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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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四 鈔關 國初、止有商稅。

    未嘗有船鈔。

    至宣德間、始設鈔關、凡七所。

    若臨清、杭州、兼榷商稅。

    其所榷本色錢鈔、則歸內庫以備賞賜。

    折色銀兩、則歸太倉以備邊儲。

    每歲或本折輪收。

    或折色居七分之二。

    其收鈔有輕重。

    差官有專攝。

    亦有設而復罷者。

    今並列之 設處所 河西務   臨清  九江  滸墅【俱戶部差】 淮安    揚州  杭州【俱南京戶部差】 船鈔商稅 河西務、鈔、一百一十九萬餘貫。

    船鋪牙行稅銀、約四千餘兩。

    商稅正餘銀、四千餘兩。

    條船二稅銀、一萬四千九百餘兩 臨清、本色鈔、一千二百六十萬餘貫。

    錢、二千五百二十萬餘文。

    折色船料商稅正餘銀、八萬三千八百餘兩 滸墅、本色鈔、五百八十六萬餘貫。

    錢、一千一百七十三萬餘文。

    折色船料正餘銀、三萬九千九百餘兩 九江、本色鈔、二百九十三萬餘貫。

    錢、六百八十九萬餘文。

    折色船料正餘銀、一萬五千餘兩 杭州、本色鈔、一百九十萬餘貫。

    錢、三百八十一萬餘文。

    折色船料商稅正餘銀、三萬六千八百餘兩 淮安、本色鈔、三百萬餘貫。

    錢、六百萬餘文。

    折色船料正餘銀、二萬二千七百餘兩 揚州、本色鈔、一百六十九萬餘貫。

    錢、三百三十八萬餘文。

    折色船料正餘銀、一萬二千九百餘兩 凡設關差官。

    宣德四年、令南京至北京沿河漷縣、臨清州、濟寧州、徐州、淮安府、揚州府、上新河、客商輳集去處。

    設立鈔關。

    差禦史、及戶部官、照鈔法例、監收船料鈔。

    如隱匿、及倚勢不納鈔者、船沒入官。

    犯人治罪。

    惟裝載自己米糧薪芻、及納官物者、免其納鈔 ○正統四年、罷徐州、濟寧州收船料鈔 ○令取回監收船鈔禦史。

    止令原設官員收受 ○又令差出收糧官、兼管臨清淮安船鈔。

    原差收鈔官取回 ○六年、罷上新河監收船鈔官 ○十一年、令移漷縣鈔關於河西務。

    本部委官監收。

    其所收鈔、武清縣按季差人解送京庫 ○十二年、令差主事二員、於臨清、淮安、監收船料鈔 ○景泰元年、差主事二員、於湖廣金沙洲、江西九江、監收船料鈔。

    一年更代 ○又令差主事二員、於蘇松二府、監收船料鈔 ○六年、差南京戶部主事一員、於上新河、監收船料鈔 ○又令河西務、臨清、淮、揚、蘇、杭、及九江、金沙洲、監收船鈔主事、俱取回。

