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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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一員於鎮江府,一員於盱眙軍。

    尋詔:金國賀正旦人使到闕赴宴等坐次,令與宰臣相對稍南。

    使副上下馬於執政官上下馬處。

    三節人從並於宮門外上下馬。

    立班則於西班,與宰臣相對立。

    仍權移西班使相在東壁宰臣之東。

    十四年正月一日,宴金國人使于紫宸殿。

    文臣權侍郎已上、武臣刺史已上赴坐。

    自後正旦賜宴倣此。

    五月,金國始遣賀天申節使來。

    有司言合照舊例:北使賀生辰聖節使副隨宰臣紫宸殿上壽,進壽酒畢,皇帝、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教坊作樂,三節人從不赴。

    既而三節人從有請,乞隨班上壽,詔許之,仍賜酒食。

    遇賀正,人使朝辭在上辛祠官緻齋之內,仍用樂。

    二十九年,以皇太後崩,其賀正使副止就驛賜宴。

    見辭日,賜茶酒,並不舉樂。

     大率北使至闕,先遣伴使賜禦筵于班荊館,[在赤岸,去府五十裡。

    
]酒七行。

    翌日登舟,至北郭稅亭,茶酒畢,上馬入餘杭門,至都亭驛,賜褥被、〈金沙〉鑼等。

    明日,臨安府書送酒食,閤門官入位,具朝見儀,投朝見榜子。

    又明日,入見。

    伴使至南宮門外下馬,北使至隔門內下馬。

    皇帝禦紫宸殿,六參官起居,北使見畢,退赴客省茶酒,遂宴垂拱殿,酒五行,惟從官已上預坐。

    是日,賜茶器名果。

    又明日,賜生餼。

    見之二日,與伴使偕往天竺燒香,上賜沉香、乳糖、齋筵、酒果。

    次至冷泉亭、呼猿洞而歸。

    翌日,賜內中酒果、風藥、花餳,赴守歲夜筵,酒五行,用傀儡。

    正月朔旦,朝賀禮畢,上遣大臣就驛賜禦筵。

    中使傳旨宣勸,酒九行。

    三日,客省簽賜酒食,內中賜酒果。

    遂赴浙江亭觀潮,酒七行。

    四日,赴玉津園燕射,命諸校善射者假管軍觀察使伴之,上賜弓矢。

    酒行樂作,伴射官與大使並射弓,館伴、副使並射弩。

    酒九行,退。

    五日,大宴集英殿,尚書郎、監察禦史已上皆預,學士撰緻語。

    六日,朝辭退,賜襲衣、金帶、大銀器。

    臨安府書送贐儀。

    復遣執政官就驛賜宴。

    晚赴解換夜筵,伴使與北使皆親勸酬,且以衣物為侑。

    次日,加賜龍鳳茶、金鍍合。

    乘馬出北闕門登舟,宿赤岸。

    又次日,復遣近臣押賜禦筵。

     自到闕朝見、燕射、朝辭,共賜大使金千四百兩,副使金八百八十兩,衣各三襲,金帶各三條。

    都管上節各賜銀四十兩,中下節各三十兩,衣一襲、塗金帶一條。

    使人到闕筵宴,凡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七十人,築毬軍三十二人,起立毬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並下臨安府差;相撲一十五人,於禦前等子內差,並前期教習之。

     諸國朝貢。

    其交州、宜州、黎州諸國見辭,並如上儀。

    惟迓勞宴賚之數,則有殺焉。

    其授書皆令有司付之。

    又有西蕃唃氏、西南諸蕃、占城、回鶻、大食、于闐、三佛齊、邛部川蠻及溪峒之屬,或比間數歲入貢。

    層檀、日本、大理、注輦、蒲甘、龜茲、佛泥、拂菻、真臘、羅殿、渤泥、邈黎、闍婆、甘眉流諸國入貢,或一再,或三四,不常至。

    注輦、三佛齊使者至,以真珠、龍腦、金蓮花等登陛跪散之,謂之「撒殿」。

     元祐二年,知潁昌府韓縝言:「交阯小國,其使人將及境,臣嘗近弼,難以抗禮。

    按元豐中迓以兵官,餞以通判,使副詣府,其犒設令兵官主之。

    請如故事。

    」仍詔所過郡,凡前宰相、執政官知判者亦如之。

    又詔立回賜于闐國信分物法。

    歲遣貢使雖多,止一加賜。

    又命于闐國使以表章至,則間歲聽一入貢,餘令於熙、秦州貿易。

     禮部言:「元豐著令,西南五姓蕃,每五年許一貢。

    今西南蕃泰平軍入貢,期限未及。

    」詔特許之。

    學士院言:「諸蕃初入貢者,請令安撫、鈐轄、轉運等司體問其國所在遠近大小,與見今入貢何國為比,保明聞奏,庶待遇之禮不緻失當。

    」宣和詔蕃國入貢,令本路驗實保明。

    如涉詐偽,以上書詐不實論。

     建炎三年,占城國王遣使進貢,適遇大禮,遂加恩,特授檢校少傅,加食邑。

    自後明堂郊祀,並倣此。

    紹興二年,占城國王遣使貢沉香、犀、象、玳瑁等,答以綾錦銀絹。

     建炎四年,南平王薨,差廣南西路轉運副使尹東玽充弔祭使,賜絹布各五百匹,羊、酒、寓錢、寓綵、寓金銀等,就欽州授其國迎接人,制贈侍中,進封南越王。

    封其子為交阯郡王,遇大禮,並加恩如占城國王。

    淳熙元年,賜「安南國王」印,銅鑄,塗以金。

     紹興七年,三佛齊國乞進章奏赴闕朝見,詔許之。

    令廣東經略司斟量,隻許四十人到闕,進貢南珠、象齒、龍涎、珊瑚、琉璃、香藥。

    詔補保順慕化大將軍、三佛齊國王,給賜鞍馬、衣帶、銀器。

    賜使人宴于懷遠驛。

    淳熙五年,再入貢。

    計其直二萬五千緡,回賜綾錦羅絹等物、銀二千五百兩。

     紹興三十一年正月,安南獻馴象。

    帝曰:「蠻夷貢方物乃其職,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

    其令帥臣告諭,自今不必以馴象入貢。

    」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詔曰:「比年以來,累有外國入貢,太上皇帝沖謙弗受,況朕涼菲,又何以堪!自今諸國有欲朝貢者,令所在州軍以理諭遣,毋得以聞。

    」淳祐三年,安南國主陳日煚來貢,加賜功臣號。

    十一年,再來貢。

    景定三年六月,日煚上表貢獻,乞授其位於其子陳威晃。

    鹹淳元年二月,加安南大國王陳日煚功臣,增「安善」二字;安南國王陳威晃功臣,增「守義」二字,各賜金帶、鞍馬、衣服。

    二年,復上表進貢禮物,賜金五百兩,賜帛一百匹,降詔嘉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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