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後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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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王世修草狀進呈。
太後喜曰:「吾責塞矣。
」再以手劄趣帝還宮,即欲撤簾。
帝令勝非請太後一出禦殿,乃命撤簾。
是日,上皇太後尊號。
太後聞張浚忠義,欲一見之,帝為召浚至禁中。
承議郎馮檝嘗貽書苗傅勸復辟,上未之知,太後白其事,檝得遷秩。
帝幸建寧,命僉書樞密院事鄭瑴衞太後繼發,比至,帝率群臣迎于郊。
會防秋迫,命劉寧止制置江、浙,衞太後往洪州,百司非預軍事者悉從。
仍命滕康、劉珏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從行,凡四方奏讞、吏部差注、舉辟、功賞之類,皆隸焉。
復命四廂都指揮使楊惟忠,將兵萬人衞從。
帝慮敵人來侵,密諭康、珏緩急取太後旨,便宜以行。
過落星寺,舟覆,宮人溺死者十數,惟太後舟無虞。
既至洪州,議者言:「金人自蘄、黃渡江,陸行二百餘裡,即到洪州。
」帝憂之,命劉光世屯江州。
光世不為備,金人遂自大冶縣徑趣洪州。
康、珏奉太後行,次吉州。
金人追急,太後乘舟夜行。
質明,至太和縣,舟人景信反,楊惟忠兵潰,失宮人一百六十,康、珏俱遁,兵衞不滿百,遂往虔州。
太後及潘妃以農夫肩輿而行。
帝慮太後徑入閩、廣,遣使歷詢後所在,及知在虔州,遂命中書舍人李正民來朝謁。
時虔州府庫皆空,衞軍所給,惟得沙錢,市買不售,與百姓交鬪,縱火肆掠。
土豪陳新率衆圍城,康、珏、惟忠弗能禁。
惟忠步將胡友自外引兵破新于城下,新乃去。
帝聞,罷康、珏,命盧益、李回代之。
諭輔臣曰:「朕初不識太後,自迎至南京,愛朕不啻己出。
今在數千裡外,兵馬驚擾,當亟奉迎,以愜朕朝夕慕念之意。
」遂遣禦營司都統辛企宗、帶禦器械潘永思迎歸。
太後至越,帝親迎于行宮門外,遍問所過守臣治狀。
入宮禁中,嘗微苦風眩。
有宮人自言善符呪,疾良已。
太後驚曰:「吾豈敢復聞此語耶!」立命出之。
太後生辰,置酒宮中,從容謂帝曰:「宣仁太後之賢,古今母後未有其比。
昔奸臣肆為謗誣,雖嘗下詔明辨,而國史尚未刪定,豈足傳信?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帝也。
」帝聞之悚然。
後迺更修神宗、哲宗實錄,始得其正,而奸臣情狀益著。
帝事太後極孝,雖帷帳皆親視;或得時果,必先獻太後,然後敢嘗。
宣教郎範燾與忠厚有憾,誣與太後密養欽宗子。
帝曰:「朕於太後如母子,安得有此。
」即治其罪。
紹興五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左右,衣弗解帶者連夕。
四月,崩於行宮之西殿,年五十九。
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
帝詔曰:「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用母後臨朝禮。
」上尊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後,推恩外家凡五十人。
殯于會稽上皇村,附神主于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後上。
三年,改謚昭慈聖獻。
後性節儉謙謹,有司月供千緡而止。
幸南昌,斥賣私絹三千匹充費。
尋詔文書應奏者避後父名,不許;群臣請上太皇太後號,亦不許。
忠厚直顯謨閣,臺諫、給舍交章論列,後聞,即令易武,命學士院降詔,戒敕忠厚等不得預聞朝政、通貴近、至私第謁見宰執。
以恩澤當得官者近八十員,後未嘗陳請。
初,後受冊日,宣仁太後歎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有事變,必此人當之。
」後皆如所雲。
昭懷劉皇後,初為禦侍,明豔冠後庭,且多才藝。
由美人、婕妤進賢妃。
生一子二女。
有盛寵,能順意奉兩宮。
時孟後位中宮,後不循列妾禮,且陰造奇語以售謗,內侍郝隨、劉友端為之用。
孟後既廢,後竟代焉。
右正言鄒浩上疏極諫,坐竄。
徽宗立,冊為元符皇後。