    各府委佐貳官一員、每歲輪收。

    仍行各處巡河、或巡按禦史、提督兼管 ○成化元年、罷蘇州、淮、揚、臨清、九江、金沙洲等處、收船料鈔 ○二年、差主事二員、於九江金沙洲、監收錢鈔。

    定為則例。

    候一年滿日、該府各委佐貳官一員、照例輪收 ○三年、令蘇杭二府、各委官監收錢鈔 ○四年、罷蘇、杭、金沙洲、九江、四處鈔關 ○六年、復設金沙洲鈔關。

    令該府官輪收 ○七年、復設九江、蘇、杭、三府鈔關。

    並河西務、各差主事一員監收 ○弘治六年、令河西務、蘇州、九江、臨清、錢糧多處。

    戶部各差官一員。

    淮安、揚州、杭州、錢糧少處。

    南京戶部各差官一員。

    俱一年一更。

    各給精微批一道 ○十四年、取回臨清收鈔主事。

    令委府州佐貳官管理。

    仍令管倉主事監督 ○十六年議準、臨清州鈔關。

    照舊差主事一員、監收船料商稅 ○嘉靖四年議準、鳳陽府照舊開正陽鈔關。

    每年選委該府廉幹佐貳官一員、查照臨清等處折收商稅事例、遇有往來商客、從寬折收銀錢、按季類解該府貯庫。

    專備高牆庶人供給。

    收支過數目、撫按官按季稽考。

    不許別項花銷 ○六年、革上新河鈔關 ○七年奏準、各鈔關主事、將戶部原發稽考簿三扇。

    一扇發府州縣委官、與鈔關檢鈔人役、將收過錢鈔、眼同登載。

    二扇主事收執。

    候委官呈報到日、查見實數、即於簿內親註明白。

    錢鈔照常發府州縣收貯。

    季終解部類進。

    差滿、將前簿三扇。

    二存留備照。

    一解部查考。

    若有貪鄙不惜行檢、戶部即參送吏部。

    不待考察、就行罷黜。

    其門皂書算、聽各該有司審編送役。

    不許收取更換 ○八年、革鳳陽府正陽鈔關 ○九年議準、各處鈔關。

    巡按禦史、按季選委屬內佐貳官一員每日赴廠。

    聽鈔關主事、督同公平秤收。

    傾煎銀兩、以候類解。

    各該府縣、於均徭內編審門子二名。

    庫子四名。

    皂隸八名。

    每年更替。

    該府歲撥吏一名、該縣月撥吏二名應用。

    其積年作弊人役、通行查革。

    內九江鈔關主事。

    凡遇差滿、須待接管官員交代、方許離任。

    違者、撫按官訪實糾舉 ○二十五年議準、管理鈔關官、差滿回日、本部嚴加考察。

    在任果無贓私推避違限等項、方許回司管事、如或不職、指實參論降黜 ○又題準、鈔關事宜、許差出主事從宜興革。

    各府佐貳、並知縣等官、有偃蹇阻撓者。

    本部委官、會同撫按糾舉 ○隆慶二年、令北新、淮安、揚州、滸墅、九江、臨清、河西務、各鈔關主事、各鑄給關防。

    撰給敕書。

    今後所屬司局等官、該關差滿、備開賢否送部、移咨吏部、以備考察。

    其各關收稅同知通判等官、務要親身到關驗放船貨。

    眼同抽分。

    登記簿籍。

    封收銀兩。

    不得專委首領等官。

    有抗違者、悉聽該關呈部參治 ○萬曆二年、給北新、淮安、揚州三鈔關、監稅員外主事等官、不坐名敕書三道。

    差滿更替之日、同原降關防、傳流收受 ○七年題準、七鈔關收商稅銀兩、除稽考文簿、照舊填報外。

    仍立稅票、將納過錢鈔銀兩、照簿填給船商、徑投所在官司收候。

    每季解銀、備造一冊、並原收稅票、送部磨對 凡收鈔規則。

    宣德四年、令每船一百料、收鈔一百貫 ○八年、令收鈔六十貫 ○正統四年、令納鈔四十貫 ○十二年、令納鈔二十貫 ○景泰元年、令納鈔十五貫。

    所收鈔、九江、運湖廣布政司備用。

    金沙洲、運貴州辰沅常德等府、以備貴州軍職俸給 ○成化元年、令各處船料鈔、俱錢鈔中半兼收。

    每錢四文、折鈔一貫 ○五年、令河西務監收船鈔官、凡載官糧物、並運糧河船、有衛所名號往回。

    俱不在收鈔之例 ○十八年、令河西務、自本年九月為始。

    往來船隻過關、照依時價、折收雜糧、以候明年支給賑濟 ○弘治六年、令各關照彼中則例、每鈔一貫、折銀三釐。

    每錢七文、折銀一分 ○七年議準、今後九江府鈔廠、免收銅錢、隻折收銀兩 ○又令河西務收鈔委官、及各處鈔關、凡經過官民糧米剝船、俱免納錢鈔 ○正德二年議準、九江等七處鈔關船料商稅、三年、四年、俱收本色錢鈔。

