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下 盡心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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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子莫執中為近聖人之道者也。

    如執中而不知權變,但若執一介之人,不知時變者也。

    然而所以惡疾其執一者,是為其有以賊害其道也,是若知舉一道而廢其百道也,故曰:“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舉一而廢其百也。

    ” 孟子曰:“饑者甘食,渴者甘飲,是未得飲食之正也,饑渴害之也。

    (饑渴害其本所以知味之性,令人強甘之。

    )豈惟口腹有饑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

    (為利欲所害,亦猶饑渴得之。

    )人能無以饑渴之害為心害,則不及人不為憂矣。

    ”(人能守正,不為邪利所害,雖謂富貴之事不及逮人,猶為君子。

    不為善人所憂患也。

    ) [疏]“孟子”至“憂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饑不妄食,忍情節欲,賤不失道,不為苟求。

    能無心害,夫将何憂。

    “孟子曰饑者甘食”至“不為憂矣”,孟子言人之饑餓,則易為食,故以甘之;渴者易為飲,故以甘之:然而不得飲食味之正者也,以其但為饑渴害其本性耳。

    豈獨飲食于口腹為有饑渴以害之?言人心亦皆有以害之也,以其利欲害之故也。

    人能無以饑渴之害為心之害,則所養不及于人,亦不足為可憂矣。

    蓋無以饑渴為心害,則孟子以饑渴之害亦猶利欲之害,故假托而言之也。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介,大也。

    柳下惠執弘大之志,不恥污君,不以三公榮位易其大量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柳下惠不恭,用志大也,無可無否,以賤為貴也。

    孟子言柳下惠不以三公之榮位而移易己之大志也,以其所守之介,在道而已,是所以不羞小官者焉。

    今夫三公者,乃百僚之師師也,人臣之位極者也,衣則服兖,圭則執桓圭,而世之所謂富貴崇顯者,無以過也。

     孟子曰:“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有為,為仁義也。

    轫,八尺也。

    雖深而不及泉,喻有為者能于中道而盡棄前行者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為仁由己,必在究之,九轫而辍,無益成功。

    《論》之一篑,義與此同。

    孟子曰今之有為之道者,譬如掘井者也,掘井至九轫之深,而不及泉則止之,是棄其前掘井之功者也,喻為仁義之道,而不及之,則止而不為,是亦棄其仁義之道者也。

    孔子曰:“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

    ”與此同意。

    ○注“轫,八尺也”。

    ○正義曰:案釋雲:七尺曰轫。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

    湯、武,身之也。

    五霸,假之也。

    (性之,性好仁,自然也。

    身之,體之行仁,視之若身也。

    假之,假仁以正諸侯也。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五霸而能久假仁義,譬如假物久而不歸,安知其不真有也。

    ) [疏]“孟子”至“非有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仁在性體,其次假借,用而不已,實何以易,在其勉之也。

    而行仁,本性之自然者也。

    湯、武利而行仁,視之若身也。

    五霸強而行仁,則力假之而已。

    然而久假而行之,而不歸止,安知其非真有也。

    楊子曰:“假儒衣書服而讀之,三月不歸,孰曰非儒也。

    ”亦同其旨。

     公孫醜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

    ’放太甲于桐,民大悅。

    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

    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固可放與?”(醜怪伊尹賢者而放其君,何也?)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

    ”(人臣秉忠,志若伊尹,欲甯殷國,則可放惡而不即立君,宿留冀改而複之。

    如無伊尹之忠,見間乘利,篡心乃生,何可放也!) [疏]“公孫”至“篡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憂國忘家,意在出身,志在甯君,放惡攝政,伊周有焉。

    凡人志異,則生篡心也。

    公孫醜問孟子,謂伊尹有言我不迩于順己者,故放太甲于桐宮,而民心大悅;及太甲悔改其過而歸賢,則伊尹又迎而反之以複君位,商民大悅:且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有不賢者,則固可以放之與?孟子對曰:如賢者有伊尹愛君之志,則可以放君;如無伊尹秉忠心以愛君,則放君而生篡奪君位之心者也,以為不可矣。

     公孫醜曰:“《詩》曰:‘不素餐兮。

    ’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詩·魏國·伐檀》之篇也。

    無功而食,則謂之素餐,世之君子有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其子弟從之,則孝悌忠信。

    不素餐兮,孰大于是?”(君子能使人化其道德,移其習俗,身安國富而保其尊榮,子弟孝悌而樂忠信,不素餐之功,誰大于是?何為不可以食祿!) [疏]“公孫醜”至“于是”。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正己,以立于世,世美其道,君臣是貴,所過者化,又何素餐之謂也。

    公孫醜問孟子曰:魏國《伐檀》之詩有雲“不素餐兮”,言無功而食謂之素餐,然而君子有不自耕而食祿者,是如之何?孟子對之曰:君子居處此國,其君任用之,則安富尊榮,言安國保其尊榮;子弟從之,則能孝悌忠信:是則不素餐兮,誰有大于此者?言何為而不可食祿。

    ○注“魏國《伐檀》之篇”。

    ○正義曰:此《詩》蓋剌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仕爾。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齊王子名墊也,問士當何事為事者耶。

    )孟子曰:“尚志。

    ”(尚,貴也。

    士當貴上于用志也。

    )曰:“何謂尚志?”曰:“仁義而已矣。

    殺一無罪,非仁也。

    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居惡在?仁是也。

    路惡在?義是也。

    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孟子言志之所尚,仁義而已矣。

    不殺無罪、不取非有者為仁義,欲知其所當居者仁為上,所由者義為貴,大人之事備矣。

    ) [疏]“王子”至“備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人當尚志,志于善也,善之所由,仁與義也。

    欲使王子無過差者也。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者,王子墊,齊王之子名墊也。

    問孟子曰為士者當以何事為尚也。

    “孟子曰尚志”,孟子答之,曰為士者當以志為尚也。

    “曰何謂尚志”,王子又問孟子何以謂之尚志。

    “曰仁義而已矣”至“大人之事備矣”,孟子又答之。

    曰尚志則以仁義而已矣。

    言能以仁義為尚,則為尚志也。

    如殺一人之無罪,是為非仁也;非己之所有而取求之,是為非義也。

    如此非仁非義者,亦以所居有惡疾,在于仁,所行有惡疾,在于義是也。

    如仁以為居,義以為行,則大人之事亦備矣。

    此孟子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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