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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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曰:「曾布也。
陛下斥之外郡,則天下事定矣。
」改禮部。
論宋用臣不當賜美謚,不為書敕。
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
或謂二人嘗得罪,不可用。
稷曰:「止論其有功於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於中宗,何嫌於配享?」又言:「陛下以『建中靖國』紀元,臣謂尊賢納諫,舍己從人,是謂『建中』;不作奇技淫巧,毋使近習招權,是謂『靖國』。
以副體元謹始之義。
」禁內織錦緣宮簾為地衣,稷言:「仁宗衾褥用黃絁,服禦用縑繒,宜守家法。
」詔罷之。
稷盡言守正,帝待之厚,將處之尚書左丞,而積忤貴近,不得留,竟以樞密直學士守越。
蔡京得政,修故怨,貶海州團練副使、道州別駕,安置台州。
除名徙建州,稍復朝請郎。
卒,年七十五。
建炎中,追復學士,謚曰清敏。
初,文彥博嘗品稷為人似趙抃,及賜謚,皆以「清」得名。
稷三任言責,每草疏,必密室,子弟亦不得見。
退多焚稿,未嘗以時政語人。
所薦士如張庭堅、馬涓、陳瓘、陳師錫、鄒浩、蔡肇,皆知名當世雲。
論曰:熙寧行新法,輕進少年爭趨競進,老成知務者逡巡引退,何其見幾之明耶?獬議論剴切,精練民事,青苗法行,獬獨幡然求去,至窘迫不堪,弗卹也。
襄奮起海隅,屢折不變,學者卒從而化,乃心民事,死猶不已。
公輔以忤安石見黜,洙為諫官不能言,至免役取贏,洙方力爭,所謂不揣其本者歟!稷劾蔡京,論司馬光、呂公著當配享廟庭,蓋亦名侍從也。
呂誨字獻可,開封人。
祖端,相太宗、真宗。
誨性純厚,家居力學,不妄與人交。
進士登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禦史。
時廷臣多上章訐人罪,誨言:「臺諫官許風聞言事,蓋欲廣采納以補闕政。
苟非職分,是為侵官。
今乃詆斥平生,暴揚曖昧,刻薄之態浸以成風,請下詔懲革。
」樞密副使程戡結貴倖,緻位政地,誨疏其過,以宣徽使判延州。
復上言:「戡以非才罷,不宜更委邊任;宣徽使地高位重,非戡所當得也。
」兗國公主薄其夫,夜開禁門入訴。
誨請并劾閽吏,且治主第宦者罪,悉逐之。
禦藥供奉官四人遙領團練使,禦前忠佐當汰復留,誨劾樞密使宋庠陰求援助,徇私紊法。
詔罷庠而用陳升之為副使,誨又論之。
升之既去,誨亦出知江州,時嘉祐六年也。
上疏請蚤建皇嗣,曰:「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
唯陛下思忠言,奮獨斷,以遏未然之亂。
又聞太史奏,彗躔心宿,請備西北。
按天文志,心為天王正位,前星為太子,直則失勢,明則見祥。
今既直且暗,而妖彗乘之,臣恐咎證不獨在西北也。
自夏及秋,雨淫地震,陰盛之沴,固有冥符。
近者宗室之中,訛言事露,流傳四方,人心駭惑,窺覦之志,可不防其漸哉!願為社稷宗廟計,審擇親賢,稽合天意,宸謀已定,當使天下共知。
萬一有姦臣附會其間,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最大,不可不察也。
」仁宗以誨章付中書韓琦,由此定議。
召為侍禦史,改同知諫院。
英宗不豫,誨請皇太後日命大臣一員,與淮陽王視進藥餌。
都知任守忠用事久,帝之立非守忠意,數間諜東朝,播為惡言,內外洶懼。
誨上兩宮書,開陳大義,詞旨深切,多人所難言者。
帝疾小愈,屢言乞親萬幾。
太後歸政,誨言於帝曰:「後輔佐先帝歷年,閱天下事多矣。
事之大者,宜關白咨訪然後行,示弗敢專。
」遂論守忠平生罪惡,并其黨史昭錫竄之南方。
內臣王昭明等為陝西四路鈐轄,專主蕃部。
誨言:「自唐以來,舉兵不利,未有不自監軍者。
今走馬承受官品至卑,一路已不勝其害,況鈐轄乎?」卒罷之。
