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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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置副使夏貴會合策應,以錢二百萬隨軍給用。
九月乙亥,顯文閣直學士湯漢、顯文閣直學士洪天錫各五辭召命,詔並升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
己醜,子〈濕,去氵〉生。
冬十月丙申,少傅、嗣秀王與澤薨,詔贈少師,追封臨海郡王。
癸醜,從政郎朱鑒孫進羣經要略。
己未,詔殿、步、馬諸軍貧乏陣沒孤遺者,方此隆寒,其賜錢二十萬、米萬石振之。
十一月癸亥,詔民有以孝弟聞于鄉者,守、令其具名上聞,將旌異勞賜焉。
己巳,詔湯漢官一轉,端明殿學士,依所請緻仕。
十二月甲午,詔:諸路監司循按刑獄,傔從擾民,禦史臺申嚴覺察。
丙午,以錢三十萬命四川制司下渠洋開州、寧西鎮撫使張朝寶創司犒師。
己亥,淮東統領兼知鎮江府趙溍乞祠祿,不允。
謝方叔特敘復元官職,惠國公緻仕。
辛亥,初置士籍。
戊午,詔舉廉能材堪縣令者,侍從、臺諫、給舍各舉十人,卿監、郎官各舉五人,制帥、監司各舉六人,知州、軍、監各舉二人。
八年春正月庚申,詔:「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貸。
臣庶之家,鹹宜體悉。
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
」又詔:「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
比年吏習媮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他。
吏胥狎玩,竊弄官政,吾民奚賴焉。
繼自今內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昭著,自宜奬異。
」辛未,子昺生。
己醜,湯漢卒,賜謚文清。
二月癸巳,謝方叔卒,贈少師。
前知台州趙子寅歿,無所歸,特贈直祕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孤遺,以旌廉吏。
丙午,以錢二百萬給犒襄、郢水陸戰戍將士。
三月丙子,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順孫授中大夫。
夏四月戊子,知合州、利路安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五月己巳,王爚除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大元兵久圍襄、樊,援兵阨關險不克進,詔荊、襄將帥移駐新郢,遣部轄張順、張貴將死士三千人自上流夜半輕舟轉戰。
比明達襄城,收軍閱視,失張順。
六月丙申,皮龍榮徙衡州。
丁酉,以章鑑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同提舉經武要略。
以錢千萬命京湖制司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府積貯。
乙巳,以家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
王爚乞寢新命,不允,勉諭赴闕。
辛亥,臺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占恡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
詔俱罷之。
癸醜,以錢五百萬緡命四川制司詣湖北糴運上峽入夔米五十萬石。
秋七月辛未,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兼計度轉運使胡秋乞祠祿,詔勳一轉,依所乞宮觀。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辛醜,詔家鉉翁赴闕。
