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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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顓 李參 郭申錫 傅求 張景憲 竇卞 張瓌 孫瑜 許遵 盧士宗 錢象先 韓璹 杜純弟紘 杜常 謝麟 王宗望 王吉甫
任顓字誠之,青州壽光人。
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
至衞尉丞,上其文,乃賜第,擢鹽鐵判官。
陝西鑄康定大銅錢,顓曰:「壞五為一,以一當十,恐犯者衆。
」卒如其言。
夏人納款,遣使要請十一事,甚者欲去臣稱男。
顓押伴,一切曉以義,辭折而去。
又再遣使來欲自買賣,且通青鹽,增歲賜。
詔許置榷場,其議多顓所發。
出為京西轉運使,奏計京師。
元昊為下所殺,遣楊守素來告哀。
守素,乃始為元昊謀不稱臣、納賜節者也,仁宗記嘗屈其使者,復使押伴。
顓問守素其主所以死,不能對,訖去,不敢肆。
改知鳳翔府。
帝語輔臣,顓宜備朝廷委任,留判三司憑由司。
為諒祚冊禮使,采摭西夏風物、山川、道裡、出入攻取之要,為治戎精要三篇上之。
進直史館,遷河東轉運使。
帝嘗以禁帑金帛賜河北,亦欲與河東。
顓辭曰:「受委制財用,而先有求,不敢。
」顓為使者,每行部,必擇僚佐之賢者一人與俱,凡事必與議,未嘗以胥吏自隨,人安其政。
入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
儂賊犯嶺外,以知潭州。
宣撫司以宣毅卒有功,檄補軍校,顓察其色動,曰:「必有異志。
」執按之,具服為賊內應。
蒐其家,得所記潭事甚悉,梟首以徇。
詔書褒激,賜白金五百兩,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
坐在潭日賤市死商珠,降為待制。
時四路以邊警聞,渭獨無所上,朝廷疑斥候不密,顓力言無他虞,帝使覘之,信。
乃還學士,徙徐州,以太子賓客緻仕。
積官戶部侍郎,卒,年七十八。
李參字清臣,鄆州須城人。
以蔭知鹽山縣。
歲饑,諭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糴者,給以糟籺,所活數萬。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貪濫不法,轉運使使參按之,得其事,守恩謫死。
知荊門軍,荊門歲以夏伐竹,并稅簿輸荊南造舟,積日久多蠧惡不可用,牙校破產不償責。
參請冬伐竹,度其費以給,餘募商人與為市,遂除其害。
歷知興元府,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
部多戍兵,苦食少。
參審訂其闕,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先貸以錢,俟穀熟還之官,號「青苗錢」。
經數年,廩有羨糧。
熙寧青苗法,蓋萌於此矣。
朝廷患邊費益廣,參建議輦錢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法。
比其去,省榷貨錢千萬計。
召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
與安撫使郭申錫相視決河,議不協;又與真定呂溱相惡,二人皆得罪,參移使河東,知荊南。
嘉祐七年,召為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曰:「參為主計,外臺將承風刻剝天下,天下之民因矣。
」乃改羣牧使。