治平二年,遷兵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上言:「臺諫者,人主之耳目,期補益聰明,以防壅蔽。
舊三院禦史,常有二十員,而後益衰減,蓋執政者不欲主上聞中外之闕失。
今臺闕中丞、禦史五員,惟三人在職,封章十上,報聞者八九。
諫官二人,一他遷,一出使,言路壅塞,未有如今日之甚者。
竊為陛下羞之。
」帝覽奏,即命邵必知諫院。
於是濮議起,侍從請稱王為皇伯,中書不以為然,誨引義固爭。
會秋大水,誨言:「陛下有過舉而災沴遽作,惟濮王一事失中,此簡宗廟之罰也。
」郊廟禮畢,復申前議,七上章,不聽;乞解臺職,亦不聽。
遂劾宰相韓琦不忠五罪,曰:「昭陵之土未乾,遽欲追崇濮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繼,隆小宗而絕大宗。
言者論辨累月,琦猶遂非,不為改正,中外憤鬱,萬口一詞。
願黜居外藩,以慰士論。
」又與禦史範純仁、呂大防共劾歐陽脩「首開邪議,以枉道說人主,以近利負先帝,陷陛下於過舉」。
皆不報。
已而詔濮王稱親,誨等知言不用,即上還告敕,居家待罪,且言與輔臣勢難兩立。
帝以問執政,脩曰:「禦史以為理難並立,若臣等有罪,當留禦史。
」帝猶豫久之,命出禦史,既而曰:「不宜責之太重。
」乃下遷誨工部員外郎、知蘄州。
神宗立,徙晉州,加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
召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復知諫院,拜禦史中丞。
初,中旨下京東買金數萬兩,又令廣東巿真珠,傳雲將備宮中十閤用度。
誨言:「陛下春秋富盛,然聰明睿知,以天下為心,必不留神於此,願亟罷之。
」 王安石執政,時多謂得人。
誨言其不通時事,大用之,則非所宜。
著作佐郎章辟光上言,岐王顥宜遷居外邸。
皇太後怒,帝令治其離間之罪。
安石謂無罪。
誨請下辟光吏,不從,遂上疏劾安石曰:「大姦似忠,大佞似信,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
陛下斥之外郡,則天下事定矣。
」改禮部。
論宋用臣不當賜美謚,不為書敕。
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
或謂二人嘗得罪,不可用。
稷曰:「止論其有功於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於中宗,何嫌於配享?」又言:「陛下以『建中靖國』紀元,臣謂尊賢納諫,舍己從人,是謂『建中』;不作奇技淫巧,毋使近習招權,是謂『靖國』。
以副體元謹始之義。
」禁內織錦緣宮簾為地衣,稷言:「仁宗衾褥用黃絁,服禦用縑繒,宜守家法。
」詔罷之。
稷盡言守正,帝待之厚,將處之尚書左丞,而積忤貴近,不得留,竟以樞密直學士守越。
蔡京得政,修故怨,貶海州團練副使、道州別駕,安置台州。
除名徙建州,稍復朝請郎。
卒,年七十五。
建炎中,追復學士,謚曰清敏。
初,文彥博嘗品稷為人似趙抃,及賜謚,皆以「清」得名。
稷三任言責,每草疏,必密室,子弟亦不得見。
退多焚稿,未嘗以時政語人。
所薦士如張庭堅、馬涓、陳瓘、陳師錫、鄒浩、蔡肇,皆知名當世雲。
論曰:熙寧行新法,輕進少年爭趨競進,老成知務者逡巡引退,何其見幾之明耶?獬議論剴切,精練民事,青苗法行,獬獨幡然求去,至窘迫不堪,弗卹也。
襄奮起海隅,屢折不變,學者卒從而化,乃心民事,死猶不已。
公輔以忤安石見黜,洙為諫官不能言,至免役取贏,洙方力爭,所謂不揣其本者歟!稷劾蔡京,論司馬光、呂公著當配享廟庭,蓋亦名侍從也。
呂誨字獻可,開封人。
祖端,相太宗、真宗。
誨性純厚,家居力學,不妄與人交。
進士登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禦史。
時廷臣多上章訐人罪,誨言:「臺諫官許風聞言事,蓋欲廣采納以補闕政。
