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關燈
用上辛,其後用立春後辛日,蓋當時未有朝拜宮觀禮。

    王儉啟雲:『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

    』又宋孝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並許互用,在於禮典,固亦無嫌。

    」 初,祈穀、大雩,皆親祀上帝。

    由熙寧迄靖康,惟有司攝事而已。

    元豐中,禮官言:「慶曆大雩宗祀之儀,皆用犢、羊、豕各一,唯祈穀均祀昊天上帝止用犢一。

    請依雩祀、大享明堂牲牢儀,用犢、羊、豕各一。

    」 四年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近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其餘從祀羣神悉罷。

    今祈穀、大雩猶循舊制,皆羣神從祀,恐與詔旨相戾。

    請孟春祈穀、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以太宗皇帝配,餘從祀羣神悉罷。

    又請改築雩壇於國南門,以嚴祀事。

    」並從之。

     五年七月,禮部言:「雩壇當立於圜丘之左巳地,其高一丈,廣輪四丈,周十二丈,四出陛,為三壝各二十五步,周垣四門,一如郊壇之制。

    」從之。

    大觀四年二月,禮局議以立春後上辛祈穀,詔以「今歲孟春上辛在醜,次辛在亥,遇醜不祈而祈於亥,非禮也。

    」乃不果行。

     政和祈穀儀:前期降禦劄,以來年正月上辛祈穀,祀上帝。

    前祀十日,太宰讀誓於朝堂,刑部尚書涖之;少宰讀誓於太廟齋房,刑部侍郎涖之。

    皇帝散齋七日,緻齋三日。

    前祀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詣青城。

    祀日,自齋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至大次,服袞冕,執圭,入正門,宮架儀安之樂作。

    禮儀使奏請行事,宮架作景安之樂,帝臨降康之舞六成,止。

    太常升煙,禮儀使奏請再拜。

    盥洗,升壇上,登歌嘉安之樂作。

    皇帝搢大圭,執鎮圭,詣上帝神位前,北向,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俛伏,興。

    又奏請搢大圭,跪,受玉幣。

    奠訖,詣太宗神位前,東向,奠幣如上儀,登歌作仁安之樂。

    皇帝降階,有司進熟,禮儀使奏請執大圭,升壇,登歌歆安之樂作。

    皇帝詣上帝神位前酌獻,執爵祭酒,讀冊文訖,奏請皇帝再拜。

    詣太宗神位前酌獻,並如上儀,登歌作紹安之樂。

    皇帝降階,入小次,文舞退,武舞進,宮架容安之樂作。

    亞獻酌獻,宮架作隆安之樂,神保錫羨之舞。

    終獻如之。

    禮儀使奏請皇帝詣飲福位,宮架禧安之樂作。

    皇帝受爵。

    又請再拜。

    有司徹俎,登歌成安之樂作。

    送神,宮架景安之樂作。

    皇帝詣望燎位。

    禮畢,還大次。

    雩祀上帝儀亦如之。

    惟太宗神位奠幣作獻安之樂,酌獻作感安之樂。

     南渡後,以四祀二在南郊圜壇,二在城西惠照院齋宮。

    紹興十四年始具樂舞,用政和儀,增籩豆之數。

    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乞四祭並即圜壇,禮部侍郎鄭聞謂:「明堂當從屋祭,不當在壇。

    有司攝事,當於望祭殿行禮。

    」從之。

    淳熙十六年,光宗受禪,始奉高宗配焉。

     五方帝。

    宋因前代之制,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五方帝、日、月、五星以下諸神從祀。

    又以四郊迎氣及土王日專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祀。

    各建壇于國門之外:青帝之壇,其崇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之壇,其崇六尺,東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黃帝之壇,其崇四尺,方七步;白帝之壇,其崇七尺,方七步;黑帝之壇,其崇五尺,方三步七尺。

    天聖中,詔太常葺四郊宮,少府監遣吏齎祭服就給祠官,光祿進胙,監祭封題。

    慶曆用羊、豕各一,正位太尊、著尊各二,不用犧尊,增山罍為二,壇上簠、簋、俎各增為二。

    皇祐定壇如唐郊祀錄,各廣四丈,其崇用五行八七五九六為尺數。

    嘉祐加羊、豕各二。

     元祐六年,知開封府範百祿言:「每歲迎氣於四郊,祀五帝,配以五神,國之大祠也。

    古者天子皆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虔恭重事,而導四時之和氣焉。

    今吏部所差三獻皆常參官,其餘執事贊相之人皆班品卑下,不得視中祠行事者之例。

    請下禮部與太常議,宜以公卿攝事。

    」從之。

     景德中,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五方帝位闆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葉光紀,恐是五帝之名,理當恭避。

    」禮官言:「開寶通禮義纂,五者皆是帝號。

    漢書注自有名,即蒼帝靈符,赤帝文祖,白帝顯紀,黑帝玄矩,黃
0.09847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