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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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歸,奮斧鍤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
諸將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
」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諭之曰:「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一度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
」皆佇立以俟。
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餘復送役所。
語其校曰:「若復偃蹇者,斬而後報。
」衆帖息。
乃自劾專命,詔釋之。
知審官東院,出知秦州。
李憲以詔出兵,欲盡駐原、渭,公孺不可,與憲相論奏,坐徙相州,更陳、杭、鄭、瀛四州。
元祐初,加龍圖閣直學士,復以為秦州,固辭,改祕書監。
遷刑部侍郎、知開封府,為政明恕。
幕人遷黼坐設,毀其角,法當徒,公孺請罪,數十人皆以杖免。
原廟亡珠,繫治典吏久,公孺曰:「主者番代不一,曷嘗以珠數相授受,歲時諱日,宮嬪狎至,奈何顓指吏卒乎?」請之,得釋。
擢戶部尚書,以病,提舉醴泉觀。
卒,年七十。
贈右光祿大夫。
公孺廉儉,與人寡合。
嘗護曹佾喪,得厚餉,辭不受,談者清其節焉。
張士遜字順之。
祖裕,嘗主陰城鹽院,因家陰城。
士遜生百日始啼。
淳化中,舉進士,調鄖鄉主簿,遷射洪令。
轉運使檄移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
安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也。
」改襄陽令,為祕書省著作佐郎、知邵武縣,以寬厚得民。
前治射洪,以旱,禱雨白崖山陸使君祠,尋大雨,士遜立廷中,須雨足乃去。
至是,邵武旱,禱歐陽太守廟,廟去城過一舍,士遜徹蓋,雨霑足始歸。
改祕書丞、監折中倉,歷禦史臺推直官。
翰林學士楊億薦為監察禦史。
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為諸科巡鋪官,以進士有姻黨,士遜請避去,真宗記名于禦屏,自是有親嫌者皆移試,著為令。
中書擬人充江南轉運使,再擬輒見卻,帝獨用士遜。
再遷侍禦史,徙廣東,又徙河北。
河侵棣州,詔徙州陽信,議者患糧多,不可遷。
士遜視瀕河數州方艱食,即計餘以貸貧者,期來歲輸陽信,公私利之。
仁宗出閤,帝選僚佐,謂宰臣曰:「翊善、記室,府屬也,王皆受拜。
今王尚少,宜以士遜為友,令王答拜。
」於是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為壽春郡王友,改昇王府諮議參軍,遷右諫議大夫兼太子右庶子,改左庶子。
士遜言:「詣資善堂,升階列拜,而皇太子猶跪受,宜詔皇太子坐受之。
」帝不許。
詔士遜等遇太子侍駕出入許陪從。
判史館,知審刑院,以太子賓客、樞密直學士判集賢院。
既而二府大臣皆領東宮官,遂換太子詹事,擢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兼詹事,累遷尚書左丞,遂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曹汭獄事起,宦者羅崇勳、江德明方用事,因譖利用。
帝疑之,問執政,衆顧望未有對者。
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為之,利用大臣,宜不知狀。
」太後怒,將罷士遜。
