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禮樂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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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

    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

    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

    天禀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為制朝觐之禮。

    哀有哭踴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争鬥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内而為同,禮以修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争。

    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

    二者并行,合為一體。

    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于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于詩歌詠言,鐘石、管弦。

    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

    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此禮樂之本也。

    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備。

    周監于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于是教化浃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

    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滅學,遂以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

    高祖說而歎曰:“吾乃今日知為天子之貴也!”以通為奉常,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

     至文帝時,賈誼以為:“漢承秦之敗俗,廢禮義,捐廉恥,今其甚者殺父兄,盜者取廟器,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為故,至于風俗流溢,恬而不怪,以為是适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也。

    人之所設,不為不立,不修則壞。

    漢興至今二十餘年,宜定制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

    ”乃草具其儀,天子說焉。

    而大臣绛、灌之屬害之,故其議遂寝。

     至武帝即位,進用英隽,議立明堂,制禮服,以興太平。

    會窦太後好黃老言,不說儒術,其事又廢。

    後董仲舒對策言:“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于天。

    天道大者,在于陰陽。

    陽為德,陰為刑。

    天使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

    陽出布施于上而主歲功,陰入伏藏于下而時出佐陽。

    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功。

    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

    刑罰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

    今廢先王之德教,獨用執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難成也。

    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大學以教于國,設庠序以化于邑。

    教化以明,習俗以成,天下嘗無一人之獄矣。

    至周末世,大為無道,以失天下。

    秦繼其後,又益甚之。

    自古以來,未嘗以亂濟亂,大敗天下如秦者也。

    習俗薄惡,民人抵冒。

    今漢繼秦之後,雖欲治之,無可奈何。

    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一歲之獄以萬千數,如以湯止沸,沸俞甚而無益。

    辟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

    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勝殘去殺者,失之當更化而不能更化也。

    古人有言:‘臨淵羨魚,不如歸而結網。

    ’今臨政而願治七十餘歲矣,不如退而更化。

    更化則可善治,而災害日去,福祿日來矣。

    ”是時,上方征讨四夷,銳志武功,不暇留意禮文之事。

     至宣帝時,琅邪王吉為谏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于三代之隆者也。

    其務在于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

    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鑿,各取一切。

    是以詐僞萌生,刑罰無極,質樸日消,恩愛浸薄。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非空言也。

    願與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驅一世之民,濟之仁壽之域,則俗何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上不納其言,吉以病去。

     至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磐十六枚,議者以為善祥。

    劉向因是說上:“宜興辟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攘之容,以風化天下。

    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或曰,不能具禮。

    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

    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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