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上 離婁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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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者,孟子言今之人君,雖有仁人不忍之心,又有仁聲而遠聞四方,然而民皆不得г被其恩澤,不可為後世之所法者,以其不行古先王之道而治之也。

    無他,蓋以先王之道,有恩澤足以被民,其法可為後世取象故也。

    苟不行先王之道,雖有仁心仁聞,亦若離婁之明、師曠之聰、堯舜之道,不得以規矩、六律、仁政為之,亦無如之何也已矣。

    “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者,此孟子言至于此,所以複言之者也。

    徒善不足以為政,蓋謂雖有先王之道而為之善,然而人不能用而行之,是徒善不足以為政也。

    徒法不能以自行,蓋謂雖有規矩、六律之法,然而人不能因而用之,是徒法不能以自行也。

    以其規矩、六律之法不能自行之,必待人而用之,然後能成其方員、正其五音也。

    堯舜之道,自不足以為之政,必待人而行之,然後能平治天下而為法于後世也。

    “《詩》雲:‘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遵先王之道而過者,未之有也”者,孟子引《大雅·假樂》之篇文而雲也,蓋謂不愆違,不忘去其故舊典章皆循而用之,未有過失者也。

    故複言之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

    典章者,即先王之法也。

    “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聖人既竭己目力而視,續以規矩準繩而為方員平直,故其用之不可勝極也。

    蓋規所以能員,矩所以能方,準所以能平,繩所以能直故也。

    “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者,孟子又言聖人既已盡其耳力而聽之,又續以六律而正五音,故其用亦不可勝極也。

    蓋六律所以正五音也。

    “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者,孟子又言聖人既已能盡心之所思慮,續以施其不忍人之政,則仁恩德澤,足以覆蓋于天下矣。

    無他,以其仁恩廣大矣,故雲覆天下,故曰為高。

    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者?孟子言至于此,又所以複言之者也,蓋譬言人之欲為高者,必因其丘陵而為之也;為下者,必因其川澤而為之耳。

    無他,以其丘陵之山其本高矣,川澤之地其本下矣,言為政于天下者,而不因先王之道為之,豈足謂之智者乎?言不可謂之智矣。

    以其先王之道是為之所本焉,故智足以有知,苟為政而不知以先王之道為本,豈謂之智乎?大抵孟子言規矩準繩六律者,皆譬為政而言也。

    抑亦知孟子長于譬喻者欤。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

    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于衆也”者,孟子于此畢其譬喻,乃曰:是以惟仁者之君宜其處高位為尊也,不仁之君而處高位,是其處高位而播揚其惡于人民之衆矣。

    “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蔔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者,孟子言上之為君無道術以表率其下,下之為臣無法度以守其職,朝廷之士皆不信其道德,百工之作皆不信其度量,君子之人以之觸義之所具,小人之人以之犯冒其刑憲,然而如此而國尚存而不亡者,以其僥幸得存焉。

    必雲幸也,蓋少有存者也。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财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者,孟子言至此,所以複言之也,故雲城郭頹壞而不完,兵甲之器少,此非為國之災害也;田野荒蕪而不開辟,貨财竭盡而無貯聚,此非為國之害也;然而上之為君無禮法以檢制,下之為人臣不學法度以守職,賊民相殺戮以之興起,是則國之喪亡俱在朝夕,無複有日矣。

    “《詩》雲:天之方蹶,無然洩洩。

    洩洩,猶沓沓也。

    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者,自“天之方蹶”至“洩洩猶沓沓也”,是《詩·大雅·闆》之篇詩也。

    自“事君”至“沓沓也”,是孟子自解上雲沓沓之義也。

    其《詩》蓋言王者方動而為非,為之臣者無更沓沓,但複為非禮義以事其王者也,故曰天之方蹶,無然洩洩。

    洩洩猶沓沓也。

    蹶,動也。

    天謂王者也。

    洩洩則沓沓是也,孟子複自解之,言事君以無義之事事之,其進退無禮節,其言則非先王之道而為言者,是若沓沓者也。

    以其當匡正其君,不可複長君之惡耳。

    “故曰:責難于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者,孟子言至于此,所以又複言之者也。

    故雲君之有難惡,當責之以善,能責君難惡以為之善,是為恭,臣恭其君也;陳之以善事,而閉其君之邪心,是謂敬其君者也。

    如不責君之難,不陳善而閉君之邪,而乃曰我君不能行善,因不谏正之者,是謂殘賊其君者也。

    故曰:“責難于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注“公輸子”至“規矩也”。

    正義曰:案《淮南子》雲:“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

    見楚王曰:‘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宋。

    ’王曰:‘公輸,天下之巧工,作為雲梯之械,設以攻宋,曷為弗取?’墨子曰:‘令公輸設攻,臣請守之。

    ’于是公輸設攻宋之械,墨子設守宋之備,九攻而墨子九?之,弗能入。

    乃偃兵不攻。

    ”是公輸即魯般也,或雲是魯昭公之子也。

    ○注“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至“羽也”。

    正義曰:案《呂氏春秋》雲:“晉平公鑄鐘,使工聽之,皆以為調。

    師曠曰:‘不調,請更鑄之。

    ’平公曰:‘工皆以為調矣。

    ’師曠曰:‘後世有知音者,将知不調。

    臣竊為恥之。

    ’至師涓,果知鐘之不調。

    ”是師曠善聽,為晉平公之樂師也。

    雲“六律,陽律,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鐘”。

    案《律曆志》雲:《呂不韋春秋》言黃鐘之宮,律之本也,下生林锺,林锺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姑洗下生應鐘,應鐘上生蕤賓,蕤賓下生大呂,大呂下生夷則,夷則上生夾鐘,夾鐘下生無射,無射上生中呂。

    淮南王安延緻儒生博士亦為律呂,雲黃鐘之律九寸,而宮音調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黃鐘之數,立位在子。

    大蔟其數七十二,姑洗之數六十四,蕤賓之數五十七,夷則之數五十一,無射之數四十五。

    以黃鐘、大蔟為商,姑洗為角,角生應鐘,不比正音,故為和。

    應鐘生蕤賓,不比正音,故為缪。

    日冬至,音比林鐘,浸以濁日。

    夏至,音比黃鐘,浸以清。

    以十二律應二十四時之變,甲子,大呂之徵也;丙子,夾鐘之羽也;戊子,黃鐘之宮也;庚子,無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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