明年,尊為太後,名宮崇恩。
帝緣哲宗故,曲加恩禮,後以是頗幹預外事,且以不謹聞。
帝與輔臣議,將廢之,而後已為左右所逼,即簾鈎自縊而崩,年三十五。
徽宗顯恭王皇後,開封人,德州刺史藻之女也。
元符二年六月,歸于端邸,封順國夫人。
徽宗即位,冊為皇後。
生欽宗及崇國公主。
後性恭儉,鄭、王二妃方亢寵,後待之均平。
巨閹妄意迎合,誣以闇昧。
帝命刑部侍郎周鼎即秘獄參驗,略無一跡,獄止。
後見帝,未嘗一語輒及,帝幡然憐之。
大觀二年崩,年二十五。
謚曰靜和,葬裕陵之次。
紹興中,始附徽宗廟室,改上今謚雲。
鄭皇後,開封人也。
父紳,始為直省官,以後貴,累封太師、樂平郡王。
後本欽聖殿押班,徽宗為端王,每日朝慈德宮,欽聖命鄭、王二押班供侍。
及即位,遂以二人賜之。
後自入宮,好觀書,章奏能自製,帝愛其才。
崇寧初,封賢妃,遷貴妃,有異寵。
徽宗多賚以詞章,天下歌之。
王皇後崩,政和元年,立為皇後。
將受冊,有司創製冠服,後言國用未足,冠珠費多,請命工改製妃時舊冠。
又乞罷黃麾仗、小駕鹵簿等儀,從之。
恩澤皆弗陳請。
時族子居中在樞府,後奏:「外戚不當預國政,必欲用之,且令充妃職。
」帝為罷居中。
居中復用,後歸寧還言:「居中與父紳相往還,人皆言其招權市賄,乞禁絕,許禦史奏劾。
」後性端謹,善順承帝意。
劉貴妃薨,帝思之不已,將追冊為後。
後即奏妃乃其養子,乞別議褒崇之禮,帝大喜。
欽宗受禪,尊為太上皇後,遷居寧德宮,稱寧德太後。
從上皇幸南京,金師退,先歸。
時用事者言,上皇將復辟於鎮江,人情危駭。
或謂後將由端門直入禁中,內侍輩頗勸欽宗嚴備。
帝不從,出郊迎後,於是兩宮歡甚洽。
上皇聞之,即罷如洛之議。
汴京破,從上皇幸青城。
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年五十二。
紹興七年,何蘇等使還,始知上皇及後崩,高宗大慟。
詔立重成服,謚顯肅。
後親族各遷官有差。
祔主徽宗室,以聞哀日為大忌。
梓宮歸,入境,承之以槨,納翬衣其中,與徽宗各攢于會稽永佑陵。
先是,後至金營,訴于粘罕曰:「妾得罪當行,但妾家屬不預朝政,乞留不遣。
」粘罕許之,故紳得歸。
後既行,紳亦以是年薨,謚僖靖。
家屬流寓江南,高宗憐之,詔所在尋訪賜官。
有鄭藻者,後近屬也。
紹興中帶禦器械,用後祔廟恩,拜隴州防禦使;凡四使金,歷官至保信軍節度使,加太尉。
卒,追封榮國公,謚端靖。
王貴妃,與鄭後俱為押班。
徽宗立,封平昌郡君,進位至貴妃。
生鄆王楷、莘王植、陳王機、惠淑康淑順德柔福沖懿帝姬。
政和七年九月薨,謚曰懿肅。
韋賢妃,開封人,高宗母也。
初入宮,為侍禦。
崇寧末,封平昌郡君。
大觀初,進婕妤,累遷婉容。
高宗在康邸出使,進封龍德宮賢妃。
從上皇北遷。
建炎改元,遙尊為宣和皇後。
封其父安道為郡王,官親屬三十人。
由是遣使不絕。
紹興七年,徽宗及鄭皇後崩聞至,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後春秋高,朕思之不遑寧處,屈己講和,正為此耳。
」翰林學士朱震引唐建中故事,請遙尊為皇太後,從之。
已而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喪畢,然後舉行。
乃先降禦劄,播告天下。
後三代俱追封王。
帝以後久未歸,每顰蹙曰:「金人若從朕請,餘皆非所問也。
」王倫使回,言金人許歸後。
未幾,金人遣蕭哲來,亦言後將歸狀。
遂豫作慈寧宮,命莫將、韓恕為奉迎使。
十年,以金人猶未歸後,乃遙上皇太後冊寶於慈寧殿。
是後,生辰、至、朔,皆遙行賀禮。
洪皓在燕,求得後書,遣李微持歸。
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
」遂加微官。
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
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太後,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
」毅等還,帝又語之曰:「太後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
」 命何鑄、曹勛報謝,召至內殿,諭之曰:「朕北望庭闈,無淚可揮。
卿見金主,當曰:『慈親之在上國,一老人耳;在本國,則所繫甚重。
』以至誠說之,庶彼有感動。
」鑄等至金國,首以後歸為請。