詔王安石、王陶置局經度國計,參言:「官各有職,臣若不任事,當從廢黜。
不然,乞罷此局。
」從之。
治平初,加集賢院學士、知瀛州,賜黃金百兩,帥臣有賜自參始。
再遷樞密直學士、知秦州。
蕃酋藥家族作亂,討平之,得良田五百頃,以募弓箭手。
居鎮閱歲,未嘗以邊事聞。
英宗遣使問故,對曰:「將在邊,期於無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貽主憂。
」以疾解邊任,判西京禦史臺,起知曹、濮二州。
神宗久知其才,書姓名於殿柱。
以知永興軍,不行,卒,年七十四。
參無學術,然剛果嚴深,喜發擿姦伏,不假貸,事至即決,雖簿書纖悉不遺,時稱能吏。
郭申錫字延之,魏人。
自言唐代公元振之後。
第進士,為晉陵尉。
民訴弟為人所殺,申錫察其色懼而哭不哀,曰:「吾得賊矣,非汝乎?」執而訊之,果然。
久之,知博州。
州兵出戍,有欲脅衆為亂者,申錫戮一人,黥二人,乃定。
奏至,仁宗曰:「小官臨事如此,豈易得?」即為禦史臺推直官。
數上疏論事,大臣不便。
鞫獄慶州。
京東盜執濮州通判井淵,遷知州事,未閱月,悉擒兇黨,斬以徇。
召為侍禦史,遂知雜事。
張貴妃追冊、起園陵,張堯佐為使相,陳執中嬖妾殺婢,餘靖引胡恢有醜行,高若訥引範祥啟邊釁,申錫皆奏劾之。
屢詆權倖無所避,帝謂之曰:「近世士大夫,方未達時,好指陳時事,及被進用則不然,是資言以進耳,卿勿為也。
」 諜稱契丹遣泛使,命體量安撫河北,還為鹽鐵副使。
相視決河,坐訟李參失實,黜知濠州。
帝明榜朝堂,稱其欺誣,以儆在位。
旋加直史館、知江寧府,再副鹽鐵,進天章閣待制、知鄧州河中。
種諤取綏州,申錫曰:「邊患將自此始。
」及諒祚死,請捐前故,聽其子襲爵,且言曰:「二虜賴歲幣甚厚,渝平豈其所利,必有以緻之。
但得重將守邊,不要功生事,則善矣。
」著邊鄙守禦策。
以給事中緻仕,卒,年七十七。
傅求字命之,考城人。
進士甲科,通判泗州。
淮水溢,毀城。
朝廷遣中使護築,絕淮取土,道遠,度用兵六十萬。
求相汴堤旁有高埠,夷之得土,載以回舟,省工費殆半。
徙大名府,府守呂夷簡委以事。
夷簡入相,薦其才,擢知宿州,提點江西、益州刑獄,為梓州路轉運使。
夷獠寇合江,鈐轄司會兵掩擊,求馳往按所以狀,乃縣吏冒取播州田,
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
至衞尉丞,上其文,乃賜第,擢鹽鐵判官。
陝西鑄康定大銅錢,顓曰:「壞五為一,以一當十,恐犯者衆。
」卒如其言。
夏人納款,遣使要請十一事,甚者欲去臣稱男。
顓押伴,一切曉以義,辭折而去。
又再遣使來欲自買賣,且通青鹽,增歲賜。
詔許置榷場,其議多顓所發。
出為京西轉運使,奏計京師。
元昊為下所殺,遣楊守素來告哀。
守素,乃始為元昊謀不稱臣、納賜節者也,仁宗記嘗屈其使者,復使押伴。
顓問守素其主所以死,不能對,訖去,不敢肆。
改知鳳翔府。
帝語輔臣,顓宜備朝廷委任,留判三司憑由司。
為諒祚冊禮使,采摭西夏風物、山川、道裡、出入攻取之要,為治戎精要三篇上之。
進直史館,遷河東轉運使。
帝嘗以禁帑金帛賜河北,亦欲與河東。
顓辭曰:「受委制財用,而先有求,不敢。
」顓為使者,每行部,必擇僚佐之賢者一人與俱,凡事必與議,未嘗以胥吏自隨,人安其政。
入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
儂賊犯嶺外,以知潭州。
宣撫司以宣毅卒有功,檄補軍校,顓察其色動,曰:「必有異志。
」執按之,具服為賊內應。
蒐其家,得所記潭事甚悉,梟首以徇。
詔書褒激,賜白金五百兩,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
坐在潭日賤市死商珠,降為待制。
時四路以邊警聞,渭獨無所上,朝廷疑斥候不密,顓力言無他虞,帝使覘之,信。
乃還學士,徙徐州,以太子賓客緻仕。
