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臘風土記全文
關燈
小
中
大
提要
真臘風土記一卷,元周達觀撰。
達觀溫州人。
真臘本南海中小國,為扶南之屬。
其後漸以強盛,自隋書始見于外國傳,唐宋二史並皆紀録。
而朝貢不常至,故所載風土方物往往踈畧不備。
元成宗元貞元年乙未,遣使招諭其國,達觀隨行。
至大徳元年丁酉乃歸,首尾三年,諳悉其俗,因記所聞見為此書。
凡四十則,文義頗為賅贍。
惟第三十六則内記瀆倫神譴一事,不以為天道之常,而歸功于佛,則所見殊陋。
然元史不立真臘傳,得此而本末詳具,猶可以補其佚闕,是固宜存備叅訂,作職方之外紀者矣。
達觀作是書既成,以示吾衍。
衍為題詩,推挹甚至,見衍所作竹素山房詩集中。
葢衍亦服其敘述之工雲。
○總敘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
今聖朝按西番經名其國曰澉浦隻,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
自溫州開洋,行丁未針,厯閩廣海外諸州港口,過七洲洋,經交趾洋,到占城。
又自占城順風可半月到真蒲,乃其境也。
又自真蒲行坤申針,過崑崙洋入港,港凡數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餘悉以沙淺,故不通巨舟。
然而彌望皆修藤古木、黃沙白葦,倉卒未易辨認,故舟人以尋港為難事。
自港口北行,順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南,乃其屬郡也。
又自查南換小舟,順水可十餘日,過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幹傍取,城五十裡。
按諸番志稱其地廣七千裡,其國北抵占城半月路,西南距暹羅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東則大海也。
舊為通商來往之國。
聖朝誕膺天命,奄有四海,索多元帥之置省占城也,嘗遣一虎符百戸、一金牌千戸同到本國,竟為拘執不返。
元貞之乙未六月,聖天子遣使招諭,俾餘從行。
以次年丙申二月離明州,二十日自溫州港口開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風不利,秋七月始至,遂得臣服。
至大徳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泊岸,其風土國事之詳雖不能盡知,然其大畧亦可見矣。
○城郭 州城周圍可二十裡,有五門,門各兩重。
惟東向開二門,餘向皆一門。
城之外巨濠,濠之外皆通衢大橋。
橋之兩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將軍之狀,甚巨而獰。
五門皆相似。
橋之闌皆石為之,鑿為蛇形,蛇皆九頭,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勢。
城門之上有大石佛頭五,面向西方。
中置其一,飾之以金。
門之兩傍,鑿石為象形。
城皆疊石為之,可二丈,石甚周宻堅固,且不生繁草,卻無女墻。
城之上,間或種桄榔木,比比皆空屋。
其内向如坡子,厚可十餘丈。
坡上皆有大門,夜閉早開。
亦有監門者,惟狗不許入門。
其城甚方整,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斬趾刑人亦不許入門。
當國之中,有金塔一座。
傍有石塔二十餘座;石屋百餘間;東向金橋一所;金獅子二枚,列於橋之左右;金佛八身,列於石屋之下。
金塔至北可一裡許,有銅塔一座。
比金塔更髙,望之鬱然,其下亦有石屋十數間。
又其北一裡許,則國主之廬也。
其寢室又有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來有富貴真臘之褒者,想為此也。
石塔出南門外半裡餘,俗傳魯般一夜造成魯般墓。
在南門外一裡許,周圍可十裡,石屋數百間。
東池在城東十裡,周圍可百裡。
中有石塔、石屋,塔之中有卧銅佛一身,臍中常有水流出。
北池在城北五裡,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數十間,金獅子、金佛、銅象、銅牛、銅馬之屬皆有之。
○宮室 國宮及官舎府第皆面東。
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門,周圍可五六裡。
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
黃色橋柱甚巨,皆雕畫佛形。
屋頭壯觀,修廊複道,突兀參差,稍有規模。
其莅事處有金欞,左右方柱上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
其下為象形。
聞内中多有竒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
其内中金塔,國主夜則卧其上。
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
每夜(則)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
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
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
其次如國戚大臣等屋,制度廣袤,與常人家迥别。
周圍皆用草蓋,獨家廟及正寢二處許用瓦。
亦各隨其官之等級,以為屋室廣狹之制。
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蓋,瓦片不敢上屋。
其廣狹雖隨家之貧富,然終不敢傚府第制度也。
○服飾 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
出入則加以大布一條,纒於小布之上。
布甚有等級。
國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
其國中雖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為上,以其精巧而細様故。
人惟國主可打純花布。
頭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
或有時不戴冠,但以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
頂上戴大珍珠三斤許。
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展,上皆嵌貓兒眼睛石。
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則手持金劒。
百姓間惟婦女可染手足掌,男子不敢也。
大臣國戚可打踈花布,惟官人可打兩頭花布,百姓間惟婦人可打之。
新唐人雖打兩頭花布,人亦不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殺故也。
暗丁八殺,不識體例也。
○官屬 國中亦有丞相、將帥、司天等官,其下各設司吏之屬,但名稱不同耳。
大抵皆國戚為之,否則亦納女為嬪。
其出入儀從亦有等級,用金轎扛四金傘柄者為上;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傘柄者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
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巴丁,或呼暗丁。
銀傘柄者呼為厮辣的。
傘皆用中國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緑絹為之,裙卻短。
