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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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
張方平以父憂去位。
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振霜旱州縣。
癸醜,詔翰林學士、禦史中丞、侍禦史知雜事舉材堪禦史者各二人。
詔將作監主簿常秩赴闕。
甲寅,製資治通鑑序賜司馬光。
癸酉,知青澗城種諤復綏州。
十一月丁醜,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
戊寅,詔求直言。
丙戌,詔二府各舉所知。
丁亥,令考課院詳定諸州所上縣令治狀。
戊子,分命宰臣祈雪。
置馬監于河東交城縣。
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
」乙未,詔令內外文武官各舉有材德行能者。
十二月丙辰,西南龍蕃來貢。
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醜避殿減膳,罷朝賀。
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丙寅,詔:州縣吏並緣為姦,緻獄多瘐死,歲終會死者多寡,以制其罪。
著為令。
己巳,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
熙寧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詔改元。
丁醜,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午,令州縣掩暴骸。
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言闕失。
庚寅,禦殿復膳。
壬辰,幸寺觀祈雨。
丙申,趙槩罷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
丁酉,詔修英宗實錄。
壬寅,增太學生百人。
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上雨雪。
乙卯,孔若蒙襲封衍聖公。
壬戌,貸河東饑民粟。
三月庚辰,夏主諒祚卒,遣使來告哀。
丙戌,詔恤刑。
戊子,作太皇太後慶壽宮、皇太後寶慈宮。
丁酉,簡州木連理,潭州雨毛。
夏四月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
戊申,命宰臣禱雨。
以樞密直學士李參為尚書右丞,判西京留守司禦史臺。
辛亥,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壽于紫宸殿。
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學官。
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
丁未,占城來貢。
辛亥,詔諸路興水利。
乙亥,河決棗彊縣。
丙寅,命司馬光、滕甫裁定國用。
秋七月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
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城。
丁醜,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禦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名。
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
己卯,羣臣三表請上奉元憲道文武仁孝之號,不許。
陳升之知樞密院事。
給濮州雷澤縣堯陵守戶。
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
甲申,京師地震。
乙酉,又震,大雨。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
賜壓死者緡錢。
京
以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
張方平以父憂去位。
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振霜旱州縣。
癸醜,詔翰林學士、禦史中丞、侍禦史知雜事舉材堪禦史者各二人。
詔將作監主簿常秩赴闕。
甲寅,製資治通鑑序賜司馬光。
癸酉,知青澗城種諤復綏州。
十一月丁醜,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
戊寅,詔求直言。
丙戌,詔二府各舉所知。
丁亥,令考課院詳定諸州所上縣令治狀。
戊子,分命宰臣祈雪。
置馬監于河東交城縣。
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
」乙未,詔令內外文武官各舉有材德行能者。
十二月丙辰,西南龍蕃來貢。
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醜避殿減膳,罷朝賀。
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丙寅,詔:州縣吏並緣為姦,緻獄多瘐死,歲終會死者多寡,以制其罪。
著為令。
己巳,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
熙寧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詔改元。
丁醜,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午,令州縣掩暴骸。
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言闕失。
庚寅,禦殿復膳。
壬辰,幸寺觀祈雨。
丙申,趙槩罷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
丁酉,詔修英宗實錄。
壬寅,增太學生百人。
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上雨雪。
乙卯,孔若蒙襲封衍聖公。
壬戌,貸河東饑民粟。
三月庚辰,夏主諒祚卒,遣使來告哀。
丙戌,詔恤刑。
戊子,作太皇太後慶壽宮、皇太後寶慈宮。
丁酉,簡州木連理,潭州雨毛。
夏四月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
戊申,命宰臣禱雨。
以樞密直學士李參為尚書右丞,判西京留守司禦史臺。
辛亥,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壽于紫宸殿。
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學官。
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
丁未,占城來貢。
辛亥,詔諸路興水利。
乙亥,河決棗彊縣。
丙寅,命司馬光、滕甫裁定國用。
秋七月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
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城。
丁醜,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禦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名。
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
己卯,羣臣三表請上奉元憲道文武仁孝之號,不許。
陳升之知樞密院事。
給濮州雷澤縣堯陵守戶。
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
甲申,京師地震。
乙酉,又震,大雨。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
賜壓死者緡錢。
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