丁未,紹興府六邑水,發米振遭水家。
壬子,王爚辭免明堂大禮陪祠。
乙卯,詔:福建安撫陳宜中克舉厥職,升寶謨閣待制。
九月丁卯,詔洪天錫轉端明殿學士,允所請緻仕。
辛未,明堂禮成,祀景靈宮,還遇大雨,改乘逍遙輦入和寧門,肆赦。
庚辰,詔以朱禩孫兼四川屯田使。
乙酉,洪天錫卒,贈五官,謚文毅。
冬十月己亥,紹興府言八月一日會稽、餘姚、上虞、諸暨、蕭山五縣大水,詔減田租有差。
丁未,以章鑑兼權參知政事。
右丞相馬廷鸞十疏乞骸骨,詔不允。
庚戌,以秋雨水溢,詔減錢塘、仁和兩縣民田租什二,會稽湖田租什三,諸暨湖田租盡除之。
辛亥,陳宜中兼給事中。
十一月乙卯,右丞相馬廷鸞累疏乞骸骨,授觀文殿學士、知饒州。
詔以隆寒,殿、步、馬司諸軍貧窶并陣沒孤遺者,振以錢粟。
丙辰,陳奕以殿前都指揮使攝侍衞步軍司、馬軍司。
己未,馬廷鸞辭免知饒州,乞祠祿,詔允所請,以觀文殿大學士、鄱陽郡公提舉洞霄宮。
壬戌,命阮思聰赴樞密院稟議。
己巳,詔明堂禮成,安南國王陳日煚、陳威晃各加食邑一千戶,賜鞭、鞍、馬等物。
十二月甲寅,以葉夢鼎為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
九年春正月乙醜,樊城破,範天順、牛富死之。
癸未,詔定安豐統制金文彪、朱文廣、王文顯、盛全〈氵戎〉河、古河、泉河、珉河等處戰功行賞。
二月甲申,詔:鄂州左水軍統制張順,沒身戰陣,贈寧遠軍承宣使,官其二子承信郎,立廟京湖,賜額曰忠顯。
甲午,朱禩孫撫綏備禦,義不辭難,敕書奬諭。
丁未,以夏貴檢校少保。
庚戌,呂文煥以襄陽府歸大元。
癸醜,以朱澗寺戰功推賞來歸人馬宣、沿江都統王喜等將士千五百七十餘人。
三月庚申,賈似道言邊遽日聞,請身督師以勵將帥。
詔不允。
四川制司言:「近出師成都,劉整故吏羅鑑自北復還,上整書稾一帙,有取江南二策:其一曰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曰清口、桃源,河、淮要衝,宜先城其地,屯山東軍以圖進取。
」帝覽奏,亟詔淮東制司往清口,擇利城築以備之。
葉夢鼎辭免右丞相,詔不允。
庚午,遣金吾衞上將軍阮思聰由平江、鎮江及黃州行視城池,凡合繕修增易者亟條奏。
丙子,來歸人方德秀補成忠郎,栗勇、楊林、胡巨川補保義郎,劉全補承信郎。
戊寅,賈似道始奏李庭芝表言襄帥呂文煥以城降大元。
己卯,加昝萬壽寧遠軍承宣使,職任仍舊。
庚辰,夏貴辭免檢校少保,不允。
壬午,詔建機速房,以革樞密院漏洩兵事、稽違邊報之弊。
賈似道累疏請身督師,詔勉留。
夏四月,詔褒襄城死節,右領衞將軍範天順贈靜江軍承宣使,右武大夫、馬司統制牛富贈金州觀察使,各官其二子承信郎,賜土田、金幣恤其家。
甲申,汪立信權兵部尚書、京湖安撫制置使、知江陵府、夔路策應使、湖廣總領,不許辭免,以錢二百萬給立信開閫犒師。
葉夢鼎乞緻仕,遣官勉諭赴都堂治事。
辛卯,以趙溍為淮西總領兼沿江制置、建康留守。
詔黃萬石赴闕。
壬辰,詔:「襄陽六年之守,一旦而失,軍民離散,痛切朕心。
今年乾會節,其免集英殿宴,以錢六十萬給沿江制置趙溍江防捍禦。
」癸巳,知招信軍陳巖乞祠祿。
詔曰:「迺者邊吏弗戒,緻有襄難,將士頻歲暴露,邊民蕩析離居,衋傷朕心。
爾閫臣專征方面,宜身率諸將,宣揚國威,以賞戮用命不用命。
爾守臣有土有民,宜申儆國人,保固封守。
爾諸將尚迪果毅,一乃心力,各以其兵,敵王所愾。
今朕多誥,爾其悉聽明訓,毋懈毋愞,習于故常,功多有厚賞,爾不克用勸,罰固不得私也。
又如中外小大臣僚,有材識超卓、明控禦之宜、懷攻守之略者,密具以聞,一如端拱二年制書,朕當虛心以聽。
」李庭芝乞解罷,詔赴闕。
壬寅,詔復置樞密院都統制、副都統制各一員。
丁未,以高達為寧江軍節度使、湖北安撫使、知峽州。
詔忠州潛藩已升鹹淳府,刺史王達改授高州刺史。
李庭芝辭召赴闕,詔與祠。
己酉,詔:「南歸人復有戰功者予優賞,楊春、薛聚成、陳君謨、周海、周興各補成忠郎,蕭成、侯喜、丁甫、劉鑄、鄭歸各補承信郎。
」以夏貴兼侍衞馬軍都指揮使。
庚戌,詔汪立信賞罰調用悉聽便宜行事。
辛亥,呂師夔言:「比賈似道得李庭芝書,報臣叔父文煥以襄城降,臣聞之隕越無地,不能頃刻自安。
請以經略安撫、轉運、靜江府印委次官護之,席藁俟命,容臣歸省偏親,誓當趨事赴功,毀家紓難,以贖門戶之愆,以報君父之造。