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寧府,解通犀帶賜之。
後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明道初,復入相,進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
明年,進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歲旱蝗,士遜請如漢故事冊免,不許。
及帝自損尊號,士遜又請降官一等,以答天變,帝慰勉之。
羣臣上章懿謚冊,退而入慰,士遜與同列過楊崇勳園飲,日中不至。
禦史中丞範諷劾士遜,以尚書左僕射判河南府,崇勳亦以使相判許州。
翌日入謝,班崇勳下。
帝問其故,士遜曰:「崇勳為使相,臣官僕射,位當下。
」遂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以崇勳知陳州。
時士遜罷已累日,制猶用宰相銜,有司但奉行制書,不復追改。
徙河南府。
寶元初,復以門下侍郎、兵部尚書入相,封郢國公。
士遜與輔臣奏事,帝從容曰:「朕昨放宮人,不獨閔幽閉,亦省浮費也。
近復有獻孿女者,朕卻而弗受。
」士遜曰:「此盛德事也。
」帝徐曰:「近言者至有毀大臣、揭君過者。
」士遜曰:「陛下審察邪正,則憸訐之人,宜自戒懼矣。
」馮士元獄既具,帝以決獄問士遜。
士遜曰:「臺獄阿徇,非出自宸斷,何以愜中外之論邪。
」帝曰:「君子小人各有黨乎?」士遜曰:「有之,第公私不同爾。
」帝曰:「法令必行,邪正有別,則朝綱舉矣。
」 康定初,士遜言禁兵久戍邊,其家在京師,有不能自存者。
帝命內侍條指揮使以下為差等,出內藏緡錢十萬賜之。
士遜又請遣使安撫陝西,帝命遣知制誥韓琦以行。
於是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士遜等參議。
及簡輦官為禁軍,輦官攜妻子遮宰相、樞密院喧訴,士遜方朝,馬驚墮地。
時朝廷多事,士遜亡所建明,諫官韓琦論曰:「政事府豈養病之地邪。
」士遜不自安,累上章請老,迺拜太傅,封鄧國公緻仕。
詔朔望朝見及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與一子五品服。
士遜辭朝朔望。
間遣中使勞問,禦書飛白「千歲」字賜之,士遜因建千歲堂。
嘗請買城南官園,帝以賜士遜。
宰相得謝,蓋自士遜始。
就第凡十年,卒,年八十六。
帝臨奠,贈太師、中書令,謚文懿,禦篆其墓碑曰「舊德之碑」。
士遜生七日,喪母,其姑育養之。
既長,事姑孝謹,姑亡,為行服,徒跣扶柩以葬,追封南陽縣太君。
初,陳堯佐罷參知政事,人有挾怨告堯佐謀反,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
士遜曰:「憸人構陷善良,以搖朝廷,姦偽一開,亦不能自保矣。
」帝悟,抵告者以罪,誣諫官事亦不下。
然曹利用在樞府,藉寵肆威,士遜居其間,無所可否,時人以「和鼓」目之。
士遜嘗納女口宮中,為禦史楊偕所劾。
子友直字益之。
初補將作監主簿,再遷為丞。
士遜為請館閣校勘,仁宗曰:「館閣所以待英俊,不可。
」乃令館閣讀書,詔校勘毋得增員。
後編三館書籍,遷祕閣校理、同知禮院,賜進士出身,知襄州。
坐軍賊張海剽劫不能制,罷歸。
後除史館修撰,禦史何郯言:「史館修撰,故事,皆試知制誥,友直不當得。
」改集賢殿修撰。
以天章閣待制知陝州,同勾當三班院。
侍宴集英殿,猶衣緋衣,仁宗顧見之,迺賜金紫。
累遷工部郎中、知越州。
州民每春斂財,大集僧道士女,謂之「祭天」,友直下令禁絕,取所斂財,建學以延諸生。
卒官。
士遜嘗記帝東宮舊事,而史官未之見,友直纂為資善錄上之。
幼子友正字義祖,杜門不治家事,居小閣學書,積三十年不輟,遂以書名。
神宗評其草書,為本朝第一。
論曰:呂夷簡、張士遜皆以儒學起家,列位輔弼。
仁宗之世,天下承平,因時制宜,濟以寬厚,相臣預有力焉。
士遜練習民事,風蹟可紀,而依違曹利用以取譏。
方夷簡在下僚,諸父蒙正以宰相才期之。