積官戶部侍郎,卒,年七十八。
李參字清臣,鄆州須城人。
以蔭知鹽山縣。
歲饑,諭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不能糴者,給以糟籺,所活數萬。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貪濫不法,轉運使使參按之,得其事,守恩謫死。
知荊門軍,荊門歲以夏伐竹,并稅簿輸荊南造舟,積日久多蠧惡不可用,牙校破產不償責。
參請冬伐竹,度其費以給,餘募商人與為市,遂除其害。
歷知興元府,淮南、京西、陝西轉運使。
部多戍兵,苦食少。
參審訂其闕,令民自隱度麥粟之贏,先貸以錢,俟穀熟還之官,號「青苗錢」。
經數年,廩有羨糧。
熙寧青苗法,蓋萌於此矣。
朝廷患邊費益廣,參建議輦錢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法。
比其去,省榷貨錢千萬計。
召為鹽鐵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北都轉運使。
與安撫使郭申錫相視決河,議不協;又與真定呂溱相惡,二人皆得罪,參移使河東,知荊南。
嘉祐七年,召為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曰:「參為主計,外臺將承風刻剝天下,天下之民因矣。
」乃改羣牧使。
詔王安石、王陶置局經度國計,參言:「官各有職,臣若不任事,當從廢黜。
不然,乞罷此局。
」從之。
治平初,加集賢院學士、知瀛州,賜黃金百兩,帥臣有賜自參始。
再遷樞密直學士、知秦州。
蕃酋藥家族作亂,討平之,得良田五百頃,以募弓箭手。
居鎮閱歲,未嘗以邊事聞。
英宗遣使問故,對曰:「將在邊,期於無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貽主憂。
」以疾解邊任,判西京禦史臺,起知曹、濮二州。
神宗久知其才,書姓名於殿柱。
以知永興軍,不行,卒,年七十四。
參無學術,然剛果嚴深,喜發擿姦伏,不假貸,事至即決,雖簿書纖悉不遺,時稱能吏。
郭申錫字延之,魏人。
自言唐代公元振之後。
第進士,為晉陵尉。
民訴弟為人所殺,申錫察其色懼而哭不哀,曰:「吾得賊矣,非汝乎?」執而訊之,果然。
久之,知博州。
州兵出戍,有欲脅衆為亂者,申錫戮一人,黥二人,乃定。
奏至,仁宗曰:「小官臨事如此,豈易得?」即為禦史臺推直官。
數上疏論事,大臣不便。
鞫獄慶州。
京東盜執濮州通判井淵,遷知州事,未閱月,悉擒兇黨,斬以徇。
召為侍禦史,遂知雜事。
張貴妃追冊、起園陵,張堯佐為使相,陳執中嬖妾殺婢,餘靖引胡恢有醜行,高若訥引範祥啟邊釁,申錫皆奏劾之。
屢詆權倖無所避,帝謂之曰:「近世士大夫,方未達時,好指陳時事,及被進用則不然,是資言以進耳,卿勿為也。
」 諜稱契丹遣泛使,命體量安撫河北,還為鹽鐵副使。
相視決河,坐訟李參失實,黜知濠州。
帝明榜朝堂,稱其欺誣,以儆在位。
旋加直史館、知江寧府,再副鹽鐵,進天章閣待制、知鄧州河中。
種諤取綏州,申錫曰:「邊患將自此始。
」及諒祚死,請捐前故,聽其子襲爵,且言曰:「二虜賴歲幣甚厚,渝平豈其所利,必有以緻之。
但得重將守邊,不要功生事,則善矣。
」著邊鄙守禦策。
以給事中緻仕,卒,年七十七。
傅求字命之,考城人。
進士甲科,通判泗州。
淮水溢,毀城。
朝廷遣中使護築,絕淮取土,道遠,度用兵六十萬。
求相汴堤旁有高埠,夷之得土,載以回舟,省工費殆半。
徙大名府,府守呂夷簡委以事。
夷簡入相,薦其才,擢知宿州,提點江西、益州刑獄,為梓州路轉運使。
夷獠寇合江,鈐轄司會兵掩擊,求馳往按所以狀,乃縣吏冒取播州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