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上 盡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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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順,況能行于民乎?荀況雲:“有分義,則合天下而治,無分義,則一妻一妾而亂。

    ”亦與同意。

    《論語》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亦其意也。

     孟子曰:“周于利者,兇年不能殺。

    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亂。

    ”(周達于利,營苟得之利而趨生,雖兇年不能殺之。

    周達于德,身欲行之,雖遭邪世,不能亂其志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務利蹈奸,務德蹈仁,舍生取義,其道不均者也。

    孟子言人積備其利物,以為周于利者,則所養常厚,故兇荒之年且不能殺死。

    喻人之能盡其性,以為周于德者,則所守彌笃,故奸邪之世不能亂其志。

    蓋以戰國之時,無富而教之之術,此孟子所以救之以此。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

    苟非其人,箪食豆羹見于色。

    ”(好不朽之名者,輕讓千乘,伯夷、季劄之類是也。

    誠非好名者,争箪食豆羹變色,訟之緻禍,鄭公子染指?元羹之類是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廉貪相殊,名亦卓異,故聞伯夷之風,懦夫有立志也。

    孟子言好不朽之名者,則重名輕利,故雲能讓千乘之國而且不受。

    苟非好名之人,則重利而輕名,而箪食豆羹之小節,且見争奪而變見于顔色。

    ○注“伯夷季劄與鄭公子之類”。

    ○正義曰:案《史記·列傳》雲: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父欲立叔齊。

    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

    ”遂逃去。

    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

    案《春秋·少陽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

    伯,長也。

    夷,谥也。

    叔齊名智,字公達,伯夷之弟,齊亦谥也。

    ”《世家》雲:王馀昧,卒欲授弟季劄,季劄讓逃去,于是吳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緻季子。

    今逃位,則王馀昧後立,今卒,其子當代。

    乃立王馀昧之子僚為王。

    凡此是伯夷、季劄之讓千乘之國也。

    雲“鄭公子染指?元羹”者,案魯宣公四年《左傳》雲:“楚人獻鼋于鄭靈公。

    公子宋與子家将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視而笑。

    公問之,子家以告。

    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與。

    子公怒,染指于鼎,嘗之而出。

    公怒,欲殺子公。

    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懼而從之。

    夏,弑靈公。

    故經書曰:‘鄭子公嘉弑其君夷。

    ’”是也。

     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

    無禮義,則上下亂。

    無政事,則财用不足。

    ”(不親信仁賢,仁賢去之,國無賢人,則曰空虛也。

    無禮義以正尊卑,則上下之叙泯亂。

    無善政以教人農時,貢賦則不入,故财用有所不足故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親賢正禮,明其五教,為政之源,聖人以三者為急也。

    孟子言人君不親信仁賢,則仁賢去之,仁賢去則國無賢人,是為空虛之國也。

    無禮義以正尊卑,則上下之序泯亂。

    無政事以理财,則财用乏而不足。

    蓋禮義由賢者出,政事由賢者出,不信仁賢則禮義不興,禮義不興則政事不行,而國之财用于是乎不足。

    此孟子言之,亦其叙之然。

     孟子曰:“不仁而得國者有之矣。

    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

    ”(不仁得國者,謂象封于有庳,叔鮮、叔度封于管、蔡,以親親之恩而得國也。

    雖有誅亡,其世有土。

    丹朱、商均,天下元子,以其不仁,天下不與,故不得有天下焉。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王者當天,然後處之。

    桀、纣、幽、厲,雖得猶失,不以善終,不能世祀,為得也。

    孟子曰不仁而得國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者。

    孟子言世有不仁之人,而得其國而為臣者有之矣。

    不仁之人而得天下而為王者,故未之有也。

    是以桀、纣、幽、厲,雖得而終亦失之,亦且不為者也。

    ○注“象封有庳,叔鮮、叔度封于管、蔡”與“丹朱商均”者。

    ○正義曰:雲象封有庳,孟子于《萬章篇》言之詳矣。

    雲“叔鮮、叔度”者,案《世家史記》雲:管叔鮮、蔡叔度,周文王子而武王之弟也。

    武王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于是封鮮叔于管,封叔度于蔡。

    ”杜預雲:管在荥陽京縣東北。

    《世本》曰居上蔡。

    丹朱、商均者,丹朱,堯之子也;商均,舜之子也。

    又言于上篇已詳矣。

     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

    (君輕于社稷,社稷輕于民。

    丘,十六井也。

    天下丘民皆樂其政,則為天子,殷湯、周文是也。

    )得乎天子為諸侯。

    (得天子之心,封以為諸侯。

    )得乎諸侯為大夫。

    (得諸侯之心,諸侯能以為大夫。

    )諸侯危社稷,則變置,(諸侯為危社稷之行,則變更立賢諸侯也。

    )犧牲既成,粢盛既?,祭祀以時,然而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

    ”(犧牲已成肥?盾,粱稻巳成?精,祭祀社稷常以春秋之時,然而其國有旱乾水溢之災,則得毀社稷而更置之。

    ) [疏]“孟子”至“社稷”。

    ○正義曰:此章指言得民為君,得君為臣,民為貴也。

    行黜諸侯,後毀社稷,君為輕也。

    重民敬祀,治之所先,故列次而言之。

    “孟子曰”至“則變置社稷”者,孟子言民之為貴,不可賤之者也,社稷次之于民,而君比于民,猶以為輕者。

    如此者也,如此故得乎四邑之民以樂其政,則為天子,以有天下;得乎天子之心,則為諸侯,以有其國;得乎諸侯之心,以為大夫,有其家。

    如諸侯不能保安其社稷而以危之,則變更立置其賢君,是社稷有重于君也;犧牲既成以肥?盾,粢盛既成以精?,祭祀又及春秋祈報之時,然而其國尚有旱乾水溢之災,則社稷無功以及民,亦在所更立有功于民者為之也,是民又有貴于社稷也。

    此孟子所以自解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之叙也。

    雲社稷者,蓋先王立五土之神,祀以為社;立五?之神,祀以為稷。

    以古推之,自颛帝以來,用句龍為社,柱為稷。

    及湯之旱,以棄易其柱。

    是亦知社稷之變置,又有見于湯之時然也。

    ○注“君輕于社稷”至“于殷湯、周文也”。

    ○正義曰:此雲“丘,十六井也”者,案《司馬法》雲:“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

    ”是一丘為十六井,而一井為九夫之地也。

    今雲十六井,蓋有一萬四千四百畝,為一百四十四夫所受者也。

    雲“殷湯、周文”者,蓋引此二王皆自百裡而起為天下王,是得乎民心者也。

     孟子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

    (伯夷之清,柳下惠之和,聖人之一概也。

    )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

    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也。

    非聖人而能若是乎?而況于親炙之者乎?”(頑,貪。

    懦,弱。

    鄙,狹也。

    百世,言其遠也。

    興起,志意興起也。

    非聖人之行,何能感人若是!喻聞尚然,況于親見而薰炙之者乎?) [疏]“孟子”至“者乎”。

    ○正義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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