其間,而終萬世難就之業,天下幸甚。
」本之意,專以媚王安石也。
範子淵創浚河之役,文彥博爭之,命本行視,議如彥博。
安石白出本分司西京。
居三年,起知滁州,改廣州,召為工部侍郎。
宜州蠻擾邊,道除龍圖閣待制、知桂州。
至則諭溪洞酋長,戒邊吏勿生事,請選將練兵代戍,益市馬以足騎兵,宜州遂無事。
民蔡寶〈王全〉扇龍蕃與峒戶相仇殺,欲引兵緻討以為功。
本質之,色動,縛而投之海。
蠻夷以為神。
諜告交人明年將入寇,使者實其言,詔訪,本曰:「使者在道,安得此?藉使有謀,何自先知之?」已而果妄。
是時,既以順州賜李乾德,疆畫未正,交人緣是輒暴勿陽地而逐儂智會。
智會來乞師,本檄問狀,乾德斂兵謝本,因請以宿桑八洞不毛之地賜之,南荒遂安。
轉運判官許彥先議通湖南鹽於西廣,計口授民,度可得息三十萬。
本言:「桂管民貧地瘠,恐不堪命。
」議遂格。
入為吏部侍郎。
踰年,力請外,仍待
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悉禁止之。
於是交阯益貳,大集兵丁謀入寇。
蘇緘知邕州,以書抵起,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
起不聽,劾緘沮議,起坐邊議罷。
命劉彜代之以守廣,日遏絕其表疏,於是交人疑懼,率衆犯境,連陷廉、白、欽、邕四州,死者數十萬人。
事聞,貶起團練使,安置郢州,徙越,又徙秀而卒。
起生平喜談兵,嘗以兵法謁範仲淹,仲淹器其材,注孫武書以自見,卒用此敗。
劉彜字執中,福州人。
幼介特,居鄉以行義稱。
從胡瑗學,瑗稱其善治水,凡所立綱紀規式,彜力居多。
第進士,為邵武尉,調高郵簿,移朐山令。
治簿書,恤孤寡,作陂池,教種蓺,平賦役,抑姦猾,凡所以惠民者無不至。
邑人紀其事,目曰「治範」。
熙寧初,為制置三司條例官屬,以言新法非便罷。
神宗擇水官,以彜悉東南水利,除都水丞。
久雨汴漲,議開長城口,彜請但啟楊橋鬥門,水即退。
為兩浙轉運判官。
知虔州,俗尚巫鬼,不事醫藥。
彜著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
加直史館,知桂州。
禁與交人互市,交阯陷欽、廉、邕三州,坐貶均州團練副使,安置隨州。
又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
元祐初,復以都水丞召還,病卒于道,年七十。
著七經中義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陽集三十卷。
論曰:兵,兇器也,雖聖人猶曰未學。
輕敵寡謀,鮮有不自焚者。
永樂之陷,安南之畔,死者百萬,罹禍甚慘,良由數人者不自量度,以開邊釁。
禧、稷、永能之死,宜矣。
起執議益堅,妄意輕舉,雖貶官莫贖其責。
彜不能行所學,而規規然蹈前車之轍,以濟其過,烏得無罪? 熊本字伯通,番陽人。
兒時知學,郡守範仲淹異其文。
進士上第,為撫州軍事判官,稍遷秘書丞、知建德縣。
縣令頃包魚池為圭田,本弛以與民。
熙寧初,上書言:「陛下師用賢傑,改修法度,得稷、禼、臯、夔之佐。
」由是提舉淮南常平、檢正中書禮房事。
六年,瀘州羅、晏夷叛,詔察訪梓、夔,得以便宜治夷事。
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鄉導爾。
」以計緻百餘人,梟之瀘川,其徒股栗,願矢死自贖。
本請于朝,寵以刺史、巡檢之秩,明示勸賞,皆踴躍順命,獨柯陰一酋不至。
本合晏州十九姓之衆,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賈昌言率以進討。
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
柯陰窘乞降,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公上,受貢職。
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從風而靡,願世為漢官奴。
遷刑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
神宗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焉。
」賜三品服。
西南用兵蠻中始此。
蔡京時為秀州推官,本言其學行純茂,練習新法,薦為幹當公事。
河、湟初復,本為秦鳳路都轉運使。
熙河法禁闊略,蓄積不支歲月,本奏省冗官百四十員,歲減浮費數十萬。
渝州南川獠木鬥叛,詔本安撫。
本進營銅佛垻,抗其亢,焚積聚,以破其黨。
木鬥氣索,舉溱州地五百裡來歸,為四砦九堡,建銅佛垻為南平軍。
初,熟獠王仁貴以木鬥親繫獄,本釋其縛置麾下,至是推鋒先登。
大臣議加本天章閣待制,帝曰:「本之文,朕所自知,當典書命。
」遂知制誥。
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
又上疏雲:「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趣時適治而已。
議者猥用持盈守成之說,文苟簡因循之治,天下之吏因以安常習故為俗,奮言納忠者,悠悠之徒相與蹙額盱衡而詆罵之。
陛下出大號,發大政,可謂極因革之理。
然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羣圜視四起,交驩而合譟,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
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
願陛下深念之,勿使譟讙之衆有以窺其間,而終萬世難就之業,天下幸甚。
」本之意,專以媚王安石也。
範子淵創浚河之役,文彥博爭之,命本行視,議如彥博。
安石白出本分司西京。
居三年,起知滁州,改廣州,召為工部侍郎。
宜州蠻擾邊,道除龍圖閣待制、知桂州。
至則諭溪洞酋長,戒邊吏勿生事,請選將練兵代戍,益市馬以足騎兵,宜州遂無事。
民蔡寶〈王全〉扇龍蕃與峒戶相仇殺,欲引兵緻討以為功。
本質之,色動,縛而投之海。
蠻夷以為神。
諜告交人明年將入寇,使者實其言,詔訪,本曰:「使者在道,安得此?藉使有謀,何自先知之?」已而果妄。
是時,既以順州賜李乾德,疆畫未正,交人緣是輒暴勿陽地而逐儂智會。
智會來乞師,本檄問狀,乾德斂兵謝本,因請以宿桑八洞不毛之地賜之,南荒遂安。
轉運判官許彥先議通湖南鹽於西廣,計口授民,度可得息三十萬。
本言:「桂管民貧地瘠,恐不堪命。
」議遂格。
入為吏部侍郎。
踰年,力請外,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