金主曰:「先朝業已如此,豈可輒改?」勛再三懇請,金主始允。
鑄等就館,館伴耶律紹文來言,金主許從所請。
洪
太後喜曰:「吾責塞矣。
」再以手劄趣帝還宮,即欲撤簾。
帝令勝非請太後一出禦殿,乃命撤簾。
是日,上皇太後尊號。
太後聞張浚忠義,欲一見之,帝為召浚至禁中。
承議郎馮檝嘗貽書苗傅勸復辟,上未之知,太後白其事,檝得遷秩。
帝幸建寧,命僉書樞密院事鄭瑴衞太後繼發,比至,帝率群臣迎于郊。
會防秋迫,命劉寧止制置江、浙,衞太後往洪州,百司非預軍事者悉從。
仍命滕康、劉珏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從行,凡四方奏讞、吏部差注、舉辟、功賞之類,皆隸焉。
復命四廂都指揮使楊惟忠,將兵萬人衞從。
帝慮敵人來侵,密諭康、珏緩急取太後旨,便宜以行。
過落星寺,舟覆,宮人溺死者十數,惟太後舟無虞。
既至洪州,議者言:「金人自蘄、黃渡江,陸行二百餘裡,即到洪州。
」帝憂之,命劉光世屯江州。
光世不為備,金人遂自大冶縣徑趣洪州。
康、珏奉太後行,次吉州。
金人追急,太後乘舟夜行。
質明,至太和縣,舟人景信反,楊惟忠兵潰,失宮人一百六十,康、珏俱遁,兵衞不滿百,遂往虔州。
太後及潘妃以農夫肩輿而行。
帝慮太後徑入閩、廣,遣使歷詢後所在,及知在虔州,遂命中書舍人李正民來朝謁。
時虔州府庫皆空,衞軍所給,惟得沙錢,市買不售,與百姓交鬪,縱火肆掠。
土豪陳新率衆圍城,康、珏、惟忠弗能禁。
惟忠步將胡友自外引兵破新于城下,新乃去。
帝聞,罷康、珏,命盧益、李回代之。
諭輔臣曰:「朕初不識太後,自迎至南京,愛朕不啻己出。
今在數千裡外,兵馬驚擾,當亟奉迎,以愜朕朝夕慕念之意。
」遂遣禦營司都統辛企宗、帶禦器械潘永思迎歸。
太後至越,帝親迎于行宮門外,遍問所過守臣治狀。
入宮禁中,嘗微苦風眩。
有宮人自言善符呪,疾良已。
太後驚曰:「吾豈敢復聞此語耶!」立命出之。
太後生辰,置酒宮中,從容謂帝曰:「宣仁太後之賢,古今母後未有其比。
昔奸臣肆為謗誣,雖嘗下詔明辨,而國史尚未刪定,豈足傳信?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帝也。
」帝聞之悚然。
後迺更修神宗、哲宗實錄,始得其正,而奸臣情狀益著。
帝事太後極孝,雖帷帳皆親視;或得時果,必先獻太後,然後敢嘗。
宣教郎範燾與忠厚有憾,誣與太後密養欽宗子。
帝曰:「朕於太後如母子,安得有此。
」即治其罪。
紹興五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左右,衣弗解帶者連夕。
四月,崩於行宮之西殿,年五十九。
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
帝詔曰:「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用母後臨朝禮。
」上尊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後,推恩外家凡五十人。
殯于會稽上皇村,附神主于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後上。
三年,改謚昭慈聖獻。
後性節儉謙謹,有司月供千緡而止。
幸南昌,斥賣私絹三千匹充費。
尋詔文書應奏者避後父名,不許;群臣請上太皇太後號,亦不許。
忠厚直顯謨閣,臺諫、給舍交章論列,後聞,即令易武,命學士院降詔,戒敕忠厚等不得預聞朝政、通貴近、至私第謁見宰執。
以恩澤當得官者近八十員,後未嘗陳請。
初,後受冊日,宣仁太後歎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有事變,必此人當之。
」後皆如所雲。
昭懷劉皇後,初為禦侍,明豔冠後庭,且多才藝。
由美人、婕妤進賢妃。
生一子二女。
有盛寵,能順意奉兩宮。
時孟後位中宮,後不循列妾禮,且陰造奇語以售謗,內侍郝隨、劉友端為之用。
孟後既廢,後竟代焉。
右正言鄒浩上疏極諫,坐竄。
徽宗立,冊為元符皇後。
明年,尊為太後,名宮崇恩。
帝緣哲宗故,曲加恩禮,後以是頗幹預外事,且以不謹聞。
帝與輔臣議,將廢之,而後已為左右所逼,即簾鈎自縊而崩,年三十五。
徽宗顯恭王皇後,開封人,德州刺史藻之女也。
元符二年六月,歸于端邸,封順國夫人。
徽宗即位,冊為皇後。
生欽宗及崇國公主。
後性恭儉,鄭、王二妃方亢寵,後待之均平。
巨閹妄意迎合,誣以闇昧。