」詔不允。
五月乙卯,以黃萬石權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
四川制司朱禩
九月乙亥,顯文閣直學士湯漢、顯文閣直學士洪天錫各五辭召命,詔並升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
己醜,子〈濕,去氵〉生。
冬十月丙申,少傅、嗣秀王與澤薨,詔贈少師,追封臨海郡王。
癸醜,從政郎朱鑒孫進羣經要略。
己未,詔殿、步、馬諸軍貧乏陣沒孤遺者,方此隆寒,其賜錢二十萬、米萬石振之。
十一月癸亥,詔民有以孝弟聞于鄉者,守、令其具名上聞,將旌異勞賜焉。
己巳,詔湯漢官一轉,端明殿學士,依所請緻仕。
十二月甲午,詔:諸路監司循按刑獄,傔從擾民,禦史臺申嚴覺察。
丙午,以錢三十萬命四川制司下渠洋開州、寧西鎮撫使張朝寶創司犒師。
己亥,淮東統領兼知鎮江府趙溍乞祠祿,不允。
謝方叔特敘復元官職,惠國公緻仕。
辛亥,初置士籍。
戊午,詔舉廉能材堪縣令者,侍從、臺諫、給舍各舉十人,卿監、郎官各舉五人,制帥、監司各舉六人,知州、軍、監各舉二人。
八年春正月庚申,詔:「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貸。
臣庶之家,鹹宜體悉。
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
」又詔:「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
比年吏習媮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他。
吏胥狎玩,竊弄官政,吾民奚賴焉。
繼自今內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昭著,自宜奬異。
」辛未,子昺生。
己醜,湯漢卒,賜謚文清。
二月癸巳,謝方叔卒,贈少師。
前知台州趙子寅歿,無所歸,特贈直祕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孤遺,以旌廉吏。
丙午,以錢二百萬給犒襄、郢水陸戰戍將士。
三月丙子,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趙順孫授中大夫。
夏四月戊子,知合州、利路安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五月己巳,王爚除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大元兵久圍襄、樊,援兵阨關險不克進,詔荊、襄將帥移駐新郢,遣部轄張順、張貴將死士三千人自上流夜半輕舟轉戰。
比明達襄城,收軍閱視,失張順。
六月丙申,皮龍榮徙衡州。
丁酉,以章鑑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同提舉經武要略。
以錢千萬命京湖制司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府積貯。
乙巳,以家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
王爚乞寢新命,不允,勉諭赴闕。
辛亥,臺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占恡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
詔俱罷之。
癸醜,以錢五百萬緡命四川制司詣湖北糴運上峽入夔米五十萬石。
秋七月辛未,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兼計度轉運使胡秋乞祠祿,詔勳一轉,依所乞宮觀。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辛醜,詔家鉉翁赴闕。
丁未,紹興府六邑水,發米振遭水家。
壬子,王爚辭免明堂大禮陪祠。
乙卯,詔:福建安撫陳宜中克舉厥職,升寶謨閣待制。
九月丁卯,詔洪天錫轉端明殿學士,允所請緻仕。