苟非職分,是為侵官。
今乃詆斥平生,暴揚曖昧,刻薄之態浸以成風,請下詔懲革。
」樞密副使程戡結貴倖,緻位政地,誨疏其過,以宣徽使判延州。
復上言:「戡以非才罷,不宜更委邊任;宣徽使地高位重,非戡所當得也。
」兗國公主薄其夫,夜開禁門入訴。
誨請并劾閽吏,且治主第宦者罪,悉逐之。
禦藥供奉官四人遙領團練使,禦前忠佐當汰復留,誨劾樞密使宋庠陰求援助,徇私紊法。
詔罷庠而用陳升之為副使,誨又論之。
升之既去,誨亦出知江州,時嘉祐六年也。
上疏請蚤建皇嗣,曰:「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
唯陛下思忠言,奮獨斷,以遏未然之亂。
又聞太史奏,彗躔心宿,請備西北。
按天文志,心為天王正位,前星為太子,直則失勢,明則見祥。
今既直且暗,而妖彗乘之,臣恐咎證不獨在西北也。
自夏及秋,雨淫地震,陰盛之沴,固有冥符。
近者宗室之中,訛言事露,流傳四方,人心駭惑,窺覦之志,可不防其漸哉!願為社稷宗廟計,審擇親賢,稽合天意,宸謀已定,當使天下共知。
萬一有姦臣附會其間,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最大,不可不察也。
」仁宗以誨章付中書韓琦,由此定議。
召為侍禦史,改同知諫院。
英宗不豫,誨請皇太後日命大臣一員,與淮陽王視進藥餌。
都知任守忠用事久,帝之立非守忠意,數間諜東朝,播為惡言,內外洶懼。
誨上兩宮書,開陳大義,詞旨深切,多人所難言者。
帝疾小愈,屢言乞親萬幾。
太後歸政,誨言於帝曰:「後輔佐先帝歷年,閱天下事多矣。
事之大者,宜關白咨訪然後行,示弗敢專。
」遂論守忠平生罪惡,并其黨史昭錫竄之南方。
內臣王昭明等為陝西四路鈐轄,專主蕃部。
誨言:「自唐以來,舉兵不利,未有不自監軍者。
今走馬承受官品至卑,一路已不勝其害,況鈐轄乎?」卒罷之。
治平二年,遷兵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上言:「臺諫者,人主之耳目,期補益聰明,以防壅蔽。
舊三院禦史,常有二十員,而後益衰減,蓋執政者不欲主上聞中外之闕失。
今臺闕中丞、禦史五員,惟三人在職,封章十上,報聞者八九。
諫官二人,一他遷,一出使,言路壅塞,未有如今日之甚者。
竊為陛下羞之。
」帝覽奏,即命邵必知諫院。
於是濮議起,侍從請稱王為皇伯,中書不以為然,誨引義固爭。
會秋大水,誨言:「陛下有過舉而災沴遽作,惟濮王一事失中,此簡宗廟之罰也。
」郊廟禮畢,復申前議,七上章,不聽;乞解臺職,亦不聽。
遂劾宰相韓琦不忠五罪,曰:「昭陵之土未乾,遽欲追崇濮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繼,隆小宗而絕大宗。
言者論辨累月,琦猶遂非,不為改正,中外憤鬱,萬口一詞。
願黜居外藩,以慰士論。
」又與禦史範純仁、呂大防共劾歐陽脩「首開邪議,以枉道說人主,以近利負先帝,陷陛下於過舉」。
皆不報。
已而詔濮王稱親,誨等知言不用,即上還告敕,居家待罪,且言與輔臣勢難兩立。
帝以問執政,脩曰:「禦史以為理難並立,若臣等有罪,當留禦史。
」帝猶豫久之,命出禦史,既而曰:「不宜責之太重。
」乃下遷誨工部員外郎、知蘄州。
神宗立,徙晉州,加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
召為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復知諫院,拜禦史中丞。
初,中旨下京東買金數萬兩,又令廣東巿真珠,傳雲將備宮中十閤用度。
誨言:「陛下春秋富盛,然聰明睿知,以天下為心,必不留神於此,願亟罷之。
」 王安石執政,時多謂得人。
誨言其不通時事,大用之,則非所宜。
著作佐郎章辟光上言,岐王顥宜遷居外邸。
皇太後怒,帝令治其離間之罪。
安石謂無罪。
誨請下辟光吏,不從,遂上疏劾安石曰:「大姦似忠,大佞似信,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