及其為相,深謀遠慮,有古大臣之度焉。
在位日久,頗務收恩避怨,以固權利,郭後之廢,遂成其君之過舉,咎莫大焉。
雖然,呂氏更執國政,三世四人,世家之盛,則未之有也。
諸將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
」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諭之曰:「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一度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
」皆佇立以俟。
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餘復送役所。
語其校曰:「若復偃蹇者,斬而後報。
」衆帖息。
乃自劾專命,詔釋之。
知審官東院,出知秦州。
李憲以詔出兵,欲盡駐原、渭,公孺不可,與憲相論奏,坐徙相州,更陳、杭、鄭、瀛四州。
元祐初,加龍圖閣直學士,復以為秦州,固辭,改祕書監。
遷刑部侍郎、知開封府,為政明恕。
幕人遷黼坐設,毀其角,法當徒,公孺請罪,數十人皆以杖免。
原廟亡珠,繫治典吏久,公孺曰:「主者番代不一,曷嘗以珠數相授受,歲時諱日,宮嬪狎至,奈何顓指吏卒乎?」請之,得釋。
擢戶部尚書,以病,提舉醴泉觀。
卒,年七十。
贈右光祿大夫。
公孺廉儉,與人寡合。
嘗護曹佾喪,得厚餉,辭不受,談者清其節焉。
張士遜字順之。
祖裕,嘗主陰城鹽院,因家陰城。
士遜生百日始啼。
淳化中,舉進士,調鄖鄉主簿,遷射洪令。
轉運使檄移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
安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也。
」改襄陽令,為祕書省著作佐郎、知邵武縣,以寬厚得民。
前治射洪,以旱,禱雨白崖山陸使君祠,尋大雨,士遜立廷中,須雨足乃去。
至是,邵武旱,禱歐陽太守廟,廟去城過一舍,士遜徹蓋,雨霑足始歸。
改祕書丞、監折中倉,歷禦史臺推直官。
翰林學士楊億薦為監察禦史。
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為諸科巡鋪官,以進士有姻黨,士遜請避去,真宗記名于禦屏,自是有親嫌者皆移試,著為令。
中書擬人充江南轉運使,再擬輒見卻,帝獨用士遜。
再遷侍禦史,徙廣東,又徙河北。
河侵棣州,詔徙州陽信,議者患糧多,不可遷。
士遜視瀕河數州方艱食,即計餘以貸貧者,期來歲輸陽信,公私利之。
仁宗出閤,帝選僚佐,謂宰臣曰:「翊善、記室,府屬也,王皆受拜。
今王尚少,宜以士遜為友,令王答拜。
」於是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為壽春郡王友,改昇王府諮議參軍,遷右諫議大夫兼太子右庶子,改左庶子。
士遜言:「詣資善堂,升階列拜,而皇太子猶跪受,宜詔皇太子坐受之。
」帝不許。
詔士遜等遇太子侍駕出入許陪從。
判史館,知審刑院,以太子賓客、樞密直學士判集賢院。
既而二府大臣皆領東宮官,遂換太子詹事,擢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兼詹事,累遷尚書左丞,遂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曹汭獄事起,宦者羅崇勳、江德明方用事,因譖利用。
帝疑之,問執政,衆顧望未有對者。
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為之,利用大臣,宜不知狀。
」太後怒,將罷士遜。
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寧府,解通犀帶賜之。
後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明道初,復入相,進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