帝命刑部侍郎周鼎即秘獄參驗,略無一跡,獄止。
後見帝,未嘗一語輒及,帝幡然憐之。
大觀二年崩,年二十五。
謚曰靜和,葬裕陵之次。
紹興中,始附徽宗廟室,改上今謚雲。
鄭皇後,開封人也。
父紳,始為直省官,以後貴,累封太師、樂平郡王。
後本欽聖殿押班,徽宗為端王,每日朝慈德宮,欽聖命鄭、王二押班供侍。
及即位,遂以二人賜之。
後自入宮,好觀書,章奏能自製,帝愛其才。
崇寧初,封賢妃,遷貴妃,有異寵。
徽宗多賚以詞章,天下歌之。
王皇後崩,政和元年,立為皇後。
將受冊,有司創製冠服,後言國用未足,冠珠費多,請命工改製妃時舊冠。
又乞罷黃麾仗、小駕鹵簿等儀,從之。
恩澤皆弗陳請。
時族子居中在樞府,後奏:「外戚不當預國政,必欲用之,且令充妃職。
」帝為罷居中。
居中復用,後歸寧還言:「居中與父紳相往還,人皆言其招權市賄,乞禁絕,許禦史奏劾。
」後性端謹,善順承帝意。
劉貴妃薨,帝思之不已,將追冊為後。
後即奏妃乃其養子,乞別議褒崇之禮,帝大喜。
欽宗受禪,尊為太上皇後,遷居寧德宮,稱寧德太後。
從上皇幸南京,金師退,先歸。
時用事者言,上皇將復辟於鎮江,人情危駭。
或謂後將由端門直入禁中,內侍輩頗勸欽宗嚴備。
帝不從,出郊迎後,於是兩宮歡甚洽。
上皇聞之,即罷如洛之議。
汴京破,從上皇幸青城。
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年五十二。
紹興七年,何蘇等使還,始知上皇及後崩,高宗大慟。
詔立重成服,謚顯肅。
後親族各遷官有差。
祔主徽宗室,以聞哀日為大忌。
梓宮歸,入境,承之以槨,納翬衣其中,與徽宗各攢于會稽永佑陵。
先是,後至金營,訴于粘罕曰:「妾得罪當行,但妾家屬不預朝政,乞留不遣。
」粘罕許之,故紳得歸。
後既行,紳亦以是年薨,謚僖靖。
家屬流寓江南,高宗憐之,詔所在尋訪賜官。
有鄭藻者,後近屬也。
紹興中帶禦器械,用後祔廟恩,拜隴州防禦使;凡四使金,歷官至保信軍節度使,加太尉。
卒,追封榮國公,謚端靖。
王貴妃,與鄭後俱為押班。
徽宗立,封平昌郡君,進位至貴妃。
生鄆王楷、莘王植、陳王機、惠淑康淑順德柔福沖懿帝姬。
政和七年九月薨,謚曰懿肅。
韋賢妃,開封人,高宗母也。
初入宮,為侍禦。
崇寧末,封平昌郡君。
大觀初,進婕妤,累遷婉容。
高宗在康邸出使,進封龍德宮賢妃。
從上皇北遷。
建炎改元,遙尊為宣和皇後。
封其父安道為郡王,官親屬三十人。
由是遣使不絕。
紹興七年,徽宗及鄭皇後崩聞至,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後春秋高,朕思之不遑寧處,屈己講和,正為此耳。
」翰林學士朱震引唐建中故事,請遙尊為皇太後,從之。
已而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喪畢,然後舉行。
乃先降禦劄,播告天下。
後三代俱追封王。
帝以後久未歸,每顰蹙曰:「金人若從朕請,餘皆非所問也。
」王倫使回,言金人許歸後。
未幾,金人遣蕭哲來,亦言後將歸狀。
遂豫作慈寧宮,命莫將、韓恕為奉迎使。
十年,以金人猶未歸後,乃遙上皇太後冊寶於慈寧殿。
是後,生辰、至、朔,皆遙行賀禮。
洪皓在燕,求得後書,遣李微持歸。
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
」遂加微官。
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
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太後,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
」毅等還,帝又語之曰:「太後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
」 命何鑄、曹勛報謝,召至內殿,諭之曰:「朕北望庭闈,無淚可揮。
卿見金主,當曰:『慈親之在上國,一老人耳;在本國,則所繫甚重。
』以至誠說之,庶彼有感動。
」鑄等至金國,首以後歸為請。
金主曰:「先朝業已如此,豈可輒改?」勛再三懇請,金主始允。
鑄等就館,館伴耶律紹文來言,金主許從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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