達觀溫州人。
真臘本南海中小國,為扶南之屬。
其後漸以強盛,自隋書始見于外國傳,唐宋二史並皆紀録。
而朝貢不常至,故所載風土方物往往踈畧不備。
元成宗元貞元年乙未,遣使招諭其國,達觀隨行。
至大徳元年丁酉乃歸,首尾三年,諳悉其俗,因記所聞見為此書。
凡四十則,文義頗為賅贍。
惟第三十六則内記瀆倫神譴一事,不以為天道之常,而歸功于佛,則所見殊陋。
然元史不立真臘傳,得此而本末詳具,猶可以補其佚闕,是固宜存備叅訂,作職方之外紀者矣。
達觀作是書既成,以示吾衍。
衍為題詩,推挹甚至,見衍所作竹素山房詩集中。
葢衍亦服其敘述之工雲。
○總敘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
今聖朝按西番經名其國曰澉浦隻,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
自溫州開洋,行丁未針,厯閩廣海外諸州港口,過七洲洋,經交趾洋,到占城。
又自占城順風可半月到真蒲,乃其境也。
又自真蒲行坤申針,過崑崙洋入港,港凡數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餘悉以沙淺,故不通巨舟。
然而彌望皆修藤古木、黃沙白葦,倉卒未易辨認,故舟人以尋港為難事。
自港口北行,順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南,乃其屬郡也。
又自查南換小舟,順水可十餘日,過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幹傍取,城五十裡。
按諸番志稱其地廣七千裡,其國北抵占城半月路,西南距暹羅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東則大海也。
舊為通商來往之國。
聖朝誕膺天命,奄有四海,索多元帥之置省占城也,嘗遣一虎符百戸、一金牌千戸同到本國,竟為拘執不返。
元貞之乙未六月,聖天子遣使招諭,俾餘從行。
以次年丙申二月離明州,二十日自溫州港口開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風不利,秋七月始至,遂得臣服。
至大徳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泊岸,其風土國事之詳雖不能盡知,然其大畧亦可見矣。
○城郭 州城周圍可二十裡,有五門,門各兩重。
惟東向開二門,餘向皆一門。
城之外巨濠,濠之外皆通衢大橋。
橋之兩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將軍之狀,甚巨而獰。
五門皆相似。
橋之闌皆石為之,鑿為蛇形,蛇皆九頭,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勢。
城門之上有大石佛頭五,面向西方。
中置其一,飾之以金。
門之兩傍,鑿石為象形。
城皆疊石為之,可二丈,石甚周宻堅固,且不生繁草,卻無女墻。
城之上,間或種桄榔木,比比皆空屋。
其内向如坡子,厚可十餘丈。
坡上皆有大門,夜閉早開。
亦有監門者,惟狗不許入門。
其城甚方整,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斬趾刑人亦不許入門。
當國之中,有金塔一座。
傍有石塔二十餘座;石屋百餘間;東向金橋一所;金獅子二枚,列於橋之左右;金佛八身,列於石屋之下。
金塔至北可一裡許,有銅塔一座。
比金塔更髙,望之鬱然,其下亦有石屋十數間。
又其北一裡許,則國主之廬也。
其寢室又有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來有富貴真臘之褒者,想為此也。
石塔出南門外半裡餘,俗傳魯般一夜造成魯般墓。
在南門外一裡許,周圍可十裡,石屋數百間。
東池在城東十裡,周圍可百裡。
中有石塔、石屋,塔之中有卧銅佛一身,臍中常有水流出。
北池在城北五裡,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數十間,金獅子、金佛、銅象、銅牛、銅馬之屬皆有之。
○宮室 國宮及官舎府第皆面東。
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門,周圍可五六裡。
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
黃色橋柱甚巨,皆雕畫佛形。
屋頭壯觀,修廊複道,突兀參差,稍有規模。
其莅事處有金欞,左右方柱上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
其下為象形。
聞内中多有竒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
其内中金塔,國主夜則卧其上。
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
每夜(則)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
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
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
其次如國戚大臣等屋,制度廣袤,與常人家迥别。
周圍皆用草蓋,獨家廟及正寢二處許用瓦。
亦各隨其官之等級,以為屋室廣狹之制。
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蓋,瓦片不敢上屋。
其廣狹雖隨家之貧富,然終不敢傚府第制度也。
○服飾 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
出入則加以大布一條,纒於小布之上。
布甚有等級。
國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
其國中雖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為上,以其精巧而細様故。
人惟國主可打純花布。
頭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
或有時不戴冠,但以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
頂上戴大珍珠三斤許。
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展,上皆嵌貓兒眼睛石。
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則手持金劒。
百姓間惟婦女可染手足掌,男子不敢也。
大臣國戚可打踈花布,惟官人可打兩頭花布,百姓間惟婦人可打之。
新唐人雖打兩頭花布,人亦不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殺故也。
暗丁八殺,不識體例也。
○官屬 國中亦有丞相、將帥、司天等官,其下各設司吏之屬,但名稱不同耳。
大抵皆國戚為之,否則亦納女為嬪。
其出入儀從亦有等級,用金轎扛四金傘柄者為上;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傘柄者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
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巴丁,或呼暗丁。
銀傘柄者呼為厮辣的。
傘皆用中國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緑絹為之,裙卻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