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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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進大安輦,已而皇太後嫌避,竟不製造。

     龍輿。

    皇太後所乘也。

    東都,皇太後多垂簾,皆抑損遠嫌,不肯乘輦,止用輿而已。

    哲宗既嗣位,尊朱貴妃為皇太妃,出入許乘檐子。

    有司請用牙魚鳳為飾,繖用青。

    元祐三年,太皇太後詔有司尋繹典故,於是檐子飾以龍鳳,繖用紅。

    九年,羣臣議改檐子為輿,上設行龍五,出入由宣德東偏門。

    哲宗以皇太後諭旨,令太妃坐六龍輿出入,進黃繖,由宣德正門。

    於是三省議,皇太妃坐龍鳳輿,繖紅黃兼用,從皇太後出入,止用紅。

    紹聖元年,禮部太常寺言:「近奉旨:『皇太後欲令皇太妃坐六龍輿,朕常思皇太妃尊奉之禮,既不敢擬隆於皇太後,又不可不逮於中宮。

    』今參以人情,再加詳定,伏請供進龍鳳輿。

    」從之。

     及徽宗即位,尊太妃為聖瑞皇太妃,詔儀物除六龍輿不用,仍進龍鳳輿外,餘悉增崇焉。

    紹興奉迎皇太後,詔造龍輿,其制:朱質,正方,金塗銀飾,四竿,竿頭螭首,赭牕紅簾,上覆以椶,加走龍六,內設黃花羅帳、裀褥、朱椅、踏子、紅羅黃羅繡巾二。

     皇太子車輅之制。

    唐制三等:一曰金輅,二曰軺車,三曰四望車。

    太宗至道初,真宗為皇太子,謁太廟,乘金輅,常朝則乘馬。

    真宗天禧中,仁宗為皇太子,亦同此制。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皇太子車輅之制:金輅,赤質,金飾諸末。

    重較,箱畫苣文鳥獸;黃屋,伏鹿軾,龍輈,金鳳一在軾前。

    設障塵。

    朱蓋黃裏。

    輪畫朱牙。

    左建旂,九旒,右載闟戟。

    旂首金龍頭,銜結綬及鈴綏。

    八鸞在衡,二鈴在軾。

    駕赤騮四,金鍐方釳,插翟尾,鏤鍚,鞶纓九就。

    從祀、謁太廟、納妃則供之。

    軺車,金飾諸末,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裏,駕馬一。

    四望車,金飾諸末,青油通幰,青油纁朱裏,朱絲絡網,駕馬一。

    軺車、四望車以次列於鹵簿仗內。

    皇太子妃,則有厭翟車,駕以三馬。

    出入亦乘檐子。

    中興簡儉,惟用藤檐子,頂梁、舁杠皆飾以玄漆,四角刻獸形,素藤織花為面,如政和之制。

     親王羣臣車輅之制。

    唐制有四:一曰象輅,親王及一品乘之;二曰革輅,二品、三品乘之;三曰木輅,四品乘之;四曰軺車,五品乘之。

    宋親王、一品、二品奉使及葬,並給革輅,制同乘輿之副,惟改龍飾為螭。

    六引內三品以上乘革車,赤質,制如進賢車,無案,駕四赤馬,駕士二十五人。

    其緋幰衣、絡帶、旗戟、綢杠繡文:司徒以瑞馬,京牧以隼,禦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書以虎,太常卿以鳳,駕士衣亦同。

    縣令乘軺車,黑質,兩壁紗牕,一轅,金銅飾,紫幰衣、絡帶並繡雉銜瑞草,駕二馬,駕士十八人。

    百官常朝皆乘馬。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二]大中祥符四年「四年」原作「三年」,按太常因革禮卷二五、長編卷七六、玉海卷七九都作「四年」,據改。

    知樞密院事王欽若言:「王公車輅上並用龍裝,乞下有司檢定制度。

    」詔下太常禮院詳定。

    本院言:「按鹵簿令,王公已下,象輅以象飾諸末,朱班輪,八鸞在衡,左建旂畫龍,一升一降,右載闟戟。

    革輅以革飾諸末,左建旃,餘同象輅。

    木輅以漆飾之,餘同革輅。

    軺車,曲壁,青幰碧裏。

    諸輅皆朱質,朱蓋,朱旂旃,一品九旒,二品八旒,三品七旒,四品六旒,其鞶纓如之。

    」 神宗元豐三年,詳定禮文所言:「鹵簿記公卿奉引:第一開封令,乘軺車;次開封牧,隼旗;次太常卿,鳳旗;次司徒,瑞馬旗;次禦史大夫,獬豸旗;次兵部尚書,虎旗,而乘革車。

    考之非是。

    謹按周禮巾車職曰:『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

    』司常職曰:『孤、卿建旃,大夫建物。

    』請公卿已下奉引,先開封令,乘墨車建物;次開封牧,乘墨車建旗;太常卿、禦史大夫、兵部尚書乘夏縵,司徒乘夏篆,並建旃。

    所以參備九旗之制。

    」詔從之。

     政和議禮局上王公以下車制:象輅以象飾諸末,朱班輪,八鸞在衡,左建旗,右載闟戟,駕馬四,親王昏則用之。

    革車,赤質,載闟戟,緋羅繡輪衣、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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