明年,進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是歲旱蝗,士遜請如漢故事冊免,不許。
及帝自損尊號,士遜又請降官一等,以答天變,帝慰勉之。
羣臣上章懿謚冊,退而入慰,士遜與同列過楊崇勳園飲,日中不至。
禦史中丞範諷劾士遜,以尚書左僕射判河南府,崇勳亦以使相判許州。
翌日入謝,班崇勳下。
帝問其故,士遜曰:「崇勳為使相,臣官僕射,位當下。
」遂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許州,以崇勳知陳州。
時士遜罷已累日,制猶用宰相銜,有司但奉行制書,不復追改。
徙河南府。
寶元初,復以門下侍郎、兵部尚書入相,封郢國公。
士遜與輔臣奏事,帝從容曰:「朕昨放宮人,不獨閔幽閉,亦省浮費也。
近復有獻孿女者,朕卻而弗受。
」士遜曰:「此盛德事也。
」帝徐曰:「近言者至有毀大臣、揭君過者。
」士遜曰:「陛下審察邪正,則憸訐之人,宜自戒懼矣。
」馮士元獄既具,帝以決獄問士遜。
士遜曰:「臺獄阿徇,非出自宸斷,何以愜中外之論邪。
」帝曰:「君子小人各有黨乎?」士遜曰:「有之,第公私不同爾。
」帝曰:「法令必行,邪正有別,則朝綱舉矣。
」 康定初,士遜言禁兵久戍邊,其家在京師,有不能自存者。
帝命內侍條指揮使以下為差等,出內藏緡錢十萬賜之。
士遜又請遣使安撫陝西,帝命遣知制誥韓琦以行。
於是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士遜等參議。
及簡輦官為禁軍,輦官攜妻子遮宰相、樞密院喧訴,士遜方朝,馬驚墮地。
時朝廷多事,士遜亡所建明,諫官韓琦論曰:「政事府豈養病之地邪。
」士遜不自安,累上章請老,迺拜太傅,封鄧國公緻仕。
詔朔望朝見及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與一子五品服。
士遜辭朝朔望。
間遣中使勞問,禦書飛白「千歲」字賜之,士遜因建千歲堂。
嘗請買城南官園,帝以賜士遜。
宰相得謝,蓋自士遜始。
就第凡十年,卒,年八十六。
帝臨奠,贈太師、中書令,謚文懿,禦篆其墓碑曰「舊德之碑」。
士遜生七日,喪母,其姑育養之。
既長,事姑孝謹,姑亡,為行服,徒跣扶柩以葬,追封南陽縣太君。
初,陳堯佐罷參知政事,人有挾怨告堯佐謀反,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
士遜曰:「憸人構陷善良,以搖朝廷,姦偽一開,亦不能自保矣。
」帝悟,抵告者以罪,誣諫官事亦不下。
然曹利用在樞府,藉寵肆威,士遜居其間,無所可否,時人以「和鼓」目之。
士遜嘗納女口宮中,為禦史楊偕所劾。
子友直字益之。
初補將作監主簿,再遷為丞。
士遜為請館閣校勘,仁宗曰:「館閣所以待英俊,不可。
」乃令館閣讀書,詔校勘毋得增員。
後編三館書籍,遷祕閣校理、同知禮院,賜進士出身,知襄州。
坐軍賊張海剽劫不能制,罷歸。
後除史館修撰,禦史何郯言:「史館修撰,故事,皆試知制誥,友直不當得。
」改集賢殿修撰。
以天章閣待制知陝州,同勾當三班院。
侍宴集英殿,猶衣緋衣,仁宗顧見之,迺賜金紫。
累遷工部郎中、知越州。
州民每春斂財,大集僧道士女,謂之「祭天」,友直下令禁絕,取所斂財,建學以延諸生。
卒官。
士遜嘗記帝東宮舊事,而史官未之見,友直纂為資善錄上之。
幼子友正字義祖,杜門不治家事,居小閣學書,積三十年不輟,遂以書名。
神宗評其草書,為本朝第一。
論曰:呂夷簡、張士遜皆以儒學起家,列位輔弼。
仁宗之世,天下承平,因時制宜,濟以寬厚,相臣預有力焉。
士遜練習民事,風蹟可紀,而依違曹利用以取譏。
方夷簡在下僚,諸父蒙正以宰相才期之。
及其為相,深謀遠慮,有古大臣之度焉。
在位日久,頗務收恩避怨,以固權利,郭後之廢,遂成其君之過舉,咎莫大焉。
雖然,呂氏更執國政,三世四人,世家之盛,則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