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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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其議,自劾妄言。

    乃詔太常禮院與禦史臺同詳定。

    禮院言:「常朝起居班次,緣祖宗舊制,不宜併合。

    」從之。

     四年閏三月,太常禮院、閤門言:「準詔同詳定閤門使李端愨所奏閤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并使相作一行,總為中書門下班。

    其親王獨行一班者,準封爵令。

    兄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

    檢會坐次圖,直將宗室使相輒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親王,遂緻失於講求。

    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顥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

    今取到閤門儀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

    又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寧王元偓、舒王元偁、廣陵郡王元儼、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

    其元儼、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特旨。

    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隻依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子,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

    臣等參詳,請依閤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係臨時特旨。

    」從之 熙寧二年四月,國信所言:「大遼賀同天節左番使耶律奭赴文德殿拜表,言南使到北朝綴翰林學士班,今來卻在節度使之下。

    館伴者諭之,始就班。

    時下禦史臺、閤門同詳定,奏稱人使不知本朝翰林學士班自在節度使之下,如遇合班,即節度使在翰林學士之西差前,別為一班立,俱不相壓。

    欲且依久來儀制體例。

    」詔依所定。

    是月,編修閤門儀制所言:「慶曆中,改文明殿學士為觀文殿學士,又置大學士。

    按文明殿即今文德殿,乃正衙前殿也,後唐始置學士,序位樞密副使之下,每遇紫宸殿坐朝,則升殿侍立。

    蓋文德、紫宸通謂之前殿,故學士侍立為宜。

    其觀文殿深在禁中,乃與資政、端明殿相類,而資政、端明學士並不侍立。

    竊詳慶曆所改職名,雖用舊之班著,而殿之次序與舊義理不同。

    其觀文殿大學士自今遇紫宸殿坐朝,請更不升殿侍立。

    」從之。

     元祐元年五月,詔:「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已降旨令獨班起居;自今赴經筵、都堂同三省、樞密院奏事,並序位在宰臣之上。

    」 百官轉對。

    自建隆詔內殿起居日,令百官以次轉對,限以二人。

    其封章於閤門通進,復鞠躬自奏,宣徽使承旨宣答,拜舞而出,著為閤門儀制。

     淳化二年,詔:自今內殿起居日,復令常參官二人次對,閤門受其章。

     大中祥符末,罷不復行。

     景德三年,復詔:「羣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內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於閤門上進,方得朝見。

    」 治平中,命禦史臺每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

    禦史臺言:「舊制,起居日,輪兩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

    若兩省官有充學士、待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內朝臣僚不與。

    」尋詔遇轉對日,增二員。

     熙寧初,閤門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奏事退,再引三班,假日則兩班,或再禦後殿引對,多及午刻,遇開經筵,即至申末,恐久勞聖躬。

    請遇經筵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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