辛未,明堂禮成,祀景靈宮,還遇大雨,改乘逍遙輦入和寧門,肆赦。
庚辰,詔以朱禩孫兼四川屯田使。
乙酉,洪天錫卒,贈五官,謚文毅。
冬十月己亥,紹興府言八月一日會稽、餘姚、上虞、諸暨、蕭山五縣大水,詔減田租有差。
丁未,以章鑑兼權參知政事。
右丞相馬廷鸞十疏乞骸骨,詔不允。
庚戌,以秋雨水溢,詔減錢塘、仁和兩縣民田租什二,會稽湖田租什三,諸暨湖田租盡除之。
辛亥,陳宜中兼給事中。
十一月乙卯,右丞相馬廷鸞累疏乞骸骨,授觀文殿學士、知饒州。
詔以隆寒,殿、步、馬司諸軍貧窶并陣沒孤遺者,振以錢粟。
丙辰,陳奕以殿前都指揮使攝侍衞步軍司、馬軍司。
己未,馬廷鸞辭免知饒州,乞祠祿,詔允所請,以觀文殿大學士、鄱陽郡公提舉洞霄宮。
壬戌,命阮思聰赴樞密院稟議。
己巳,詔明堂禮成,安南國王陳日煚、陳威晃各加食邑一千戶,賜鞭、鞍、馬等物。
十二月甲寅,以葉夢鼎為少傅、右丞相兼樞密使。
九年春正月乙醜,樊城破,範天順、牛富死之。
癸未,詔定安豐統制金文彪、朱文廣、王文顯、盛全〈氵戎〉河、古河、泉河、珉河等處戰功行賞。
二月甲申,詔:鄂州左水軍統制張順,沒身戰陣,贈寧遠軍承宣使,官其二子承信郎,立廟京湖,賜額曰忠顯。
甲午,朱禩孫撫綏備禦,義不辭難,敕書奬諭。
丁未,以夏貴檢校少保。
庚戌,呂文煥以襄陽府歸大元。
癸醜,以朱澗寺戰功推賞來歸人馬宣、沿江都統王喜等將士千五百七十餘人。
三月庚申,賈似道言邊遽日聞,請身督師以勵將帥。
詔不允。
四川制司言:「近出師成都,劉整故吏羅鑑自北復還,上整書稾一帙,有取江南二策:其一曰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曰清口、桃源,河、淮要衝,宜先城其地,屯山東軍以圖進取。
」帝覽奏,亟詔淮東制司往清口,擇利城築以備之。
葉夢鼎辭免右丞相,詔不允。
庚午,遣金吾衞上將軍阮思聰由平江、鎮江及黃州行視城池,凡合繕修增易者亟條奏。
丙子,來歸人方德秀補成忠郎,栗勇、楊林、胡巨川補保義郎,劉全補承信郎。
戊寅,賈似道始奏李庭芝表言襄帥呂文煥以城降大元。
己卯,加昝萬壽寧遠軍承宣使,職任仍舊。
庚辰,夏貴辭免檢校少保,不允。
壬午,詔建機速房,以革樞密院漏洩兵事、稽違邊報之弊。
賈似道累疏請身督師,詔勉留。
夏四月,詔褒襄城死節,右領衞將軍範天順贈靜江軍承宣使,右武大夫、馬司統制牛富贈金州觀察使,各官其二子承信郎,賜土田、金幣恤其家。
甲申,汪立信權兵部尚書、京湖安撫制置使、知江陵府、夔路策應使、湖廣總領,不許辭免,以錢二百萬給立信開閫犒師。
葉夢鼎乞緻仕,遣官勉諭赴都堂治事。
辛卯,以趙溍為淮西總領兼沿江制置、建康留守。
詔黃萬石赴闕。
壬辰,詔:「襄陽六年之守,一旦而失,軍民離散,痛切朕心。
今年乾會節,其免集英殿宴,以錢六十萬給沿江制置趙溍江防捍禦。
」癸巳,知招信軍陳巖乞祠祿。
詔曰:「迺者邊吏弗戒,緻有襄難,將士頻歲暴露,邊民蕩析離居,衋傷朕心。
爾閫臣專征方面,宜身率諸將,宣揚國威,以賞戮用命不用命。
爾守臣有土有民,宜申儆國人,保固封守。
爾諸將尚迪果毅,一乃心力,各以其兵,敵王所愾。
今朕多誥,爾其悉聽明訓,毋懈毋愞,習于故常,功多有厚賞,爾不克用勸,罰固不得私也。
又如中外小大臣僚,有材識超卓、明控禦之宜、懷攻守之略者,密具以聞,一如端拱二年制書,朕當虛心以聽。
」李庭芝乞解罷,詔赴闕。
壬寅,詔復置樞密院都統制、副都統制各一員。
丁未,以高達為寧江軍節度使、湖北安撫使、知峽州。
詔忠州潛藩已升鹹淳府,刺史王達改授高州刺史。
李庭芝辭召赴闕,詔與祠。
己酉,詔:「南歸人復有戰功者予優賞,楊春、薛聚成、陳君謨、周海、周興各補成忠郎,蕭成、侯喜、丁甫、劉鑄、鄭歸各補承信郎。
」以夏貴兼侍衞馬軍都指揮使。
庚戌,詔汪立信賞罰調用悉聽便宜行事。
辛亥,呂師夔言:「比賈似道得李庭芝書,報臣叔父文煥以襄城降,臣聞之隕越無地,不能頃刻自安。
請以經略安撫、轉運、靜江府印委次官護之,席藁俟命,容臣歸省偏親,誓當趨事赴功,毀家紓難,以贖門戶之愆,以報君父之造。
」詔不允。
五月乙卯,以黃萬石權戶部尚書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
四川制司朱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