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敏求
關燈
小
中
大
一院。
院有四合大屋,約六七間,窗戶盡啟。
滿屋唯是大書架,置黃白紙書簿,各題榜,行列不知紀極。
其吏止于一架,抽出一卷文,以手葉卻數十紙,即反卷十餘行,命敏求讀之。
其文曰:“李敏求至大和二年罷舉。
其年五月,得錢二百四十貫。
”側注朱字:“其錢以伊宰賣莊錢充。
”又“至三年得官,食祿張平子。
”讀至此,吏複掩之。
敏求懇請見其餘,吏固不許,即被引出。
又過一門,門扇斜開。
敏求傾首窺之,見四合大屋,屋内盡有床榻,上各有銅印數百顆,雜以赤斑蛇,大小數百餘,更無他物。
敏求問吏:“用此何為?”吏笑而不答,遂卻至柳判官處。
柳謂敏求曰:“非故人莫能緻此,更欲奉留,恐誤足下歸計。
”握手叙别,又謂敏求曰:“此間甚難得揚州氈帽子,他日請緻一枚。
”即顧謂張岸:“可将一兩個了事手力,兼所乘鞍馬,送二郎歸。
不得妄引經過,恐動他生人。
”敏求出至府署外,即乘所借馬,馬疾如風,二人引頭,張岸控辔。
須臾到一處,天地漆黑,張岸曰:“二郎珍重。
”似被推落大坑中,即如夢覺。
于時向曙,身乃在昨宵愁坐之所。
敏求従此遂不複有舉心。
後數月,窮饑益不堪,敏求數年前,曾被伊慎諸子求為妹婿。
時方以修進為己任,不然納之。
至是有人複語敏求,敏求即欣然欲之。
不旬,遂成姻娶。
伊氏有五女,其四皆已适人,敏求妻其小者。
其兄宰,方貨城南一莊,得錢一千貫,悉将分給五妹為資裝。
敏求既成婚,即時領二百千。
其姊四人曰:“某娘最小,李郎又貧,盍各率十千以助焉。
”由是敏求獲錢二百四十貫無差矣。
敏求先有别色身名,久不得調。
其年,乃用此錢參選,三年春,授鄧州向城尉。
任官數月,間步縣城外,壞垣蓁莽之中,見一古碑,文字磨滅不可識。
敏求偶令滌去苔藓,細辨其題篆,雲晉張衡碑,因悟食祿張平子,何其昭昭欤。
院有四合大屋,約六七間,窗戶盡啟。
滿屋唯是大書架,置黃白紙書簿,各題榜,行列不知紀極。
其吏止于一架,抽出一卷文,以手葉卻數十紙,即反卷十餘行,命敏求讀之。
其文曰:“李敏求至大和二年罷舉。
其年五月,得錢二百四十貫。
”側注朱字:“其錢以伊宰賣莊錢充。
”又“至三年得官,食祿張平子。
”讀至此,吏複掩之。
敏求懇請見其餘,吏固不許,即被引出。
又過一門,門扇斜開。
敏求傾首窺之,見四合大屋,屋内盡有床榻,上各有銅印數百顆,雜以赤斑蛇,大小數百餘,更無他物。
敏求問吏:“用此何為?”吏笑而不答,遂卻至柳判官處。
柳謂敏求曰:“非故人莫能緻此,更欲奉留,恐誤足下歸計。
”握手叙别,又謂敏求曰:“此間甚難得揚州氈帽子,他日請緻一枚。
”即顧謂張岸:“可将一兩個了事手力,兼所乘鞍馬,送二郎歸。
不得妄引經過,恐動他生人。
”敏求出至府署外,即乘所借馬,馬疾如風,二人引頭,張岸控辔。
須臾到一處,天地漆黑,張岸曰:“二郎珍重。
”似被推落大坑中,即如夢覺。
于時向曙,身乃在昨宵愁坐之所。
敏求従此遂不複有舉心。
後數月,窮饑益不堪,敏求數年前,曾被伊慎諸子求為妹婿。
時方以修進為己任,不然納之。
至是有人複語敏求,敏求即欣然欲之。
不旬,遂成姻娶。
伊氏有五女,其四皆已适人,敏求妻其小者。
其兄宰,方貨城南一莊,得錢一千貫,悉将分給五妹為資裝。
敏求既成婚,即時領二百千。
其姊四人曰:“某娘最小,李郎又貧,盍各率十千以助焉。
”由是敏求獲錢二百四十貫無差矣。
敏求先有别色身名,久不得調。
其年,乃用此錢參選,三年春,授鄧州向城尉。
任官數月,間步縣城外,壞垣蓁莽之中,見一古碑,文字磨滅不可識。
敏求偶令滌去苔藓,細辨其題篆,雲晉張衡碑,因悟食祿張平子,何其昭昭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