    送司鑰庫交收。

    五年以後、俱折收銀兩、進 內承運庫應用 ○八年、令臨清、河西務、自本年起、淮安、蘇、杭、自九年起、各船料、及商稅課程、俱各收本色錢鈔 ○十五年、令九江鈔關船料錢鈔折銀、通進 內承運庫。

    歲以為常 ○十六年、令河西務、臨清州、淮、安府、揚州府、蘇州府、杭州府、各鈔關。

    自明年為始、照舊收受本色 ○嘉靖八年題準、各鈔關錢鈔。

    照弘治六年例折銀、按季解部轉送○九年題準、各鈔關丈量船隻、止照舊例以成尺為限。

    此外零數、不許逐寸科取。

    仍置立號簿、與戶部原發稽考簿、互相稽查 ○二十三年題準、揚州、淮安、杭州、三處鈔關。

    將船料銀一萬二千兩、解送南京工部、幫助鑄造制錢 ○二十七年、令各鈔關錢鈔然後本折遞年輪流徵解 ○三十九年題準、九江、滸墅二關、應納本色之年、六分扣一、解送太倉者、改為七分扣二。

    臨清、淮、揚、河西務等處、原未有扣者、照二關一體扣解 ○四十一年奏準、荊州、蕪湖、九江、兩浙、滸墅、揚州淮安、臨清、河西務、各關主事、歲額定數外、務將餘饒悉入公帑。

    巡按仍給號簿一冊、與佐貳官、日赴各廠、聽主事督同收受。

    逐月繳報、如登記有遺、或所委府佐、通同乾沒。

    該部指實參究。

    仍令各該巡按禦史、查訪論劾 ○隆慶元年議準、揚州、滸墅二鈔關、凡船隻從上江來者、查無九江船稅票、責令補納船料、另行登簿。

    按季附解 ○六年、令各鈔關折收銀兩 ○萬曆七年題準、各鈔關解納本色錢鈔、以後照例算銀、按季總委附近州縣官員、給文定限解部。

    行崇文門、及九門鹽法委官處、公同收買錢鈔、送廣惠庫交納。

    不得仍差庫役人等領買、以緻興販遲延 商稅 凡一應收稅衙門、有都稅。

    有宣課。

    有司。

    有局。

    有分司。

    其收稅、有本色。

    有折鈔。

    其起解收貯、有入內府。

    有留各處。

    亦有添設除免。

    其差官、有巡視、監收。

    例各不一。

    具列於後稅課司局 各司局衙門 歷朝建革不一。

    其已革衙門課程、仍于該府州縣及附近司局帶管。

    或于均徭內編補。

    或將革過巡攔工食銀抵補。

    歲辦不缺。

    今並存之 見設司局衙門 順天府    崇文門分司 德勝門分司 安定門稅課司 通州   稅課局 張家灣宣課司 武清縣 稅課局【正德八年革、九年復】 直隸永平府  稅課司 保定府   稅課司 河間府   稅課司 靜海縣 稅課司 滄州   長蘆稅課局 真定府   稅課司 應天府    都稅司 江東宣課司 聚寶門宣課司 龍江宣課司 朝陽門分司 句容縣 稅課局 六合縣 稅課局 直隸松江府  稅課司 常州府   稅課司 鎮江府   稅課司 廬州府   稅課司 鳳陽府   稅課司 淮安府   稅課司 揚州府   稅課司【嘉靖十一年、令帶管邵伯稅課局】 □洲稅課局 儀真縣 稅課局 高郵州  稅課局 通州   稅課局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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